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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ember 25, 2004
模糊

Posted by claire at 03:59 PM | Comments (3)
点不爽
这两天点不爽。
先是周二晚上,跟FF聊天聊到大家都不大开心。
然后昨天,肚子疼得厉害,午饭后回酒店取止疼药,之后稍微在床上闭眼靠了一会儿。一回到办公室,药还没吃,就看到MSN上Intergration Lead那句阴魂不散的“Claire, Please kindly come over”。OK,我知道你要说什么,our working hour is from 12PM,也就是说11:20分吃完午饭,马上上楼工作,这就是professional consultant。拜托,我回酒店拿药哎,他居然说,你回去拿药,还是拿完药又休息了一会儿,我不得而知。。。肚子还在疼,已经不想解释我回去拿的是止疼药,我只是很阴郁地说了一句,那我以后会正式请假,就从他那间大办公室走了出来。
今天上午,再次为了很小的一件事情被FF说“主观臆断,小姐脾气”。没去回应。
紧接着,跟CG在MSN上吵架。我说,我现在跟你说话很累的。她说,我也是。
点不爽。大家这两天都不要来招惹我,烦着呢。
Posted by claire at 10:29 AM | Comments (2)
November 24, 2004
小试
周一见到土豆,亲手摸了一下他。。。的Canon 20D + EF 17-40 F4L。小试,甚喜,则日日盼300D之降价矣。

可恶只显示半幅,plz switch to this view

Posted by claire at 05:38 PM | Comments (4)
November 23, 2004
转载:夕阳诺曼底(作者:朱晓琳)
转者注:本文转载自北京青年报,原文刊于2004年《小说月报·增刊》(长篇小说专号)。如有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与本人联系。
这篇长篇纪实小说记述了法国人弗兰克的情感历程,从Saint Malo到台北,从Paris到Lyon,都是太真实的描述。这位故事中的主人公原型,正是我在里昂的学校 Ecole Centrale de Lyon(里昂中央理工大学) 任教汉语的老师,中法文化交流项目的中国事务负责人,Raymond Volant 先生。不知道小说中的情节多少属于真实,多少纯属虚构,我只知道,原来每个看似再平凡的人,都活过跌宕的一生。
这条公路是通往老家圣马洛的。弗兰克在车里听着音乐,车速不快也不慢。这是他第一次独自回老家度假,没有人催他也没有人等他,只有音乐伴了他一路。那是比阿芙唱的一首老歌《夕阳诺曼底》,她沙哑的嗓音是弗兰克从童年时就非常喜爱的,听着比阿芙的歌可以想到母亲温暖的手掌,可这首歌真的太老了,连唱歌的人如今都躺在巴黎拉雪兹公墓里。
窗外是诺曼底浓绿的秋色,弗兰克甚至闻到了葡萄成熟后甜甜的香味。那些住在古老城堡里的葡萄庄园主们,一定又在印制精美的葡萄酒商标了,今年,也会有很多学生来打工摘葡萄吗?以前元慧常说要来看看收获季节诺曼底的葡萄园和城堡,最好背上背篓提着剪子当一回摘葡萄女工。想起元慧,弗兰克的右手不由自主地从方向盘上滑下来,伸向旁边的副驾驶座位,他的手抚摸着丝绒座垫,那上面还留着元慧的体温。一阵倦意袭来,弗兰克努力眨了几下眼睛,将车开到公路旁的大树下,他走下车来,踩着秋风中微微发黄的草地,像踩着厚厚的羊毛地毯。他找到一片弧形凹陷下去的地方,它正被栗子树展开的阴影笼罩着,弗兰克躺了下来,四肢舒服地摆成一个“大”字。里昂的家门前也有栗子树,那时候元慧总是躺在弗兰克的左侧,她抬头盘算着等这些野栗子成熟后,捡回去做栗子糕或栗子炖鸡。
天蓝得如同刚被水冲洗过的蓝玻璃,两架喷气式飞机像两枚银色箭头,在玻璃上划出细细的白线。白线慢慢变粗了,与云朵合拢起来,飘向英吉利海峡那边。弗兰克知道有风的时候云总是飘得很快,等他过一会儿睁开眼来,那片云该是什么形状的呢?蘑菇?菊花?狮子?奔马?谁知道呢?
飞机已经盘旋了无数圈,机舱里除了弗兰克和少校教官外,别人都跳下去了。风从打开的舱门处灌进来,吹得弗兰克站不住脚,他死死拉住舱门处的把手,双眼紧闭,一脸绝望。
“你给我跳,跳下去。”教官咆哮着,随后弗兰克只觉得脊梁上被人猛击了一下,他一个倒栽葱飞出了舱门。
也是一样的蓝天白云,弗兰克在云间浮游,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过了多少时候,他似乎听到来自天际母亲的呼唤,抑或是上帝想要拯救他,他的手摸到了那个小圆球,潜意识里的求生欲望,帮他按下了按钮。伞打开了,一股巨大的空气浮力终于减慢了坠落速度,他摔倒在一片青草地里,昏迷过去。
弗兰克睁开眼的时候,两头水牛正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低头嚼草,尾巴一甩一甩,悠闲得很。被嚼烂的青草有一种清香,跟诺曼底的草地气息一样,直冲弗兰克的鼻孔。他坐起身子,才发现身子被降落伞裹得严严实实,刚才那一幕又在脑子里渐渐清晰起来,他知道自己没有死,他跳下来了,而且活着,只是四肢又痛又麻,眼前还有金星飞舞。一张亚洲老人的脸在弗兰克面前出现,他说着法语,那种异乡味很浓的法语。
老人的门牙几乎掉光了,因为他正张嘴对弗兰克笑,弗兰克可以看见他喉咙下的黑洞。“先生你是法国兵吧,要喝水吃饭吗?”老人拎过来两个竹筒,一个是水壶,另一个当饭盒。弗兰克没有答话,他想先解开身上的伞绳。老人以为弗兰克没有听懂,不好意思地干咳了几声,竭力想从大脑皮层下面挖出那些法语词汇来,凑成句像样点的法国话。其实弗兰克完全听明白了,他知道法国人自1893年起就统治了这个叫老挝的东南亚唯一的内陆国家,让它变成了法国的殖民地,法语也成了官方语言,可那是对城里人而言的。乡村野地里的农民能开口讲法语,实在是很难为他了。弗兰克喝了水吃了饭,把藏在内衣口袋里的钱统统摸出来给老人,那是他服兵役一个月的津贴,刚够买几张邮票寄信到法国。
弗兰克背着降落伞回到营地,少校教官正在敞怀喝啤酒,他拎起酒瓶走到弗兰克跟前:“恭喜你呀,阿斯诺先生,恭喜你捡了条命,要知道你的降落伞是在离地面300米处才打开的。”弗兰克一阵心惊肉跳,300米?那就是说,如果降落伞再晚打开几秒钟,他就会摔成肉饼。很多年后弗兰克把这惊险一幕告诉元慧,元慧说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弗兰克无地自容,他在同伴们的讥笑声中走向自己的床铺,教官跟在他身后大声说:“阿斯诺先生,从明天起你不用再上飞机跳伞了,去厨房吧,我还真想尝尝诺曼底的金枪鱼沙拉呢。”弗兰克觉得少校教官是有权对他这样颐指气使的,十年前盟军攻克诺曼底,解放弗兰克家乡时,少校教官是降落在海滩上那几万名伞兵中的一个。
芒果街上的小贩都认识弗兰克了,这个天天骑着自行车来买菜的法国兵很和气,从不讨价还价、赊账欠钱。买完菜他乐意跟熟识的小贩一道抽袋水烟,还拿出些法国口香糖来作为回报。跨过芒果街往北走上几公里,就是另外一个国家———中国。弗兰克看不出中国人跟芒果街上的老挝人有什么两样,谁能分辨出布列塔尼的法国人和诺曼底的法国人呢?
想做少校爱吃的金枪鱼沙拉并不容易,这个贫穷的内陆国很少见到海里的鱼,连肉都不常买得到,况且终年炎热的气候分不出四季,只能分雨季和旱季,肉类食品又不易保存,营地厨房四周总是堆满了蔬菜和水果。每回跳伞训练回来,又饿又累的少校教官一头扑向厨房,要是见不到荤腥,就用他那双大头皮靴又踢又踩厨房里堆着的蔬菜,然后沮丧地坐在地上啃香蕉。很长一段日子里,弗兰克每天睁开眼睛最重要的事就是去芒果街买鱼肉,不只是为了火爆脾气的少校教官,也为了他自己,他觉得自己快变成食草动物了。他们是法国人哪,是吃惯了奶酪牛排的食肉民族,怎么可能天天跟猴子似的用瓜果蔬菜填肚子。
芒果街尽头有一家肉铺,是家夫妻店,大多数日子店铺是关着的,因为根本没有肉。老夫妇有个女儿名叫春子,很多年前就嫁到中国去了。春子一年中回几次娘家,总要带些腊肉回来,老夫妇舍不得自家吃,就把腊肉挂在店铺里卖。芒果街的人都知道只要店铺开着,必定是春子回娘家了。弗兰克去买肉时会看到这样一幅画面,老夫妇招呼着买肉的顾客,春子敞开衣襟给孩子喂奶,她那个中国丈夫在一旁抽水烟。若是买肉的来了个男人,春子也不回避,只不过略微侧过些身子罢了,芒果街上结过婚的女人是没有那么多讲究的。弗兰克是法国兵,是大主顾,不像本地人斤斤计较挑肥拣瘦老半天才切下一小条肉,他会将店铺里的肉一股脑儿全买走,腊肉可以保存很长时间。春子告诉弗兰克,腊肉不能像牛排那样放在水里煮煮就捞起来切着吃,腊肉要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薄片,放上葱姜和黄酒隔水蒸来吃,要是能配上些嫩笋片一块儿蒸就更美味了。弗兰克在春子娘家吃过几顿饭,那腊肉呈现出油亮亮的暗红色,浸在半透明的油汁里,鲜美无比。他觉得东方人在很多方面要比西方人来得细腻,比如做菜,比如他们的情感,甚至是黄色人种的皮肤,也是细洁光滑的,不像西方人那样体毛粗重。
那一天中午阳光强烈,芒果街上已经看不到人影,只有几条狗躲在小片的阴影里吐着舌头。弗兰克买了肉,跟春子的丈夫坐在一起抽水烟,春子爹娘张罗着午饭。弗兰克每回都买走很多肉,不留他吃顿饭这家人心里会过意不去的。其实法国人不会这么想,做买卖本是双方两厢情愿的事,不存在谁欠谁的。只是弗兰克喜欢在春子家吃饭,体会一种家庭的气氛,离开圣马洛老家后,他快要一年没见过家人了。
一条蚂蟥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弗兰克的小腿,吸血鬼似的拼命往皮肤里钻,春子眼尖手快,食指和拇指卷成个圈,用力弹掉蚂蟥。弗兰克的腿上已经红肿起来,春子伏下身子,用嘴巴吮吸那块皮肤里的毒汁,她的黑头发散落在弗兰克身上,有点痒痒的。弗兰克从春子敞开的衣襟里看到一片雪白的胸脯,他浑身热辣辣的。那一天弗兰克在春子家一直待到傍晚才回营地,他忘了有上百个官兵在等着吃他做的午饭。少校教官的大皮靴这回不是踩在蔬菜堆上,而是狠狠踢在弗兰克的屁股上。入夜,弗兰克在床上辗转反侧,因为屁股痛,还因为想起了春子,通体又发起热来。
少校教官最终并没有吃上弗兰克做的金枪鱼沙拉,1954年,根据日内瓦协议,法国军队全部撤离老挝。弗兰克有一点遗憾,不是因为没有好好跳过一回伞,而是此后怕再也吃不到那样鲜美的腊肉了。
他去肉铺辞别,春子跟丈夫回婆家了,春子爹娘想要送弗兰克一点当地土产,被弗兰克谢绝,他只向二位老人讨了贴在门上的那张红纸,红纸上有个大大的“福”字,那是春子过年时从中国带来的。弗兰克知道“福”字的意思,也喜欢这个汉字的形状。他把这张红纸打进背包带回了法国,从此,弗兰克再也没有见过春子。
回国的旅途是漫长的,弗兰克的部队在柬埔寨靠近泰国湾的一个港口等了十多天,才搭上去法国的军舰。军舰得在海上航行二十多天,无聊之极的士兵们除了玩纸牌赌香烟就是谈女人,弗兰克没兴趣参与,只是偶尔也会想起春子,那是他唯一接近过的异族女人。一个风清月明的夜晚,舰队已驶过苏伊士运河进入地中海,弗兰克独自在甲板上抽烟,少校教官也走出舱房来透气。
“弗兰克,我们终于看到地中海了,回家后你想干什么?”教官的手搭在弗兰克肩上,一脸和善,与他伸出大皮靴踢人时真可判若两人。
“干什么还没想好,先回圣马洛老家去。您想干什么呢?教官先生。”弗兰克老老实实地回答。
“我也回老家去,十几年没去摘葡萄了,真想念那些大酒桶啊。”弗兰克这才知道教官的老家离圣马洛并不远,就在罗瓦河谷地的一处葡萄庄园,少校从前还是个贵族公子哪。二战开始时少校教官就入伍服役,敦刻尔克大撤退时跟部队去了英国,后来参加诺曼底大反攻回到法国,战后又来到老挝当伞兵教官。现在一切都结束了,到了解甲归田的时候了。弗兰克觉得此时的少校很像只泄了气的皮球,软软地瘫在甲板上,他心里忽然对这个老兵生出一丝怜悯。少校抽完一支烟,站起身来,双手同时搭在弗兰克的肩头:“听着,弗兰克,你小子回国后干什么都行,就是别再当兵了,你不是那块料,明白吗?”
弗兰克一直不清楚自己是块什么料,中学毕业后服兵役是法国的法律,没有服兵役的记录以后找不到工作,甚至不能像父亲那样出海去捕鱼。他总要有份活干,能养活自己才行啊。
军舰停靠在法国南部的土伦军港,弗兰克和少校教官握了握手就算告别了,没有欢迎的人群,没有鲜花问候,谁也没有注意这群官兵是从地球东边回来的,好像只是几条摆渡船靠岸了,算不得什么大事。
圣马洛像个永远不会有变化的海边小城。几十年来,每次回老家,车子驶过城中心那座圣玛利教堂,弗兰克都会这样想,连这个念头闪出来的时间也一模一样。圣马洛有变化的只是生活在这里的人和这些人的故事。不过母亲一直不同意弗兰克这么说,如果圣马洛没有变化,那么,圣玛利教堂的尖顶怎么会只剩下一半?
1944年6月6日,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盟军的伞兵为配合海滩攻击部队,趁夜色降落在诺曼底。有个19岁的美国伞兵不熟悉地形,跳下来时天又太黑,降落伞挂在了圣玛丽教堂的尖顶上,被德国兵发现了。于是探照灯像舞台上的聚光灯一样统统定位在教堂顶上,数十挺机枪狂风般来回扫过,教堂尖顶被削掉了一半,那具被打烂的美国兵尸首和降落伞依然挂在上面。天亮以后,圣马洛解放了,有人爬上教堂抱下了那个年轻的美国兵。后来圣马洛人为了纪念他们的解放者,用木头雕了个美国兵塑像,加上一顶雪白崭新的降落伞,重新挂在教堂顶上,教堂顶也没有再修理,就那么很真实、很残酷地永远缺了一半。弗兰克看到那个美国兵雕像总会羞愧万分,要是当年他参加诺曼底战役,也许早就在海滩上摔死了,他连降落伞都会忘记打开。
弗兰克从土伦港下了军舰,一刻不停地往老家赶。父亲和母亲都在家,母亲抱住儿子,欢喜得直掉眼泪。大哥跟渔船出海去了,大姐嫁到了冈城,那是诺曼底地区首府,圣马洛人家的女儿嫁到巴黎去的机会太少,能嫁到冈城已经很体面了。
餐桌上除了面包、土豆泥、香肠还有一盘水煮虾,桔红色的外壳闪着光泽,新鲜得像要从盘子里蹦出来。看来家里的日子好过了点,要不父亲怎么舍得把刚打来的海虾留给自己吃呢?母亲往弗兰克的盘子里舀了一大勺土豆泥,唠叨着弗兰克离家后的那些好事情:面包不再限量供应了,想买多少都有,圣马洛市里的有钱人早上不再吃棍子面包啦,吃羊角面包呢。还有奶酪也常吃得到。弗兰克想起战后那几年,法国人家家户户每天只能配给一根棍子面包,他和兄姐每咬一口面包都舍不得咽下肚子,要在嘴里含上好一阵。等母亲唠叨完了,父亲就跟弗兰克面对面开始男人的谈话:“回来了总得找个活干,跟我出海吧,我们那个捕鱼组新换了条大船,缺个拉网的,你先学着干起来怎么样?”弗兰克想起少校教官说过他干什么都行,就是别当兵,那么当个拉网的总该行的,弗兰克赶紧对父亲点点头。母亲接着父亲的话头:“弗兰克,你好生干上两年,娶个圣马洛本地姑娘保险没问题。还记得莉赛特吗?前几天她专门跑来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呢。”母亲的笑容变得神秘起来,好像脸上的皱纹也变得好看了。
清晨弗兰克向海边走去,要去看看父亲说的那条大船。海风潮潮的,带着股咸味迎面吹来,这是弗兰克从小闻惯了的气息,只有迎着这样的海风,他才相信自己真正回到了老家。弗兰克在海滩上遇到了骑自行车买菜回来的莉赛特,那时候女人骑自行车是很时髦的事情。
“回来啦?”
“回来了。”
“如今你是出过远门的人啦,怕是不会在圣马洛呆下去吧,也许会去巴黎呢。”莉赛特停住车,跟弗兰克贴了贴脸。
“我要到父亲的船上去,他们少个拉网的。”弗兰克如实相告。
“不是开玩笑吧,你已经见过大世面了,怎么好再去当渔民呢?那是圣马洛没出息的男人才会走的路。”莉赛特咄咄逼人,声音里流露出失望。
弗兰克想告诉姑娘他真的不太有出息,在老挝伞兵没当成,还差点摔死。他见过的世面只是那条小小的芒果街。他给别人做饭,在芒果街上买腊肉抽水烟,然后就坐着军舰回来了。
弗兰克第一次出海回来,就听母亲说莉赛特和码头上的机械师好上了,那机械师有一辆摩托车,带了莉赛特出去兜风。弗兰克听了心里很痛很痛,他知道自己即使有摩托车也不敢浪费汽油出去兜风,他只是个很一般的男人,跟圣马洛那些出海打鱼、回家喝酒的男人没什么两样。不过弗兰克每次出海回来都希望见到莉赛特,有时还悄悄送她一条金枪鱼,只要莉赛特没有出嫁,他就想见到她。
圣玛丽教堂的主教是弗兰克父母的老朋友,他知道圣马洛再也找不到比这对夫妇更虔诚、更忠实的信徒了。他们每个星期天上午风雨无阻地出现在教堂的第一排座位上听神父讲道,然后把节俭下来的几个钱郑重其事地投入捐赠箱,才带着满足的神色回家。在主教心目中,弗兰克的父母是上帝忠实的子民,应该让他们更多地感受到上帝的慈爱和关怀。二战中诺曼底地区的教堂建筑遭到重大破坏,为保护文化遗产,政府决定出钱修缮那些教堂里的历史碑文,需要一个有文化的人来抄写,于是主教就想到了阿斯诺夫妇的小儿子弗兰克。弗兰克中学毕业,服兵役时去过亚洲,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可以胜任这项工作,况且每个月能从政府那儿得到一千法郎的补贴,一千法郎对于老阿斯诺家可不是小数目。母亲听到这个消息乐坏了,不停地对着主教大人划十字。小儿子弗兰克若能干上这份活,就不用那么辛苦地跟着他父亲出海捕鱼,再说这份钱是从政府那儿拿的,多少带了点吃皇粮的意思,没准莉赛特也会回心转意呢。在母亲眼里,儿子弗兰克哪儿都不比那个机械师差,完全配得上莉赛特这样的好姑娘。
弗兰克也很喜欢这份工作。每天上午,他在教堂的尖顶阁楼里,将那些封存在历史尘埃中的经文史料清理出来,再用老式打字机一份份打印好。教堂墙壁上那些已经破碎的碑文,要设法先拼合起来,再拓印到纸张上,然后交给石匠们重新凿刻成碑文。诺曼底地区教堂林立,大多历史悠久,弗兰克没想到这份工作他居然干了整整十年。
十年过去了,圣马洛好像什么都没变,而弗兰克身边却发生了很大变化。先是莉赛特遇车祸去世,她和那个机械师去冈城参加一年一度的狂欢节,那是葡萄收获的季节,年轻人在一起猛灌当年新酿的葡萄酒,从来没有节制。酒后驾着摩托车回圣马洛,他们撞上了一辆大卡车,莉赛特和机械师都从摩托车上飞了出去,双双殒命。莉赛特的葬礼就是在圣玛丽教堂举行的,弗兰克唯一能做的事,是为主持葬礼的主教大人写了一篇长长的给莉赛特的悼词。在圣马洛,恐怕也只有弗兰克能为莉赛特写出这么长的悼词,毕竟他们是从小一起在海边长大的。莉赛特去世后,弗兰克又先后送走了慈爱的母亲和辛劳了一辈子的父亲,他们和莉赛特都长眠在圣玛丽教堂后面的墓地里。圣马洛的人就是这样,他们生前是亲朋好友邻居街坊,死后也没有改变这种关系,依然离得很近。
弗兰克一直不能确切地知道自己有没有真正爱过莉赛特,他知道母亲生前是非常喜欢这个姑娘的,盼望着弗兰克能把她娶回来。莉赛特去世后,弗兰克再也没同任何姑娘来往过,好像是为了尊重母亲的愿望,他太爱母亲了。每天傍晚干完教堂的活,弗兰克都要去教堂后面的墓地,跟父母跟莉赛特聊一会儿天,这已经成了他每天必做的功课。弗兰克告诉母亲,他最近去过市长家,市长太太让他看了新买的洗衣机。从前每到寒冬季节,母亲双手浸泡在刺骨的冷水里洗全家人的衣服,手指冻成了红萝卜,现在的女人就不用吃那份苦了。弗兰克也想对父亲说,圣马洛很多人家都有了电视机,每天报好几次天气预报,能不能出海打鱼坐在家里就知道了,不用去海边看天。莉赛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安静过,她静静地听着弗兰克说的每句话。弗兰克知道莉赛特向往外面的世界,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把芒果街上发生的故事讲给她听,她就离开了。这将使弗兰克一辈子都感到很遗憾。
一个秋日的午后,阳光温柔地从教堂阁楼的花格子窗户中爬进来,斑斑点点地洒在弗兰克的工作台上。弗兰克放下纸笔,站起身来向外远眺。又是葡萄收获的季节了,那一大片一大片的葡萄园把浓绿一直延伸到天的尽头。近处的每棵树每座房屋都被阳光切割得五彩缤纷,像极了雷诺阿的印象派油画。弗兰克作了个深呼吸,心里突然生出一个去外面看看的念头,在圣马洛一呆就是十年,有时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可是去哪儿呢?弗兰克没有想好,只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个即将到来的周末他想在圣马洛以外的地方度过。
从教堂出来的时候,他看见一个小男孩在用一串捡来的葡萄逗花猫玩,花猫显然对葡萄不感兴趣,一爪子抓破了葡萄,男孩就把葡萄扔掉了。弗兰克看到葡萄滚落在路边,就想起了丰收的葡萄园,也想起住在罗瓦河谷地葡萄庄园里的少校教官。真的,一晃十年过去了,怎么没想到去看看少校?罗瓦河谷离圣马洛不远,还不到一百公里吧。弗兰克被这个意外想起的出行目标弄得兴奋起来,他去邻居家询问谁有刚捕捞上来的金枪鱼。他买了不大不小的一条,因为新鲜,价钱就比平时贵些。自家后院里种了不少生菜,弗兰克选了两棵,很奢侈地将外面的菜叶子剥掉,只留下极嫩的菜心,又学着母亲从前做的那样,将白醋、鸡蛋和葵花籽油打在一起做调料,拌了一大盆金枪鱼沙拉,这是诺曼底有名的家常菜,他要带给少校尝尝。
弗兰克在擦洗他那辆向哥哥买下来的二手车时,左邻右舍就传开了:弗兰克做了一大盆金枪鱼沙拉,弗兰克要出门了。好像弗兰克天生就应该呆在圣马洛的教堂里,所以他开车出门才会变成一条新闻。
开车去少校家的路上,弗兰克又想起了莉赛特,要是自己早点有辆车,莉赛特可能就不会去坐机械师的摩托了,他一样可以带她去看外面的世界。在一条有点坡度的乡村公路上,弗兰克已经居高临下看见了少校家那座矗立在葡萄园中央的石头古堡。那古堡少说也有三百多年了,四周墙上爬满了攀藤植物,最上面的嫩叶是新长出来的,透着鲜嫩的玫瑰红色,中间的绿叶还保留着一丝夏日的气息,在风中呼呼作响,底下那些枯黄的叶子垂下头来,似乎在秋风中向人们道别。弗兰克很惊讶一株同根生的植物居然会长出如此不同的颜色来,把少校家的古堡装扮得像童话剧中的道具。
少校伸开双臂迎向弗兰克:“嗨,弗兰克,我说你这个傻瓜,这么多年过去了,怎么才想起来看我啊?”少校的头发开始花白了,衬衣敞开着,好像裹不住那臃肿的身子,除了双手还是那般刚劲有力,少校已经完全变成了罗瓦河谷的老农夫。弗兰克从车里捧出那一大盆金枪鱼沙拉,少校的眼睛竟有点湿润了。他迫不及待地用手指挖了点沙拉放在嘴里尝尝,然后感叹道:“弗兰克,要是你在老挝时早点做这道菜,你可怜的屁股也不会遭那么多罪了。”弗兰克涨红了脸,可他还是认真地解释:“您知道老挝是个内陆国家,根本见不到海鱼,而且芒果街还不足一百米长,能买到些蔬菜腊肉就算不错了。”
弗兰克想不到少校家会有那么多人,少校还不满五十岁,已经当上了爷爷,又因为是周末,儿女们都来古堡看父母,吃午饭的时候,花园里摆起了长长的条桌,很像从前在兵营里的午餐。弗兰克很久没有享受过这样热闹的家庭氛围了,自从父母去世后,他大多时间里都是一个人,早上一个人去教堂,晚上一个人回家。
古堡前的花园里有一棵硕大的栗子树,再过两个月,小刺球就会裂开,滚出棕色的栗子。弗兰克和少校在栗子树下喝新酿成的葡萄酒,少校说:“弗兰克,你怎么还不找个女人结婚?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都有四个孩子了。”弗兰克不知怎么回答,他本想说出莉赛特的事,可是那样少校也许会觉得他无能,他只好喃喃道:“圣马洛的姑娘都想跑到外面去找男人。”
“那你干嘛不到外面去呢?要是你不想在教堂里当神父的话。”少校觉得奇怪。
“不是因为教堂,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要离开圣马洛。”弗兰克说的也是实话。
“瞧瞧,一个男人怎么好一辈子守在老窝里?从前我年轻时去过英国、意大利和北非打仗,后来又到老挝去当你们的伞兵教官,差不多跑了半个地球,感谢上帝没让我死在外头,所以我现在才回老家来酿葡萄酒。可是你还年轻,生活刚开始,怎么能呆在老家不动呢?”
“除了圣马洛,我不知道能去什么地方?”
“巴黎、里昂、马赛、亚洲、非洲,你都能去的,别老恋着圣马洛,你早晚要回圣马洛来,那是等你老得走不动了,快要入土的时候。”
从来没有人对弗兰克说过这样的话,弗兰克被震醒了,他虽说不想离开圣马洛,可到底也不想一辈子躲在教堂的尖顶阁楼里抄碑文啊。
主教大人也老态龙钟了,弗兰克去向他辞行的时候,他步履蹒跚地走到圣母玛丽亚塑像前,将圣水点在弗兰克的额头:“孩子,走吧,愿上帝保佑你。”
巴黎三月的小雨总是这样密密的、细细的,一层层随风飘洒到地上,依旧裹着冬天的寒意。路上看不到打伞的行人,连塞纳河水也是静静的,偶尔泛起一丝不易让人察觉的涟漪。这里是塞纳河东段,也是最冷清的一段,那些豪华的游船不会到这里来,两岸也没有吸引旅游者的标志性建筑和霓虹灯。每天下班回家,出了地铁站,走到这一处河岸,弗兰克的身心才会真正放松下来。住在附近的大多是在巴黎活得很累的亚洲人和阿拉伯人,他们也不会像巴黎的体面绅士那样每天穿着擦亮的皮鞋和烫得平整的衬衣,只有在这些人中间,弗兰克才觉得自己更像一个法国人甚至是巴黎人。
离开圣马洛来巴黎一年多了,弗兰克一直在东方语言学院的图书馆干杂活,图书馆主任是少校教官的堂弟,弗兰克的工作就是由他介绍才找到的。名义上弗兰克也是图书馆的馆员,可是其他馆员都是女人,而且她们还都是巴黎人。弗兰克初来乍到的一个外省乡巴佬,那些粗重脏累的活自然就归他了。每天早上弗兰克总是第一个来上班,赶在那些女人之前开窗抹桌椅,煮好咖啡,要不女人一整天都会斜着眼睛看他这个外乡佬。弗兰克还得把一箱箱新书装上书架,粘贴修补破损的旧书,接电话,打扫阅览室,手脚没有片刻歇下来的工夫。其实并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弗兰克必须干这些杂活,他也可以像其他人一样喝着咖啡登记一下借书者的姓名,或者翻翻新到的报纸杂志,只是所有的人都喜欢像使唤自己家里的佣人一样差遣弗兰克,而弗兰克又是来者不拒,这些杂事自然就归到他的份内活里。弗兰克不觉得巴黎图书馆比圣马洛的教堂更有意思,不过既然少校教官认为他必须走出圣马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再说一个外乡人在巴黎找到份稳定的工作是件极不容易的事情,圣马洛的街坊邻居都不敢相信阿斯诺家的小儿子弗兰克居然有这么大的本事。要是父母还活着,也准会为这个小儿子骄傲的。
位于巴黎十三区的住房是东方语言学院免费提供给弗兰克的,房间不大,有个小小的厨房和卫生间,最让弗兰克满意的是从房间的窗户望出去,可以看见塞纳河,每天早晚弗兰克必定要在窗前小坐片刻,享受一番塞纳河上的宁静。虽然每天生活在图书馆的一大群女人中间,可是至今没有一个女人真正走进弗兰克的生活,他觉得自己的心安静得有些寂寞。自从莉赛特去世后,他这颗心似乎不会再为哪个女人而狂跳了。在图书馆上班,那位体态肥硕的索菲太太有时会热情地靠在弗兰克的写字台前,张开涂得血红的嘴唇对他深情地一笑,弗兰克知道这种时候很可能是某位教授急需某本书,而索菲太太又不愿意爬上高高的书架去翻找,于是她就会来到弗兰克身边,朝他送一个笑容,弗兰克当然要为这样的笑容付出代价,起身爬到书架上去为索菲太太找书。还有那位年过三十的安娜小姐,有时也会坐在弗兰克的对面嘤嘤抽泣老半天,并不是她与弗兰克有什么特殊的关系,只不过是安娜小姐跟她的第十几或第二十几位男朋友又分手了,她需要找个人来倾诉心中的苦闷,这个人当然最好是异性,而弗兰克恰恰是图书馆里唯一的男人,很荣幸地就被安娜小姐选中了。当然,只要一走出图书馆大门,这些女人不会再牵挂他,他也很少去想到她们。就比如现在,夜幕已经悄悄降临了,塞纳河水细细的波纹像一匹抖动着的深蓝色的缎子,弗兰克把目光收回到他的小屋子里来,他应该为自己做晚饭了。
厨房里那台老式电冰箱还是前房客折价卖给弗兰克的,其实弗兰克并不太需要,因为大多数时候冰箱里空空如也。弗兰克关上房门,打算去外面吃晚饭,楼道里飘来饭菜的香味,那种很温馨的香味会让人联想到家,弗兰克孤身一人,算得上是有家的人吗?
十三区里数不清有多少家中国餐馆,因为中餐馆多,这个区也慢慢被人叫做中国区了。弗兰克始终只去一家叫“明圆”的餐馆,那家餐馆的大门上贴着一个大大的“福”字,弗兰克认得那个汉字,就是他从芒果街带回来的那个字,他是冲着“福”字去吃饭的。“明圆”的老板是一对姓吴的中国夫妇,丈夫掌勺,妻子跑堂,饭菜比别的中餐馆便宜,生意很是兴隆。弗兰克一进店堂,吴太太就满脸堆笑迎上来:“弗兰克先生来啦,快请坐,还是老花样么?广东饭加酸辣汤?”法国人把白米饭叫做自然米饭,蛋炒饭就成了广东饭。弗兰克从不点别的菜,一来是因为吴老板做的炒饭和酸辣汤确实好吃,二来他单身一人,没有必要奢侈,自己不做饭上饭馆来吃,已经很破费了。今天吴太太好像不太忙,给弗兰克端上炒饭和汤后,她也坐在一旁陪着:“弗兰克先生怎么总是一个人来吃饭呀,还没有娶太太么?要不要我帮你找个中国女人?我们中国女人是顶懂得疼男人的。”每当吴太太称“弗兰克先生”,弗兰克心里就会暗暗发笑,要称先生的话该称他阿斯诺先生啊,阿斯诺才是弗兰克的姓。不过跟中国人是不可以计较这么多的,就像他自己,从来也没有搞清楚过中国人名字里哪个是名哪个是姓。至于这会儿吴太太说要给他介绍一个中国女人做妻子,弗兰克真的想大笑了,如果他找了个像吴太太这样半句中国话半句法国话夹着说的女人做妻子,那日子怎么过?不过弗兰克还是尽量用微笑鼓励吴太太讲话,这样他吃饭的时候至少不会觉得太孤独。
弗兰克很羡慕那些常来图书馆看书的大学生,他们才二十来岁,风华正茂,能在巴黎的大学里读书,多数人都有好家世,将来毕业后也有个好前途。不像他弗兰克,二十多岁时正跟着少校教官在老挝服兵役,在芒果街上买菜,然后又在圣马洛教堂的阁楼上呆了十年。不过近来这些大学生好像变得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上课的时间他们不去教室,而是聚在图书馆里开会。有时这些大学生争论得很激烈,甚至互相对打,于是索菲太太和安娜小姐就会尖声喊叫,让弗兰克来劝架,弗兰克是男人,即使挨上几拳头也无大碍。弗兰克劝架只是将打斗双方拉开了事,从不多说一句话。他对大学生们谈论的政治主张、思想主义毫无兴趣,只是替他们惋惜,白白浪费了父母的钱不说,还让教授们一个个站在讲台前空等。
进入五月这个巴黎最迷人的季节,人们不像以往那样去卢森堡公园波罗尼森林欣赏玫瑰和郁金香,或是沉醉在香榭丽舍大街的夜生活里,而是热衷于集会、游行、刷标语、喊口号。大学生们更是不同寻常,他们不再满足于图书馆里的高谈阔论,已经跑到街上了,很有点当年巴黎公社的味道。学生放了教授们的假,教授们还是照样来上班,东方语言学院有不少亚裔教授,印度人、中国人、马来人、朝鲜人都有,因为是外籍教授,就不像那些法国教授很积极地参与到学生运动中去。亚裔教授天天来图书馆看书找资料,或是一起喝咖啡聊天。弗兰克觉得图书馆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
有一位来自台湾的中国教授林慕凯先生与弗兰克最相熟。林先生来图书馆总喜欢坐在上楼梯后右边的拐角处,那儿离弗兰克的写字台不远,所以林先生来去匆匆都会跟弗兰克打招呼。林先生看书累了并不跟其他教授们一起喝咖啡,他只喝中国绿茶,茶叶是一片片散落在茶杯里的,可以冲泡许多次,甚至喝上一天。不像欧洲人喝的那种袋泡红茶,喝茶的时候将茶叶包拎出来扔掉,还得加上牛奶和糖。林先生的第一杯茶是在家里泡好的,放在那只大牛皮包里带来,那茶杯很大,有个可以旋紧的盖子,平常一杯茶喝完,林先生也差不多看完了要看的书回家了。近来学生们闹罢课,教授们就空闲下来了,林先生在图书馆里坐的时间比往日多,茶喝完了有时也借用弗兰克的小咖啡壶烧一点开水续泡。有时弗兰克看到林先生的茶水快完了,会主动烧好一些开水等着替林先生再泡,林先生很是感动,说上一连串感谢话,林先生的法语极好。林先生看书看累了,有时也会摘下眼镜跟弗兰克聊一会天。于是弗兰克知道林先生今年五十岁,是台湾大学的教授,受聘来巴黎东方语言学院讲授中国古典文学,聘期一年,暑假就要回台湾了。林先生跟弗兰克聊天时总会说起台湾家中的太太和四个孩子,一肚子的思乡情愁。弗兰克很感动也很羡慕,有家的男人跑到再远的地方,家也是感情的寄托。林先生从前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后来去了台湾,他跟弗兰克聊得最多的是中国大陆的风土人情,尤其是北京的名胜古迹,林先生可以如数家珍般一一道来。林先生说他在台湾的感觉不过是个寄宿客,就像如今在巴黎一样,他真正的家和根是在中国大陆。
弗兰克拿出当年从芒果街带回来的那个“福”字给林先生看,林先生请弗兰克在另一张纸上照样写一个,弗兰克画画一般描了半天,也无法方方正正地描出一个“福”字来。林先生哈哈大笑,然后一笔一画地教弗兰克写汉字,谁知这一教竟让弗兰克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每天都想写上几个汉字过过瘾。
五月中旬,巴黎大学生的罢课风暴愈演愈烈,白天街上到处都是针对政府的示威游行队伍,夜晚学生们在街垒里抵抗警察,激烈的冲突时有发生。而且全法国的教师也宣布罢课,工人罢工,商人罢市,以此来声援巴黎的大学生。这一天巴黎的交通全线瘫痪,银行邮局都关了门,甚至连“法新社”、“法国广播电视公司”等媒体员工也加入了罢工行列。一直在大学食堂用餐的林先生因为炊事员罢工竟饿了一天肚子。傍晚下班时,弗兰克执意邀请林先生去他的住处吃饭。前两天市面开始混乱时,“明圆”中餐馆的吴老板提醒弗兰克最好储备点食品,再照这么乱下去,“明圆”餐馆保不定也得关门歇业几天。弗兰克庆幸听了吴老板的话,电冰箱里放满了吃的,今天才能请上林先生去家里好好吃顿饭。这天晚上弗兰克给林先生做了个最拿手的诺曼底金枪鱼沙拉,两人都吃得很高兴。饭后弗兰克送林先生回家,走过那段安静的塞纳河岸时,林先生告诉弗兰克,因为学潮暂无平息现象,而暑假也为期不远,他准备向校方提出结束聘约的要求,不久就将回台湾去。弗兰克对林先生的决定感到吃惊,继而又有点惋惜,他已将林先生当作朋友和兄长,却忘记了林先生是外国人,他当然要回自己的家。跟着林先生学汉语的这些日子,弗兰克已经被这种古老而神秘的语言迷住了,他真不希望因为林先生的离去而中断汉语学习。
这天晚上,一个大胆的念头突然在弗兰克的脑中闪现,何不向东方语言学院告一年长假,去中国学汉语呢?
林先生知道弗兰克的打算后倒是有过一阵犹豫,他觉得学汉语最好能去中国大陆,可是现在大陆正在搞“文化大革命”,恐怕也像巴黎一样放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了。所以弗兰克只能去台湾学习,而台湾人说的国语大多带有广东福建口音。不过林先生想到他和太太及四个孩子都说得一口标准的北京话,这也许能给弗兰克不少帮助。于是林先生跟弗兰克商定,待他先回台湾替弗兰克办妥一切手续事宜,马上来信让弗兰克启程。
一个月后,弗兰克带上他在图书馆工作近两年的积蓄,跟“明圆”餐馆的吴老板夫妇道了别,他甚至顾不上回圣马洛老家,只给兄姐和少校教官各发了张明信片,就飞向了遥远的东方。
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东西方间的航线并不很顺畅,弗兰克离开巴黎,辗转经德黑兰、曼谷、香港之后才到达台北。七月的台湾正是多雨的盛夏,弗兰克一下飞机就感受到一种似曾相识的亚热带特有的湿热,他想起来了,那是在老挝芒果街时有过的感觉。一到七八月份,让人浑身上下都是湿漉漉、黏答答的。桃园国际机场里外国人不多,弗兰克那张欧洲面孔就显得很引人注目。红帽子服务生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上来问弗兰克需不需要服务,可是弗兰克的英语并不行,只听得懂几个简单的词。幸好他很快在接客的人群中看见了林慕凯先生,他正向弗兰克挥手,身旁站着他的两儿两女四个孩子。
“欢迎你,弗兰克,我们又见面了。”林先生像见了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似的跟弗兰克拥抱了一下。林先生的大儿子元文、二儿子元武、大女儿元敏分别过来替弗兰克拿行李,最小的女儿元慧挤上来,小大人似的握了握弗兰克的手,然后用法语说:“Bonjour,oncle弗兰克(你好,弗兰克叔叔)。”弗兰克很惊讶这小精灵样的女孩居然会说法语,而且她还称他叔叔。林先生笑着向弗兰克解释,中国人的礼仪习惯很重视辈分长幼,父母的朋友就得按父母的兄弟姐妹称呼。弗兰克心里一阵感动,有种被一个大家庭接纳的感觉,他弯下身子亲了亲元慧的小脸,他看到女孩的脸红了,红得十分可爱。台湾大学位于台北市南边,是座历史悠久、风景秀丽的高等学府。林先生身为台大资深教授,在校园一侧的教职员住宅区内拥有一座二层楼的独立住宅。弗兰克进门时,人到中年、风韵犹存的林太太已领着女佣秀儿准备了一大桌酒菜为弗兰克接风。吃饭的时候,小姑娘元慧显得比任何人都热情,她抢着坐在弗兰克旁边,不停地替他挟菜,还手把手教他用筷子。因为一桌人只有林先生会说法语,元慧有点嫉妒,娇嗔着打断父亲的话头:“爸爸,看你话那么多,弗兰克叔叔都不能吃菜了,他只有一张嘴呀。”林太太笑起来:“弗兰克先生和我家真有缘,我们元慧是很少对客人这么热情的。”林先生的三个大孩子始终规规矩矩地坐着,不插一句嘴,看得出小女儿元慧是被父母宠惯了的。
席间林先生告诉弗兰克,他已为弗兰克办好了在台大预科华文班学习的手续,考虑到弗兰克是自费来读书,林先生又为他谋到了一个在台大成人夜校教法语的临时职位。这样弗兰克完全可以凭教法语的收入来支付自己学汉语的学费和在台湾的生活费开销,而且成人夜校还将向弗兰克免费提供单身教员的住所。弗兰克这一刻真的被林先生的热情相助感动得说不出话来,看来在巴黎的“五月风暴”期间结识林先生,真是弗兰克一生的幸运,简直像上帝为他安排好的。
晚饭后,林先生夫妇带着秀儿去为弗兰克安顿住处,元慧说什么也要跟着一块去,她拉着弗兰克的手,一蹦一跳像只快乐的喜鹊。弗兰克的住处离林家不过走十来分钟,是一处条件很不错的教员宿舍楼,林太太对弗兰克说往后有空尽管来家里吃便饭,得跟自家人一样才好,千万别客气。元慧临走时将她最心爱的东西,一个端午节时得来的绣花香袋悄悄塞进了弗兰克这个刚认识的法国大朋友手心里。
台大预科华文班里全都是外国学生,大多来自东南亚各国,只有弗兰克一个金头发蓝眼睛的西方人,在一大群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同学中显得很突出。华文班的教学极为严格,比如那位教语音的中年女教师,似乎特别爱挑弗兰克的刺,有时她会让弗兰克站起来念一个简单的汉语句子,一念就是几十遍,直到她的耳朵听起来觉得舒服了为止。还有教书写的老先生,只要学生写的汉字少了一处笔划,他就让你补写一百个,补写的字错了再补写,利打滚一般。弗兰克一开始很难适应这种近乎死板的教学方法,可是他想起了林先生对他说过的一句中国老话:到哪山唱哪山的歌。既然要大老远跑到东方来学汉语,就得服中国人管。再看看周围那些亚洲同学,在课堂上面对教师都是低眉顺眼的,课后也听不到他们有半句抱怨,东方人的忍耐精神着实让自由惯了的法国人弗兰克开了眼界。
不过,说起来华文班的严格教学方法也帮了弗兰克的大忙,因为他现学现教,华文班的中国老师怎样教汉语,晚上他就学着样在成人学校教法语,结果学生反映都不错,觉得是请来了一位有经验的法国教师,成人夜校还想延长弗兰克的聘用期。
林先生去国文系上课经过弗兰克的住处,总会顺便进来看看他,来得最多的是小丫头元慧,她差不多每天放学都要来弗兰克的房间玩上一会儿,有时也充当母亲林太太的遣使,来请弗兰克去林家吃便饭。
有一天晚上大家坐在林家的客厅里聊天,林太太说:“弗兰克先生,我家元慧十二岁了,明年就要上国中,进了国中自然是要学英语的,可是我和她爸爸都想让她再跟你学一门法语,她爸爸虽会讲法语,总没有法国人讲得地道嘛。”林先生也接着太太的话音:“是啊,弗兰克,元慧的三个兄姐都不喜欢外语,将来恐怕只能在理工科上有点出息,而元慧呢,我是巴望她将来能当个女外交官的。这孩子人虽小,一口国语倒是很标准的,可以帮你练习说汉语,那样的话你们互教互学,学费就都可免了。”元慧听了父母这么一席话,兴奋得脸通红,她急忙跑去自己的房间拿来储蓄罐对弗兰克说:“弗兰克叔叔,你要是收学费也行,我有钱的,你可一定得教我法国话呀。”弗兰克和林先生林太太都大笑起来。弗兰克叫了元慧一声“林老师”,元慧不好意思,脸更红了,扑到弗兰克身边一顿乱捶乱打。林太太喊住女儿:“元慧,你对弗兰克叔叔可要客气点喔,不能没大没小的,人家到底是外国人呢。”
来台湾半年多,弗兰克的中国话已经讲得很顺溜了,这不能不归功于华文班的严格教学法,当然,经常跟林家人一起吃饭聊天,也使弗兰克的汉语长进不少。每逢听人夸弗兰克的汉语讲得好,元慧总要挺身站出来表功:“我是他的老师呀。”自从弗兰克跟元慧结了互帮互学的对子,元慧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要去弗兰克的宿舍,大多数时间里都是弗兰克跟元慧用汉语聊天,而元慧很少说法语,非得弗兰克催促好几回,她才翻出法文课本完成任务似的念上几句。而弗兰克是不允许元慧马虎偷懒的,他觉得既然是互帮互学,那两人说汉语和说法语的时间应该对等,颇有点做买卖童叟无欺的意思。
弗兰克对付元慧偷懒的最有效方法,便是吓唬她要去跟她父母说中断结对子的学习,那样的话元慧一百个不愿意。元慧上的是台大附属小学,同学都是台大教师的子女,被父母管得很严,放了学还得各自练琴画画写书法,没人跟元慧玩。元慧的三个兄姐又都是上的住宿中学,因而下午放学后到吃晚饭这段时间元慧是最孤独最无聊的。
林慕凯在法国呆过,有点崇尚西方人的个性自由,不主张用过于严厉的教育手段来压抑孩子的天性,而林太太却时常嗔怪丈夫放纵小女儿,疏于管教,将来无法跟别的孩子竞争。这回弗兰克跟元慧结对子互相学习语言,也是林先生向太太妥协的举动,在他看来给女儿找个玩伴也不错,学法语倒在其次。
元慧喜欢和弗兰克在一起。她把她班上同学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诸如谁丢了人家的橡皮,谁背不出课文让老师罚站,一件件说给弗兰克听。有时一件事说过几遍,弗兰克还是微笑着听她说完,从不打断她。要是换了姐姐元敏,早就捂上耳朵叫着“好烦人呀”跑开了。而且弗兰克因为汉语不行,常常闹笑话或让元慧捉弄一番,这也使小姑娘颇为得意。
这日下午,元慧站在弗兰克的书桌前翻看一本巴黎画册,弗兰克坐在她身后,双臂围成一个圈,一边翻动画册,一边指点着讲解。看完画册,元慧对弗兰克手臂上浓密的汗毛发生了兴趣,像玩弄草地上的嫩草一般来回抚摸着。女孩的手指是那样纤细温柔,小虫般凉凉地有点痒痒地爬过手臂,弗兰克心里莫名其妙地一阵悸动。元慧转过身来,站在弗兰克的怀中问道:“弗兰克,你怎么一个人来台湾,你没有太太孩子吗?”自从跟弗兰克结对子学习以来,元慧已经不知不觉把弗兰克当成了亲密朋友,称呼时也去掉了“叔叔”,为此林先生林太太总是责备她不懂规矩。如果一个成年人向弗兰克提出这样的问题,弗兰克大概会觉得不可思议,法国人没有打听别人隐私的习惯,可是面对这张太阳花一般灿烂的小脸,弗兰克感到了一丝被人关怀的温暖。他认真地回答着元慧的问题:“我没有结过婚,当然没有太太孩子,所以才一个人来台湾。”元慧的小手伸过去摸摸弗兰克的脸:“弗兰克,等我长大了,就做你的新娘,我要跟你结婚。”弗兰克仰面哈哈大笑,一直笑出了眼泪:“元慧,你真可爱,可是要知道等你长大,我早就成老头子了,我比你大二十二岁呢。”元慧被弗兰克笑得很不高兴,嘴角向两边撇开:“那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想跟你结婚。”
冬日里的一个星期天,太阳很好,林先生借了一辆旅行轿车,带上全家人去阳明山郊游,当然他也没忘记邀请弗兰克。除了林家人,弗兰克在台北无亲无友,周末一定是寂寞的。再说弗兰克从法国带来一架照相机,他的照相技术不错,也能为林家人郊游助兴。
元文、元武和元敏跟着父母上了车,只有元慧还站在下面东张西望,焦急地等候弗兰克。她早早占好了车上前排两个并列的座位,那是她和弗兰克要坐的,兄姐们不能跟她争。弗兰克终于赶来了,脖子上挂着照相机,手上提了一大袋法式三明治。林太太笑着嗔怪:“弗兰克,看你这样客气干嘛?吃的东西我们早准备好了。路过北投温泉时去地热谷煮鸡蛋番薯,又好吃又好玩。”自从元慧不再称弗兰克叔叔后,林家其他人也都对他直呼其名。
弗兰克果然看到车子后备箱里放着一篮生鸡蛋和一篮蕃薯,他把装三明治的大袋子放在篮子旁边说:“这些三明治里夹了金枪鱼沙拉,那是我老家的名菜,林先生是尝过的。我不知道台湾也有金枪鱼卖,要不早就给大家做了。”林先生拍拍弗兰克的肩让他坐下:“弗兰克,叫我慕凯好了,瞧我在台北也从不称你阿斯诺先生吧。唉,想起巴黎那阵‘五月风暴’时,真没少在你家吃金枪鱼沙拉,今天也该让我太太孩子们饱一下口福了。”
一路上,元慧不停地跟弗兰克说笑,有时还说法语,她说法语时就得意地回头看看兄姐们的表情,因为他们都听不懂。元敏也想跟弗兰克说说话,她平时住校,难得与弗兰克见面,有一肚子关于法国的问题要问。可是她说不上几句,一定会被元慧找借口打断,元敏觉得弗兰克就像是元慧的私有物品,别人碰不得。元文元武两个男孩更是识相,干脆扭着头看窗外,省得元慧这小气丫头多心。
到了北投,林先生陪着弗兰克去看中和寺、玉皇宫和善光寺等名胜古迹,并用法语作介绍,好让弗兰克听得更明白点。弗兰克听得津津有味,这样元慧便不好再打断父亲的话头,不过她还是夹在父亲和弗兰克中间,牵着弗兰克的手,好像一松手弗兰克就会突然消失似的。
林太太走在他们三人身后,心底掠过一丝不快,元慧一个女孩子家,这样没远没近地从早到晚黏着弗兰克,成何体统?倒还是元敏懂事,进中学后轻易不跟男生搭讪。林太太走上前几步,拉了一下元慧的衣服悄声说:“元慧,爸爸跟弗兰克谈正经事呢,你别夹在中间打岔。”元慧扭了一下身子:“不嘛,我要听爸爸跟弗兰克讲法语,你不是叫我好好学法语吗?”林太太一脸无奈。
北投公园内有一小股瀑布,是著名的北投温泉涌口,地热谷。呈微黄色的泉水沸腾着,自石缝中涌出,硫磺气体向上蒸腾,掀起层层烟雾,终日里迷迷蒙蒙,一派神秘色彩。元文元武早拿了小铝锅,放入鸡蛋和蕃薯,然后连锅浸在温泉中煮。不多一会儿,鸡蛋和蕃薯便煮熟了。
弗兰克看得有趣,也拿了铝锅下温泉去煮鸡蛋。元慧拿来弗兰克做的三明治,一个个分派给大家,同时不忘加上一句:“这是弗兰克做的三明治喔。”好像弗兰克做的东西唯有让她来分才是最合适的。
林太太和元敏在草地上铺开了两大片毯子,大家席地而坐用午餐。阳光暖暖地照在身上,很是温柔。弗兰克想起这个时候的巴黎和圣马洛,寒冷的阴雨会一直刺透人的骨头。相比之下台湾这个没有真正冬季的地方确实太适合旅行了。
林先生告诉弗兰克,他已经被任命为台湾清华大学的副校长,并负责筹建文科院系,不久就要去新竹县上任,而且全家都要般到新竹去。元慧听了急忙插嘴问:“爸爸,弗兰克也跟我们一起去吗?”林太太代林先生回答:“那当然不行,弗兰克在成人夜校教书呢,因为他教得好,人家还想多聘他一年。”元慧这下更着急了,拉住父亲的衣袖:“爸爸,要是弗兰克不去新竹,我怎么学法语呀。”林太太再一次替丈夫回答小女儿:“到了新竹你该进中学了,要住校,本来也没有时间跟弗兰克学法语,你可以跟着爸爸学呀。”元慧的眼泪涌了出来:“我不要,我不要去新竹,我要天天跟弗兰克学法语。”此时弗兰克完全没有去猜小丫头元慧的心思,他只是觉得跟林家人处熟了,像是在台北有了个临时的家,要是林家搬到新竹去,他待在台北难免会感到孤单寂寞,好在他生性安静内向,对寂寞的忍受能力也比一般人强些。林先生说:“弗兰克,到了清华大学后我替你留心一下,要是有合适的机会,你也可以去新竹。”林太太说:“你自己还没上任呢,就想得那么远,清华大学未必能有台大成人夜校这么好的位置给弗兰克,你想得好容易哦。”
接下来的日子,林家人天天都在忙着搬家的事,台北家中还是有不少东西要打成行李先托运过去,四个孩子的转学手续也要一处处去办理,忙得林先生林太太日日脚不沾地。
元慧还是天天来弗兰克的宿舍学法语,她的神色没了往日的欢乐,有时望着弗兰克眼光呆呆的。尽管弗兰克给她准备了巧克力还竭力逗她开心,元慧的快乐好像再也找不回来了。有一回说起要去新竹,她竟趴在弗兰克的肩头哭了起来。弗兰克理性地认为,元慧对他的感情是出于女孩的幼稚,他无法也不可能真的去接受,但他的内心还是被这个十二岁的小姑娘的真情感动着。自莉赛特去世后,弗兰克就把自己的感情锁得很牢很牢,甚至连他自己都忘了钥匙在哪儿。而元慧,她不但找到了钥匙,而且还把那扇封闭的大门推开了一道缝隙。
去新竹的前一天,元慧在弗兰克的宿舍里完成了两人互学的功课后,收拾好书包,忽然她转过身闭上眼睛对弗兰克说:“弗兰克,你亲亲我好吗?”弗兰克一阵心跳,但他很快平静下来,伸开双臂轻轻地将元慧拥入怀中:“元慧,你知道吗?我们法国人的习惯是再好的朋友也只能亲脸,我们是好朋友,就让我亲亲你的脸吧。”
元慧踮起脚尖,嘟着花蕾般鲜嫩的嘴唇迎向弗兰克,弗兰克最终只是亲了一下女孩的额头,他看见元慧失望地含着眼泪离去了。
第二天林家动身时,弗兰克赶去送行,元慧早早地躲在车子里不露面,林太太向弗兰克解释:“元慧大概是舍不得你这位好老师,昨天哭了大半夜,今早起来连早饭也不肯吃,这孩子就是任性,让你笑话了。”弗兰克走向车窗,敲了敲,元慧抬起头来,眼睛果然红红的,弗兰克说:“元慧,到了新竹常给我写信好吗?你用法文写,我用中文给你回信,这样我们照样可以互相学习,一点不耽误的。”元慧脸上这才露出一丝笑意:“弗兰克,你真好,我一定给你写信。”
林先生走过来握着弗兰克的手:“弗兰克,真抱歉把你一个人留在台北,好在快放寒假了,寒假连着春节年假有一个多月呢,那时请你到新竹来好好住上几天,我会让元文、元武来接你的。”
弗兰克又回到了以前独来独往的孤单日子,有时晚饭后他会情不自禁地朝林家老房子走去,敲门时才想起这里已是人去楼空,不得不沮丧地回转身去。
新竹清华大学给林慕凯先生一家备下的房子是一栋三层小楼,比台北的房子大不少,除了林先生夫妇和四个孩子各自的卧室外,还有客人卧室和佣人房间。底层的客厅和餐厅也很气派,墙上配有各式西洋油画,很对林先生胃口。房子门前的花园看得出刚刚整修过,冬青树剪出了几何形的图案,围绕着一个栽满月季花的花坛,让爱花的林太太欣喜不已。林家房子门外是清华大学有名的“交清小径”,连接着新竹两座著名高等学府交通大学和清华大学。从房子后面绕过去走十来分钟,便是清华大学一景“梅园”。林先生很快就爱上了这个清雅的小园子,还鼓励几个儿女也常去梅园用功,林先生说连梅园的空气也可用来提神醒脑。
元慧安顿好房间后,第一件事就是关起房门来给弗兰克写信。在新竹她有了自己独立的房间和书桌,可以放心地写那些只有她自己才能看的东西,不用再怕兄姐们来偷偷翻看。搬来新竹不过半个月,她觉得好像已经过了很多年。每天下午放学后,她总是习惯地想起该去弗兰克的宿舍学法语了,随之又马上回到现实中来,弗兰克在台北,而她在新竹,她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天天看见弗兰克了。元慧每天都在想弗兰克,所以她想每天都写一封信,可是她没有这么多钱买邮票,她也不打算向父母要钱,这是她一个人的秘密,不想让别人知道。最终元慧决定只给弗兰克写一封信,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写上去,她的钱只够寄一封信了,因为她还买了最漂亮的信封和那种带香味的信纸,信封信纸都是厚厚一沓,只写一封信就显得太浪费了。
元慧的第一封信差不多写了一个星期才写完,因为她答应过弗兰克要用法文写,作为互相学习的作业。信是这样写的:亲爱的弗兰克:
你好!我每天都好想你,你也想我吗?我想你的时候最好一个人,不要跟别人说话。有一次秀儿上楼来叫我吃饭,我因为正在想你,没有听见,所以她就说我有相思病。
我们新竹的家很大,有好几个空房间,爸爸说过年的时候请你来新竹,我现在天天盼望早点过年,好看到你。你快点给我回信啊。
元慧
弗兰克倒是很快就回信了,只是信送来的时候元慧还没放学,林太太就把信拆开看了。林太太看了信有点不高兴,她想这个弗兰克不先给大人写信倒写给小孩子,颠倒了礼数。再者由于元慧不知道法文“相思病”怎么写,所以干脆只写病了,引得弗兰克回信中一个劲儿地想问明白元慧究竟得了什么病。林太太没看过元慧的信,觉得弗兰克这个人真是有点莫名其妙,元慧好端端的他为什么非一口一个问她得了什么病?最可气的是结尾,弗兰克写道:我热烈地吻你!林太太吓了一跳,这个法国人太无礼了。
林太太把弗兰克的来信先拿给林先生看,林先生看完信一脸的无所谓神情,反倒觉得林太太有点神经过敏。林先生说人家法国人说的“吻你”,其实就是相当于中国人说的握手,这是法国人最普通的礼节,并没有掺杂什么男女私情,不能因此去怀疑弗兰克的人品。
元慧放学后,林太太把弗兰克的来信给了她。元慧一看她天天盼着等着的来信已经被拆开过,顿时哭着大喊大叫起来:“谁叫你们拆了我的信,你们是警察吗?”林太太自觉理亏,听任元慧吵闹她只是不出声。向来因为元慧在父母跟前得宠占便宜而吃醋的元敏,这回也帮着元慧向父母叫板了:“我们家是什么民主家庭?写信的自由也没有吗?”元敏哄着元慧回了房间,摆出一副侠肝义胆的样子,拍胸脯向元慧保证:“以后让弗兰克把信寄到学校来好了,我替你收了带回来。我们学校的学监以前也像妈那样喜欢私查女同学的信件,后来我们跑去校长室说要集体绝食抗议,吓得那老太婆学监再也不敢查我们的信了,有时反而会主动把信件给我们送到宿舍来呢。”
元慧有了元敏撑腰,立刻破涕为笑。她把弗兰克短短的一封信反复念了几十遍,替他改正了几个写错的笔划,然后又在下一封信里寄过去。她依旧不知道“相思病”用法语怎么说,这当然不能去问父亲的,于是她就告诉弗兰克,她因为太想他了,想得好像生了病一样,这样弗兰克一定会明白她的意思。
林慕凯由台大调至清华大学当副校长,任务是筹建文科类院系,听上去似乎责任重大,然而因为没有具体的筹建时限,再加上不用上课,空闲时间反倒比在台北时多了,可以天天卷一册书去梅园小坐。清华大学的同事大多是念理工科出身,能与林慕凯谈古论今吟诗作赋的人寥寥无几,日子长了林慕凯竟然想念起他的法国朋友弗兰克来了。放寒假的前一天,林慕凯就同太太商量,想请弗兰克来新竹住几天,一起过年。林太太因为上次私拆了弗兰克给元慧的信后,心中内疚,元慧事后也一连好几天不喊她妈,她正想找个机会体面地修复母女感情裂痕,于是一口同意了丈夫的建议。
一家人吃晚饭时,林太太抢着告诉四个孩子准备请弗兰克来新竹过年的事,好像这不是林先生的主意,而是她想出来的。元慧果然感动得要命,抢着替母亲盛饭,还搂着林太太的脖子亲了一口。林先生原打算让元文、元武两个大男孩去台北接弗兰克,无奈元慧吵着也一定要去,林太太就作主说干脆让他们兄妹四人一块儿去。一来是接弗兰克,二来也让他们跟台大园子里的伙伴们聚聚,搬来新竹时走得急,有些朋友怕是还顾不上告别。反正林先生任副校长后薪水大大提了一级,不过多花些车费而已,乐得让四个孩子都很高兴。元敏、元慧从来没感觉到过她们的母亲像今天这般可爱。
元慧兄妹四人乘坐早上第一班由新竹开往台北的长途汽车去接弗兰克。一进台大校园,元文、元武、元敏顿作鸟兽散,各自跑去找自己昔日的同窗好友,只是让元慧一个人去接弗兰克,约好午后在台大校门口碰头,再一块儿坐长途汽车回新竹。元慧也愿意兄姐们走开,她从来不愿跟别人分享弗兰克。
因为是寒假,台大校园里静悄悄的。元慧一路小跑着去弗兰克的宿舍,弗兰克正在熨烫衣服,元慧推开门冲进去,一言不发就紧紧抱住了弗兰克的身子。弗兰克没想到是元慧,惊喜中急忙拔掉熨斗的电源插座,拎起元慧小小的人儿转了个圈,又将她轻轻放下坐在桌边安全的地方。两个人都不说一句话,只是拥抱着,越抱越紧,元慧被憋得透不过起来,可她一声不吭,她愿意让弗兰克这样抱着一直到死。
身高一点九米的弗兰克抱着元慧像抱着玩具娃娃一样,可是这娃娃通身发出的热量让他三十多年来一直孤寂的心变得滚烫滚烫的。元慧的举动让弗兰克感到的并不是爱情,只是一份感动,源自内心的感动。
元慧喜欢弗兰克的房间,它永远被收拾得那样整齐干净,比如弗兰克还会自己烫衣服,他连睡衣和床单都要熨烫,元慧从来没有见过台大校园里哪个男人会自己熨衣服。
弗兰克给元慧倒了一杯果汁,他们这才安静地坐下来说话,元慧刚说了一句:“弗兰克我好想你。”泪水就滚落下来。弗兰克拿手绢哄了她好一阵才停住,而此时弗兰克自己的鼻子也有点发酸。元慧告诉弗兰克,他们兄妹四人特地来台北接他去新竹过年,可是弗兰克说他已经跟成人夜校的几个中国人约好寒假里去游览阿里山。元慧一听急了,双臂圈住弗兰克的脖子拼命摇晃:“弗兰克,求求你,求求你去新竹好不好?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和你在一起呀。
弗兰克又一次被那种感动的情绪所控制,就拉着元慧的手跑到成人夜校传达室去给中国朋友打电话,告诉他们他已决定去新竹,不去阿里山了。打完电话回到房间,元慧抱住弗兰克的腰,把脸贴在他后背上轻声说:“弗兰克,你真好,我要永远跟你在一起。”弗兰克哈哈大笑起来:“元慧,你现在说这话还太早,最少要等你满了十八岁才能说呢。”元慧的任性脾气又上来了:“我偏要现在说,永远在一起,永远在一起。”
因为要出门,弗兰克把屋里所有吃的东西都搜罗出来,能带在路上吃的就装进包里,其余剩下的放在桌子上充当他和元慧的午餐。两人面对面静静地吃着,元慧把一大块干硬了的面包放在牛奶里泡泡吃了下去,只要是弗兰克的东西,元慧都不想浪费,而且都觉得很好吃。三十多年后元慧告诉弗兰克,她一直记得那个安静的中午,与弗兰克一起吃午饭的情景,那是在台湾时唯一的一次他们俩单独吃饭。
午饭后元慧帮着弗兰克收拾衣服,又陪他去给林先生、林太太和秀儿买过年礼物。她做这一切的时候内心世充满了欢喜,因为跟弗兰克在一起,她甚至觉得台湾的阳光也变得从未有过的可爱。等两人赶到校门口去跟元敏他们会合时,元文、元武已经急得直跳脚了。四兄妹领着他们的法国大朋友弗兰克拼命朝长途汽车站跑去,总算没误车,在吃晚饭前回到了新竹家中。
林太太和秀儿忙了一下午,准备了丰盛的晚餐。弗兰克看到这张圆台面,便想起刚到台北的那天,林太太也是这般盛情地为他接风,这种回到家的感觉让弗兰克觉得很温暖。林先生拿出一瓶法国红葡萄酒对弗兰克说:“这瓶酒还是我从法国带回台湾的,是罗瓦河谷产的酒呢。”弗兰克接过酒瓶看了看标签,认出那上面竟然是少校教官家的城堡图案,好久没有少校的音讯了,却在台湾喝上了他们家族产的葡萄酒,这世界真小。
这顿饭弗兰克喝了不少葡萄酒,林太太和元慧又不停地往他盘子里夹菜,他面前的盘子中始终堆起一座小山。弗兰克一说够了,吃不下了,林太太就会说他客气见外,反而给他夹更多的菜。
法国人的习惯是不能在盘子里留下吃剩的菜,于是弗兰克只能拼命往肚子里塞,吃到后来竟有点在受刑的感觉,苦不堪言。等秀儿来带弗兰克去他房间的时候,弗兰克觉得头重脚轻,只能扶着墙走路了。
弗兰克的房间跟元慧的卧室门对门,原先这屋子是给元敏的,可元敏觉得房间太小,采光也不好,吵着要跟元文、元武换,两个男孩死不肯让步,最后元敏只能跟元慧换,元慧是她最压得住的,况且她还是替元慧转交弗兰克来信的有功之臣。现在看来元慧还真得感谢元敏,她的房间跟弗兰克门对门,又是在二楼顶端,门外有一米多长的小走道,拐了弯才是楼梯和通向其他房间的大走道。她要是去弗兰克的房间,没有人会知道。
夜深了,元慧睡不着,她光着脚下床,几次把房门拉开一条缝,侧着耳朵听听弗兰克房里有无动静。弗兰克晚饭后进了房间就一头倒下睡死了,他不会肚子痛吗?他不会再呕吐吗?他有没有换上睡衣?元慧被这些问题搅得脑子生疼,终于忍不住要去弗兰克的房间看看。
她悄悄走出卧室,反手关上门,脚步比猫还轻。弗兰克的房门并没有关死,秀儿甚至替他开着床头灯,想是让他半夜起来方便些。弗兰克仰面躺着,蓝眼睛闭上了,一缕金发落在雪白的枕头上,床头灯给他那张熟睡的脸罩上了一圈柔和的光环,他的睡相有点像孩子。那张床好像短了点,弗兰克的两条长腿垂挂在床沿一侧,样子很不舒服。元慧过去使劲抬起弗兰克的双腿,想把它们抬到床上去。弗兰克动了一下身子,两条腿又挂到了另一侧床沿,嘴角努了一下,吐出微微的酒气。元慧盯着弗兰克的脸看了好一会儿,想起离开台北的时候弗兰克说过,法国人的习惯好朋友只能亲脸,只有夫妻才能亲嘴,所以弗兰克是不能跟她元慧亲嘴的,因为她太小了,等她长大后弗兰克已经老了。可是元慧太想快点长大,太想长大以后做弗兰克的新娘。一个大胆的念头突然出现在她的脑子里,现在弗兰克睡着了,她可以去亲他的嘴,那样弗兰克就不得不等着她长大,然后等着她做他的新娘。
元慧被自己的念头激动得差点儿窒息,她站在弗兰克的床头,努力止住剧烈的心跳,一弯腰飞蛾扑火般用嘴唇顶住弗兰克的嘴,顶得死死的。弗兰克迷糊中双臂环绕过来,紧紧抱住了元慧的身子,他吃力地扭动着头,把嘴角移向一边,艰难地吐出了一声:“莉赛特”。
弗兰克睁开眼来,看到床边站着元慧,顿时彻底醒了。他想起自己是在新竹林慕凯先生家作客,喝醉了酒躺在这儿,不是在圣马洛,也没有莉赛特,莉赛特好多年前就去世了,他面前站着的是林先生的小女儿元慧。弗兰克坐起身子靠在床头问:“元慧,你怎么会在这儿?你还不去睡吗?”元慧满脸通红,调皮地坐到弗兰克身边:“弗兰克,我告诉你,刚才你睡得好香好熟,我已经亲了你的嘴,所以按你们法国人的规矩,我们是夫妻了对不对?那么弗兰克你要等着我,等我长大了好做你的新娘。”弗兰克把元慧的每一句话都听得真真切切,他呆呆地望着眼前的女孩,把她拉到身边,突然他将脸埋在女孩的胸前哭了起来。许久,弗兰克抬起头来,他双手捧住元慧的脸,然后下决心似的说:“好元慧,听我的话,回你自己的房间睡觉去吧。”
大年初一清晨,天还没亮透,元慧就被鞭炮声震醒了。她跑到窗前一看,元文、元武已经在门外的交清小径上放鞭炮了。元慧也想下楼去,她急急忙忙地脱下睡袍,拿过叠放在床边的新衣服。忽然她觉得有点不对劲,睡袍下端不知什么时候沾上了一大摊血迹,再低头一看,身上的内裤也浸透了血。她惊叫起来,顾不得穿好衣服,拉过毯子裹在身上就往父母卧室跑去。“妈,妈,我流血了,我会不会死掉啊?”林先生林太太刚起床,就见小女儿元慧冲了进来。林太太搂住惊慌失措的小女儿,看到她内裤上的血迹,心里顿时明白了,她朝丈夫会意地笑了笑,林先生就走了出去。林太太把元慧拉进卫生间,替她洗干净身子。元慧像头受惊的小鹿,不停地问:“妈,我怎么了?我会死吗?”林太太按住女儿的双肩:“我的宝贝女儿,别怕,你是长大成人了,是大姑娘了。这是正常情况,你不会死的。”元慧的心稍稍平静了些,她又问:“那么元敏也出血吗?”林太太神秘地一笑:“当然了,你看元敏现在多文静,从来不跟男孩子一起玩。”
这日下午,元慧躲在元敏房间里,告诉她自己早上开始出血的事,元敏一本正经地告诫元慧:“以后你千万不能再让男人碰你,如果碰过男人肚子里就会有小孩,那样麻烦就大了。”元慧问:“那么可以跟男人亲嘴吗?”元敏瞪了妹妹一眼:“你真不害臊,怎么可以跟男人亲嘴呢?那是要等到结婚的一天,男人女人才可以亲嘴成夫妻呀。”
过了几天,元慧发现身上不再流血了,晚上睡觉时摸摸肚子还是老样子,没有长小孩子的迹象,她放心了。不过她不再像从前那样喜欢抱住弗兰克,她跟弗兰克说话的时候突然变得规规矩矩,弗兰克说她一夜间变成了淑女。现在就连元文、元武跟元慧打闹,元慧也会狠狠地将两个哥哥的手甩开。
过完春节,弗兰克要回台北去,林先生带着全家人去车站送行,元慧破例没有拉住弗兰克的手,只是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上车前,弗兰克拥抱了林先生和林太太,感谢他们让他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假期。他原以为元慧也会跟他拥抱告别,可是元慧只是轻轻拉了一下他的手说再见,弗兰克分明看到女孩的眼中饱含着泪水,他不敢断定自己是不是在哪儿冒犯了她。
几十年后弗兰克都无法忘记元慧当时的神情,那是少女时代的元慧留给他的一副最令人感动又心痛的表情。
元慧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思念过一个人,她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心里叫着弗兰克的名字,她常常走进弗兰克住过的房间,扑倒在那张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跟弗兰克用过的枕头诉说她的心里话。虽然床上的卧具早已换过,可是元慧照样能闻到弗兰克留下的气息。元慧觉得自己身体里蕴藏着一种热量,要从她的每一寸皮肤向外迸发,只有扑在弗兰克睡过的床上,这种发烧似的感觉才会消褪,有时她会在这张床上迷迷糊糊地睡去,在睡梦中梦见她的弗兰克。
不久,弗兰克收到东方语言学院图书馆主任的来信,他提醒弗兰克一年的长假快要到期了,如果弗兰克不能如期归来,他在图书馆的职位恐怕保不住。弗兰克知道图书馆主任完全是看在少校教官的份上才这般关照他的。但是弗兰克喜欢台湾,学汉语也渐入佳境,成人夜校校长已明确说过可以再续聘他一年,他在这儿生活得无忧无虑,非常愉快。然而这种日子毕竟只是他人生长剧中的一个快乐片段,不可能永久持续下去,他是一个法国人,也没有准备要在中国过一辈子,无论怎么说,法国才是他真正的家。
弗兰克很快给图书馆主任回了信,告知他将在一年长假结束之前返回巴黎,此后的一些日子,他准备行李,订机票,向华文班的同学老师告别,还应成人夜校的请求,将法语课一直上到临走前两天。他只给自己留下一个白天的时间专程赶去新竹向林先生一家辞别。
林先生、林太太没有料到弗兰克会突然回国,这一年来他们已经把他当成了林家的一分子,几乎忘了他是法国人,早晚是要回法国去的。元慧已经进了中学,跟兄姐们一样在学校住宿。弗兰克觉得很遗憾,从他内心来说,今天专程来新竹一趟,元慧无疑是他最想见到的人。弗兰克给林家每个人,连同秀儿都准备了礼物,他问林先生夫妇四个孩子的礼物能不能由他亲自放在他们每个人的房间里,林太太就叫秀儿陪了弗兰克上楼。
其实弗兰克是想上楼再看看元慧的房间和对面那间他住过的客人房间。他清楚地记得第一回来新竹的夜里,他喝醉了,元慧告诉他她已经亲了他的嘴,所以他应该等着她长大,等着她做他的新娘。弗兰克留恋地望了一眼自己睡过的那张床,心里隐隐作痛,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再来台湾。
周末,元慧和兄姐们从学校回来,秀儿第一个告诉元慧弗兰克已经回法国去了。元慧以为秀儿骗她,跑进父亲书房里去证实,当她知道弗兰克是两天前离开台湾的,而她因为住在学校里才与他错过了告别的机会,她实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当即嚎啕大哭起来,连声责问父母为什么不去学校接她,寄宿学校又不是监狱,家长出面请假一点麻烦都没有。林先生、林太太好言好语地劝说元慧,林太太忽然想起弗兰克给他们每个人都留下了礼物,元慧这才止住了哭声。弗兰克给元慧的礼物是一本法文版的《小王子》,书中夹有弗兰克写的一封短信:
亲爱的小元慧:
我要回法国去了,让小王子留下来陪你,等你学好了法语,我们会在法国见面的,请给我写信。热烈地吻你!弗兰克
元慧泪如雨下,不停地喃喃道:“弗兰克,弗兰克,你怎么走了?真的走了?”她在弗兰克的名字上一下下吻着,差点儿吻破那层纸。她用漂亮的包书纸将《小王子》包起来,弗兰克的信也夹在里面,每天晚上临睡前,她都要读一页《小王子》,想一会弗兰克,这样的功课做了很多年。
巴黎东方语言学院的图书馆有了一点变化,门外原先宽大的走廊拦出一半来扩展成阅览室,很气派的书架也新添了不少。索菲太太退休了,安娜小姐依然是小姐身份,弗兰克仍然干他原来的那份活,不同的是中文系有教授知道他刚从中国回来,便来请他跟学生们聊聊中国,反正要求不高,说得比旅行手册上略详细一点就行。
弗兰克又回到了自己那间看得见塞纳河的小屋里,重新枕着塞纳河的流水声,弗兰克竟然一连失眠了好几天。他给林先生写信,告诉他东方语言学院的一些新情况,也给元慧兄妹们寄去了几张最新版的巴黎风景明信片,在没有收到元慧的回信之前,这个可爱的女孩几乎天天出现在弗兰克的梦里。弗兰克想念台湾和林先生一家时,就去“明圆”餐馆吃广东炒饭和酸辣汤,他已经很习惯吃中国饭菜了,筷子也用得溜溜转,连花生米都能很快夹起来。“明圆”餐馆的生意不如以前那么好,吴老板不知怎么一直没露面,吴太太脸上凄凄惨惨,和伙计们硬撑着生意,只有见到弗兰克这样的老主顾时,吴太太才会有一丝笑意。
一天快下班时,安娜小姐郑重地走到弗兰克办公桌前,告诉他明天是她的生日,她想邀请一些朋友和弗兰克去她家开派对。弗兰克有点吃惊,在东方语言学院工作了那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很正式地请他参加晚会。从台湾回来后,弗兰克变得有点害怕孤独了,他喜欢有一个林先生那样的大家庭,每天晚饭后一家人坐着喝茶聊天,真正的天伦之乐。所以对于安娜小姐的邀请,弗兰克也很当回事。
弗兰克买了鲜花和巧克力,另外再送给安娜小姐一盒从台湾带来的彩塑泥娃娃,安娜小姐喜欢得不得了。弗兰克没想到他在安娜小姐的生日晚会上会成为主角,安娜小姐向每一位来客介绍弗兰克时都要特别强调他刚从中国回来,那些人似乎也对中国十分感兴趣,弗兰克不停地回答每个人的问题,客人们就把他让到了长餐桌的中间,连女主人安娜小姐都被冷落到一边去了。夜深了,客人都散了,安娜小姐让弗兰克留下来帮她收拾餐具,因为弗兰克整个晚上都在说话,没吃多少东西,安娜小姐要重新再做些给他吃。弗兰克和安娜小姐在厨房里对饮聊天,一直聊到东方发白。
安娜小姐第一次近距离跟弗兰克在一起,她觉得弗兰克还真有不少优点。他温和、善良、体贴人,学历虽不高却也见多识广,那点诺曼底口音在巴黎呆久了也渐渐消失,而且他一米九十的身材在这个年龄段特别具有成熟男人的魅力。弗兰克也不讨厌与安娜小姐来往,有个人说说话总比一个人孤独地听塞纳河水声来得有意思。
安娜小姐跟弗兰克一样,有套独住的小公寓,自那天生日晚会后,弗兰克经常去安娜小姐的住处吃晚饭,或是他带了她去“明圆”尝中国菜。有时天太晚了,安娜小姐留弗兰克住下,弗兰克也没有异议,这是法国人司空见惯的处事方法。两人没有经历任何惊心动魄的感情冲撞,在周围同事和朋友圈中已自然而然成了一对儿。
深秋的一个傍晚,踩着香榭丽舍大街上的落叶散步时,安娜平静地告诉弗兰克她怀孕了,想问问弗兰克要不要留住这个孩子。她那口气好像只是在说起她新买的一本书,问弗兰克有没有兴趣读一读而已。弗兰克停住脚步,扳过安娜的肩膀让她面对自己,街灯昏黄的光晕罩在安娜的脸上,她的脸部轮廓有点模糊,有点不太真实。弗兰克用手轻轻摸了一下安娜的额头,这才相信一切都是真的———安娜连同她刚才说的话。这一瞬间,弗兰克的脑子里闪回他此前将近四十年的人生,少校教官、母亲、莉赛特、林先生夫妇、元慧,要是他们知道了,会说些什么?弗兰克的生活在这一分钟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可以成为一个丈夫,甚至是父亲,他会有一个新的家庭,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安娜这个女人。弗兰克把安娜抱在怀里:“安娜,我们结婚吧,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他听出自己的声音在颤抖,那是他害怕遭到安娜的拒绝,安娜在此前不知拒绝过多少男人。安娜静静地倚在弗兰克的怀里,许久才吐出一句话:“弗兰克,我累了。”
弗兰克和安娜的婚礼定在十一月的第二天举行,那时他们将回到弗兰克的老家圣马洛去,婚礼的前一天是逝者节,弗兰克想在结婚之前为父母和莉赛特扫一次墓。少校教官收到弗兰克的婚礼请柬后异常高兴,已经来信说他将亲自开车装几箱罗瓦河的葡萄酒去为弗兰克的婚礼助兴。弗兰克当然不会忘记给远在台湾的林慕凯先生寄去请柬,虽然他知道林先生不太有可能从台湾赶来法国仅仅是为了出席他的婚礼,只是出于朋友礼节,他还是要在形式上作出邀请。
这是诺曼底地区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葡萄早已摘完了,刚刚酿成的新葡萄酒散发出醉人的香气,溢满了罗瓦河谷。圣玛丽教堂的管风琴奏起了婚礼进行曲,已经老得拄着拐棍走路的主教大人执意要为弗兰克和安娜主持婚礼,弗兰克曾在圣玛丽教堂的阁楼上坐了十年,主教大人早把他看成了自己的孩子。弗兰克的兄姐都带着一大家子人赶到婚礼现场,姐姐吻着弗兰克的额头说:“亲爱的弗兰克,你早该有个家了,要是父母能看到今天的婚礼有多好。”弗兰克的哥哥有四个孩子,二男二女,正好当了安娜的花童。婚礼举行中弗兰克为安娜戴结婚戒指的那一刻,他耳边好像忽然响起了元慧稚嫩的声音:“弗兰克,我已经亲过你了,你一定要等着我,等我长大了做你的新娘。”弗兰克心里一阵慌乱,戒指掉到了地上,他急忙弯下腰去捡起戒指给安娜戴上,却分明看到了安娜一脸不悦。
喜宴开始了,少校带来的葡萄酒和香槟让所有来宾赞不绝口,连安娜也不顾自己怀有身孕,硬是陪着少校跳了一会儿舞。弗兰克的哥哥用一架老式手风琴拉起了《夕阳诺曼底》,这是诺曼底人最喜爱的一首歌,所有来宾都踩着手风琴的节奏狂跳欢舞起来。弗兰克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美好的生活场面,而且他竟然成了这个场面里的主角。这时他又想起了元慧,他不敢想元慧在得知他结婚的消息后会作出什么反应,他只是竭力安慰自己,为自己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他始终把元慧当成一个孩子,一个孩子说过的话是不能当真的,况且他并没有对元慧作出过任何承诺。
弗兰克的婚礼请柬是十月底寄到台湾的,一时间弗兰克要结婚的事成了林家人饭桌上重要话题。林先生自然不可能抽出身去法国参加婚礼,按林太太的意思,倒是应该寄份重重的贺礼去才是。林家人想了无数个主意,寄首饰怕丢了,寄瓷器怕摔碎,寄钱显得俗气,寄衣服又怕一对新人不中意。最后林先生拿定主意寄一幅中国山水画长卷,既可免去上述担心,又能显出高雅得体。林先生选中了一幅后人临摹的张大千作品,虽是复制品,价格却不菲,作为结婚贺礼是很送得出手的。
待元慧周末回到家中,这份贺礼早上路了。秀儿是知道元慧心思的,就抢着将弗兰克结婚的消息告诉了她,元慧死活不信,跑去问父母,直到林太太取出弗兰克寄来的请柬,元慧才相信秀儿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这一回元慧没有大喊大叫,也没有哭闹,她默默读了几遍那张请柬,然后无言地上楼去,一头倒在床上。
元慧发起了高烧,整整一个星期都昏睡着,医生诊断的结论是精神受到了太大的刺激所致。林太太日夜守护在元慧床前,她不明白小女儿怎么会对弗兰克这样的外国老男人如此动真情。大病一场后的元慧完全变了,变得沉默寡言,也没了往日的笑容,回到家里她大部分时间都坐在房里看书,有时去弗兰克住过的房间呆坐,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弗兰克婚后还是与林家人保持着联系,也常给元慧兄妹寄明信片,只是元慧再也没有写过一封回信。很多年后,当元慧终于成为弗兰克妻子的时候,她告诉弗兰克自己当年生的那场大病,弗兰克很是惊讶,因为他清楚地记得,在跟安娜结婚后最初的那些日子里,他几乎天天心口疼、耳鸣,夜里睡不着觉,却查不出有什么病,现在想来是上帝在惩罚他,因为他辜负了元慧这个纯情女孩的一片真情。
元慧考上台大艺术系的艺术史专业,这是林慕凯先生万万没想到的。一心想培养小女儿成外交官的林先生当然不会知道,自从得知弗兰克在巴黎结婚的消息后,元慧便中止了学法语,她不再看有关法国的书籍电影,甚至不想听到法国这两个字,她在潜意识里要将弗兰克和他那个法兰西完完全全摒弃掉。等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填报志愿时,元慧很清楚自己已经没有上外文系的实力了。因为在高中里她偏重的是文科,但文史哲又不对她的胃口,剩下只有艺术系算文科,可她又不会什么吹拉弹唱或是画画,幸好艺术系里有个艺术史专业是冷门,她便胡乱填在第一志愿上,歪打正着地被录取了。
重新走进台大校园,元慧的心情是复杂的,这个她从小就很熟悉的地方,记载了她童年和少年时期太多的故事。报到注册安顿好住处后,她独自出去散步,竟走到了台大成人夜校教师宿舍楼外面。那时弗兰克就住在二楼顶端的房间里,他的房间永远是那样的整洁,每天下午元慧放学后去弗兰克的房间学法语,弗兰克会为她准备一些小小的零食,然后静静地听她讲述班里小孩间发生的那些芝麻绿豆大的事情。那些温馨的下午元慧想忘都忘不掉,她恨自己没出息,恨完了,眼泪流下来,脑子里想的还是弗兰克。她也恨弗兰克,恨他为什么要跟那个巴黎的女人结婚,为什么不肯再等等元慧,元慧现在十八岁了,可以做他的新娘了呀。
宿舍楼里走下来一个中年女人,显然二楼顶端的房间现在属于她了。中年女人轻轻地走到元慧跟前,一脸温和:“小姐,你是要找什么人吗?”元慧醒过神来:“不,不要,我只是散步路过这里而已。”
这一届艺术史专业总共才二十来个学生,每个学生都可以自由挑选专业方向。元慧下意识地选择了欧洲艺术史,这一刻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法国在欧洲,所以她应该选择欧洲。没有人会注意到她的心理活动,选择欧洲作为专业方向也是大部分学生的愿望,欧洲是世界艺术中心,才有学头嘛。元慧希望自己变成台大河流里的一滴水,不要过多地让人关注,这样她可以拥有自己的自由空间,就像现在,她独自来上课又独自回宿舍,只有同学没有朋友,任何时候她都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自由自在地胡思乱想。唯一跟元慧近距离接触的是她的同宿舍室友,一个叫锦珍的来自台南的女孩。锦珍念物理系,一心想成为居里夫人,清早出门上课,然后泡在实验室里,不到夜深不回宿舍。锦珍跟元慧的专业相去甚远,没有多少共同话题,最多是几句客套话,所以元慧慢慢感觉到这个房间好像只属于她自己一个人。
每个月最后一个周末元慧便回新竹家去,兄姐们也大多回去,偶尔在全家团聚的饭桌上,会听到一点跟弗兰克有关的消息。弗兰克当父亲了,先有了一个儿子,接着又有了一个女儿,第三、四个孩子是对双胞胎男孩,弗兰克给四个孩子都起了中文名字等等。林太太感叹道:“这个弗兰克真有意思,要么老大不小地不结婚,一旦结了婚就马不停蹄地让孩子一个接一个生出来,好像要补回从前浪费的时间。”听着母亲的话,元慧觉得自己真傻,她曾经无数次地想象过要跟弗兰克结婚,组成一个家,然后一起养育孩子。其实这些人生目标,弗兰克轻而易举地就完成了,他根本不需要元慧的帮助。
天还没亮,元慧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梳洗了一番准备出门。昨晚在教室里看完书,她把自己的《西方艺术史》课本忘在那儿了,要是不早点儿去,教室里有人上课,书恐怕就找不到了。晨曦中已有人在轻声读外语,一定是外语系的书呆子。她顺利地找到了自己的书,走过艺术系的琴房,一连串高山流水般的琴声让她停下了脚步,看来不止是外语系出书呆子,艺术系也有琴呆子啊。这时一段非常熟悉的旋律掠过元慧的耳边,岂止是熟悉,那旋律几乎是融进了她的血液里,那是《夕阳诺曼底》,从前弗兰克在台湾时常常唱的一首法国歌曲,他还会用口哨吹,听得元慧如痴如醉。
此时这个弹琴的人好像知道门外有人在听似的,弹了一遍又一遍,元慧索性在门外的石阶上坐了下来,只要弹琴的人不停止弹这首曲子,她就不会离去。原来元慧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弗兰克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她也不想让他离开,虽然他回了法国,结了婚,做了四个孩子的父亲,可他还是元慧的弗兰克。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也不知琴声是什么时候停止的,一个瘦瘦高高的清秀男孩站在元慧跟前,诧异地瞧着大清早坐在台阶上流泪的女孩。“你不舒服吗?需要我帮助吗?”元慧回到了她的真实世界中,有点不好意思,她用不经意的动作抹去眼泪,没头没脑地回答:“早上的风有点凉啊。”
这日上午是艺术系的公共课,偌大个教室里几乎坐满了人,元慧因为把书包放在身旁的座位上,别人误认为她是替人留座,那个座位实际上空着。有个男生跟教授前后脚进来,看见元慧身旁有空座位,像落水人捞着救命稻草似的:“喂,这儿可不可以让我坐?”元慧认出他就是那日清晨弹琴的男生,忙拎起书包让他坐下,男生也认出了她,温和地笑起来:“你今天好点了吗?”元慧发现他有一排很整齐的牙齿,他笑的时候连年龄都缩小了,显得特别稚气。课上到一半,男孩将一张小纸条推至元慧面前,上面写着:我叫于挺,你呢?元慧犹豫了一下,在纸条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下课时两人显然已成老熟人了,于挺建议一块儿去校外的小饭馆吃饭,他知道有个叫“鱼丸汤”的地方,那儿的鱼丸真是鲜美无比。元慧不知道该不该跟一个男生单独出校园去吃饭,可是于挺的态度又让她感觉是不可抗拒的,她的脚步实际上已经跟着他在走了。
中午时分,“鱼丸汤”里生意很好,几乎座无虚席,顾客大多是台大的学生,于挺看来是老吃客了,熟门熟路地领着元慧上了二楼,他挑了张拐角处的小桌,让元慧占着座,他去买吃的。元慧老老实实地看着座位,把书包放在椅子上,忽然她扭头看到了锦珍,锦珍和一个男生面对面吃饭,那男生挟起一个鱼丸塞进锦珍的嘴里,锦珍眯起双眼品尝着,一脸幸福状。元慧呆呆地看着,这才明白原来“居里夫人”也不是像她想的那样每分钟都在实验室里,人家早有男朋友了,只有她自己才是老土,除了那个法国佬弗兰克,就没有想过要朝别的男人看一眼。
于挺端来了两人的午饭,抢着说:“今天上课你替我占了座,这顿饭我请客。”元慧读出他眼中的诚意,也不客气。这家饭馆的鱼丸做得真不错,味道各式各样,有一小碟葱花鱼丸特别对元慧胃口,她一连吃了好几个。
于挺开始没话找话:“那天早上你为啥坐在琴房门外哭呢?谁招你了?”元慧否认:“我没有哭啊,那是风吹了眼睛,不过那天你弹的曲子很好听,叫什么名字?”于挺大口吞下鱼丸:“什么好曲子,我在琴房里翻出一本破乐谱,好像都是些欧洲老歌,弹着玩的,叫不出名。”元慧说:“别的我不知道,可那首曲子叫《夕阳诺曼底》。”于挺惊讶不已:“你真见多识广,那样老掉牙的东西都叫得出名来。”元慧眼中迷迷蒙蒙,像是在对于挺说话,又像自言自语:“那首曲子,从前我听一个法国人唱过的。”于挺说:“要是你喜欢,吃了饭跟我去琴房,兴许那本破书还在,我给你弹上一百遍好了。”元慧想想下午没课,倒不如真跟了于挺去琴房玩。于挺兴奋得手舞足蹈起来,那间被钢琴专业学生称为坟墓的六平方米琴房,要是身旁坐着个元慧这样可爱的女孩,那坟墓也就变成天堂了。
于挺找出了那本破乐谱,信誓旦旦地要为元慧弹上一百遍《夕阳诺曼底》,可是他只弹到第三遍,元慧就泪流满面地跑了出去。于挺出门去追,一直跑到学生宿舍楼下才追上元慧。于挺怯怯地问元慧是不是他弹得不好才让她不高兴,元慧不说话,只是抹眼泪。于挺很无奈,一个好端端的下午两人都觉得很沮丧。
元慧知道自己是无法忘掉弗兰克的,愈是忘不掉就愈是心痛,犹如一件藏在心里好几年的珍宝,有一天别人突然很随意地告诉你,这件珍宝本不该属于你,于是就拿走了。没有理由,没有解释,因为那本来就不属于你嘛。于挺听完元慧的故事,那一刻的感觉是要去法国把弗兰克追回来讨个说法,他有点恨弗兰克这个从未见过面的法国人,恨他伤了元慧的心。而他于挺则不同,他是天底下最希望元慧快乐幸福的人,为了元慧他愿意做一切事。元慧认识于挺仅仅几个月,就好像一天比一天快乐起来。中午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一起吃饭,“鱼丸汤”的老板夫妇把他俩当作最受欢迎的顾客,卖给他们的鱼丸加工特别精心细致,直吃得元慧叫嚷人太胖了,不敢再多吃这美味的鱼丸为止。
林太太看出了女儿的变化,每个月末回到家里,元慧再也不闷头坐在弗兰克从前住过的房间里想心事,而是会跟元敏一起出去玩玩,或帮秀儿干点活,连干活时都唱着歌。有一日全家人坐在客厅里聊天,林太太见元慧兴致不错,便旁敲侧击地问她是不是有了男朋友,元敏、元文、元武听了马上一起四面围攻,元慧招架不住,很快就将于挺这个人完完全全地招了出来。其实即使林太太不询问,元慧早晚也会将于挺献宝样显示出来,至少会先告诉元敏,元慧从来不是一个心里很藏得住事的人。真正让她感觉到的幸福,她是一定要唱要喊,要告诉全世界的。
于挺也变了,他比以往更早起床去琴房练琴,在估计元慧会从琴房外经过去教室或去图书馆的时候,他就不停地弹奏《夕阳诺曼底》,他是弹给元慧听的。元慧明白于挺的良苦用心,只是见了面反倒一通责怪:“你怎么老弹这首曲子呀,放着高难度的东西不练,琴艺怎么会长进?”于挺对于元慧向来是言听计从,不住地点头,心里却不免得意,他知道每日早上的《夕阳诺曼底》没白弹,元慧到底是听了进去。
这一年秋天于挺参加东亚地区大学生钢琴比赛,战胜了音乐学院钢琴系的众多高手,获得了一等奖,为台大艺术系赢得了史无前例的殊荣。台大为了表彰于挺,准备让他在学校里举办个人钢琴演奏音乐会,音乐会的时间定在新年元旦。海报一出去,于挺立即成了台大的热点新闻人物,校园里、餐厅里天天有外系的女孩子追着于挺签名,于挺只好时常把元慧拉在身边做挡箭牌。元慧嘴上说不乐意,说要是于挺真的被其他女孩子抢走了她也无所谓,而她的身子却不由自主地追随着于挺,她那种感觉竟跟从前弗兰克要离去时一样。元慧在这个时候已经很明白了,她是无法放弃于挺的,自从认识了这个大男孩以后,她的心一天天温暖起来,快乐起来。每天早上睁开眼睛,她对这个世界的全部渴望就是见到于挺,她对生活的全部热爱也因为有了于挺。
有一天晚上回到宿舍,那个干面包一般无趣的锦珍居然也对元慧说:“你有一个多好的男朋友啊,真让人羡慕死了。”元慧第一次不再故作矜持地否认于挺是她的男朋友,她很真诚地接受了锦珍的好意。
新年临近,于挺钢琴独奏音乐会的一切筹备工作也准备就绪,台大礼堂被艺术系的学生们布置得简直能跟维也纳的金色大厅媲美。于挺得到了十张贵宾席票,他留下两张给父母,其余八张统统交给了元慧。元慧知道于挺的心思,他是希望元慧能将票子给她家里人,最好能请她父母来台北,这样他们两人的关系也能在一个很自然的场合中得到双方家长的肯首。
于挺的钢琴独奏音乐会非常成功,不时引来观众如雷的掌声。于挺彬彬有礼地走到台前向观众鞠了个躬说:“感谢大家的厚爱,最后我再弹奏一曲《夕阳诺曼底》,献给大家,特别是献给林元慧小姐。”掌声再次响起,元慧满脸通红,眼泪都快流下来了。以前,她曾遇到过一个会唱《夕阳诺曼底》的法国男人,可是那个男人离她远去了,现在命运又让她遇上了一个愿意一辈子为她弹奏这首曲子的中国男人。这一刻元慧真的被幸福陶醉了,她相信上帝一定很爱她,不然她怎么会在弗兰克离去后又碰到于挺这么好的男孩呢?
第二天晚上,于挺的父母在台北圆山大饭店订了两桌酒席宴请元慧一家,虽说于先生于太太名义上是要为独生儿子庆功,然而林家人心里都明白,办酒席也有为元慧和于挺订婚的意思。向来挑剔的林太太对于挺却是一百个满意,还不止一次地对林先生说,别看元慧任性幼稚,在自己的终身大事上倒是很有眼光。
大学毕业前夕,于挺获得了奥地利莫扎特音乐学院的奖学金,将赴萨尔斯堡留学,为了不使于挺和元慧天各一方,两家父母决定一起出资让元慧也去萨尔斯堡自费读书。林先生早先一直想培养小女儿成为外交官,现在外交官当不了,去欧洲留学开开眼界也是好的。于是元慧和于挺带着父母家人的期望,带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飞向了莫扎特的故乡。
这是萨尔斯堡的夜晚,静谧、神秘,清风随着月光洒下来,裹住了人的身子,那是一种带着点凉意的温柔。于挺把吉他斜背在身后,纵身跃上一段古老的围墙,然后伸手将元慧也拉了上来,在他们身后,贺亨萨尔斯古堡在月光下弥漫开一片黑影,像舞台上巨大的帷幕。于挺拨动了吉他的细弦,轻轻弹起了《夕阳诺曼底》,元慧一只手搂住于挺的腰,双脚跟着吉他的节奏在空中来回荡着。
来萨尔斯堡后,于挺在莫扎特音乐学院钢琴系深造,可以免费住在学院提供的学生公寓里。而元慧在萨尔斯堡艺术大学继续她的艺术史学业,因为是自费留学,为了节省开支,她住进了一位富有的孤老雅米太太家中,课余时间当陪护女伴。每天晚饭后,雅米太太会给元慧两个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允许她离开别墅,元慧便像出笼的鸟儿一样飞出去与于挺约会。
有时于挺弹完了《夕阳诺曼底》,停下来问元慧:“这首歌应该有很美的歌词,你还记得歌词吗?”元慧轻轻摇了摇头:“那是弗兰克从前用法文唱的,我的法文不行,早记不得了。”于挺拍拍元慧的肩安慰道:“没关系,等以后有了钱,我陪你去法国找弗兰克,让他再为你唱一遍。”
圣诞节将临,雅米太太对元慧说,今年的圣诞夜可以请于挺来别墅里一起过,元慧听了兴奋得直想亲吻雅米太太。圣诞之夜,雅米太太举起酒杯对于挺说:“骑在墙头上弹吉他的王子,你愿不愿我送你一份礼物?从今以后,你也可以住到我的别墅里来,跟元慧一样,条件嘛,是每天为我弹奏一会儿莫扎特的曲子,周末时打理一下花园。我八十多岁了,听莫扎特的时间不会太多了。”元慧和于挺放下酒杯,一左一右跑过去拥抱住雅米太太,两人眼中同时流下了欢喜的眼泪,他们觉得自己太好运,竟会在万里之外的萨尔斯堡遇上雅米太太这样的好人。
雅米太太家的客厅里有一架浅棕色的三角钢琴,到雅米太太已经传了三代人。于挺第一眼看到这架钢琴,就如一位骑手遇上了骏马般喜欢,如果住在这儿,不仅能天天跟元慧在一起,还可以随时练琴,要比在音乐学院狭窄的琴房里舒服得多。只要雅米太太爱听,于挺真想不分昼夜为她弹奏莫扎特的曲子,元慧、钢琴、莫扎特,那是于挺心中永远的最爱。
这一天,雅米太太听累了,元慧扶她去卧室,道了晚安,然后回自己房间洗澡,换上睡衣准备睡觉。于挺悄无声息地进来,他从背后抱住了元慧的身子,将头贴在元慧的耳边:“元慧,我,我想在你这儿过一夜行吗?”元慧通体滚过一阵热流,身子微微颤抖起来。她冷静了一下,转过身子捧住于挺的脸:“于挺,等一等好不好?我要等到做你新娘的那一天,把自己完整地献给你。”于挺满脸通红,垂下头来,像个让人当场抓住错的孩子般喃喃辩解:“元慧,对不起,我知道不应该这样冒犯你,我实在太爱你了,我现在就回房去。”于挺走了,元慧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那一年,还是小姑娘的她曾毫无顾忌地闯进弗兰克的房间,告诉弗兰克她要做他的新娘。可是今天面对于挺,她怎么会这般冷静和理性?但她却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在这个夜晚对于挺的拒绝,将使她后悔终生。
萨尔斯堡的春天来得很早,为了参加一年一度的“复活节卡拉扬音乐节”,元慧天天陪着于挺从音乐林带下走过,去米拉贝尔花园做准备工作。米拉贝尔花园是好莱坞巨片《音乐之声》中的外景地之一,园中有大片傍着湖水的天鹅绒草地,绿意盎然,等到音乐节开幕,于挺就将在这片草地上为观众演奏莫扎特的钢琴曲。
于挺的演奏会非常成功,米拉贝尔花园的草坪上滚过一阵阵掌声,连雅米太太也换了盛装,坐在轮椅上由元慧推着,来听音乐会。“卡拉扬音乐节”持续了整整一个星期,于挺在音乐节上获得了优秀演出奖。这天晚上在卧室的走廊里,于挺拿出用音乐节奖金买的项链给元慧戴上。项链是用蓝紫二色松花石镶嵌成的,闪动着一种神秘的光彩,戴在元慧白皙的脖子上,显得高贵而优雅。此后每天道晚安时,于挺都要亲吻一下元慧脖子上的项链才能回自己房间里睡觉。元慧在入睡前,也会抚摸着项链默默祈祷,为于挺,为台湾的家人,有时也会想起弗兰克,元慧相信,这条项链她是要戴上一辈子的。
这个夏天于挺一直出现在萨尔斯堡国际音乐节的各个演出场地,元慧也不空闲,除了为于挺印制节目单,准备演出服,拍摄演出剧照,她还给父母兄姐台大艺术系的老师及以前的室友锦珍写了不少信,寄去了她和于挺在萨尔斯堡生活的许多细节。
元慧的来信给林先生夫妇带来了无与伦比的快乐和骄傲,他们把这份快乐也传递给了远在法国的弗兰克,元慧就是在这年秋天收到了弗兰克的来信。
在认识于挺之前,元慧在家庭以外的地方已经没有多看一眼异性的愿望了,而于挺,他是这么自然而然地出现在元慧的生活里,不带丝毫勉强成分地让她接受了他。元慧有时相信是因为上帝可怜她,才把于挺送给了她。于挺温暖过元慧那颗曾经冰封起来的心,他带着她来到了未知的西方世界,他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奋给她带来了荣誉,他每天都在抹淡弗兰克留在元慧心里的影子,而弗兰克却在这个时候写信到萨尔斯堡来了。
弗兰克的信是分别用中文和法文写的。
亲爱的元慧:
很多年没有见到你了,也没有收到你的来信,我始终都在想念你,不知道小天使般的元慧现在长成什么样了?我相信一定是位漂亮的中国小姐。林先生林太太倒是常有信来,他们告诉了我你在萨尔斯堡的地址,所以我才会有写这封信的机会。我不知道你是否在继续学习法文,我至今没有中断学习汉语,这封信是我先用法文写的,然后再翻译成中文,为了让你这位老师检查评价。
我的四个孩子都越长越可爱了,期待着你有一天能来法国看看,奥地利离法国不算太远。如果你来法国的话,我可以去巴黎接你,我的家现在已经搬到里昂来了。
深深地吻你!
弗兰克
元慧把信反复读了好几遍,心里那个渐渐淡下去的影子又清晰起来。弗兰克的汉字越写越好了,他还是在用那支黑墨水的粗钢笔。他已经有四个孩子了,却还没有忘记小天使般的元慧,他说他始终在想念她。那他为什么要离开台北回巴黎去?为什么要很快的结婚生孩子?元慧忿忿不平地想着,却又情不自禁地吻了一下弗兰克的签名。她忽然想起了弗兰克并没有在信里提及他的太太安娜,是疏忽吗?元慧又将信从头至尾念了一遍,确信弗兰克不会出现这样的疏忽,那么,很可能的解释就是他不太爱他的太太,元慧被自己的这个猜测吓了一跳。她觉得自己有点不讲良心,自己有了于挺,为什么不希望弗兰克幸福呢?然而她的思路却不可遏制地朝着这个思考方向延伸下去,她被这封信整整缠绕了几个小时,一直坐到暮色降临,于挺回来的时候。
元慧趁着跟雅米太太一起吃晚饭的机会,才装着很随意的样子把弗兰克的信拿出来给于挺看。其实元慧这一刻有种很奇怪的心理,她有点期盼于挺看了信会吃醋,尤其是那句“深深地吻你”。不过元慧终于失望了,于挺看了信后显得十分高兴,他问元慧:“就是那个会唱《夕阳诺曼底》的法国人吧,那我们为什么不能计划一下去巴黎呢?十一月的逝者节有一个星期的假呢。”雅米太太听明白于挺的意思,赞同道:“你们俩真不应该为了我在萨尔斯堡坐牢,去法国玩玩吧,那是每个人一辈子都应该去一次的美丽国家。”
于挺刚买了辆二手车,逝者节假期来临,他把车子擦洗干净,加满汽油,又催促元慧准备行装。终于,元慧在弗兰克离开台湾差不多十年后,第一次给他写了回信,她告诉弗兰克,她也始终没有忘记他这位法语老师,只是她已经没有能力用法文写信了,只能用中文,她庆幸弗兰克一直没有扔掉中文。元慧在信中认真地介绍了一番于挺,信寄走后,元慧去萨尔斯堡最著名的格兹特商业街买了礼物,准备带到法国送给弗兰克一家。她为弗兰克精心挑选的东西是装在精致礼盒中的莫扎特巧克力糖球,以前在台北,元慧不知吃过多少弗兰克为她准备的巧克力,那是因为弗兰克要哄她学法语。那么现在,这个喜欢唱《夕阳诺曼底》的弗兰克,会喜欢元慧带去的巧克力糖球吗?
弗兰克很久没有站在窗前眺望塞纳河了。那种孤独的单身汉日子早已结束,如今他的生活已被安娜和四个相继出生的孩子填得满满的。每天下班途中,出了地铁站,他便开始想象家里的凌乱景象,以及这个晚上他应该完成的家务。虽然安娜自大儿子史蒂凡出生后就辞去工作待在家里,可是当家庭妇女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与弗兰克约法三章,晚饭以后的时间归她自由支配,安娜一辈子都对夜生活有着无与伦比的热爱。
这日晚弗兰克踏进家门时,安娜已经化好了妆:“晚饭你跟孩子们吃吧,我有约会,回来较晚,不用等我。”弗兰克像往日一样不出声,安娜则将他的无言看作接受。孩子们蜂拥至弗兰克身边叫嚷肚子饿,弗兰克赶紧去厨房,冰箱里只剩下最后一个鸡蛋,水池里还堆着午饭后没有洗的盘子,他长叹了口气,沮丧地坐在洗碗池边上。大儿子史蒂凡跟了进来,讨好地拍拍父亲的腿,用汉语说:“爸爸,我们吃饭吧。”史蒂凡知道爸爸不高兴的时候,只要跟他说几句汉语,就会让爸爸高兴起来。果然,弗兰克蹲下身子摸着儿子的头说:“快去穿外套,爸爸带你们去中国饭店。”史蒂凡张开双臂欢呼着去喊弟妹们,弗兰克在给双胞胎儿子穿外衣时,发现他们大衣上的扣子差不多掉光了,安娜这个当母亲的居然会没有察觉。
“明圆”饭店里客人不多,那几个弗兰克认识的跑堂也不见了,吴太太亲自开票端菜,她神情很落寞的样子。看见弗兰克领着一帮“小萝卜头”孩子进来,吴太太有点惊讶,脸上也有了些许勉强的笑意:“弗兰克先生,好久不见,怎么您太太没来?孩子们想吃什么尽管说,我马上吩咐做。”弗兰克不好意思地搓搓手:“我妻子临时出门去了,来不及做晚饭,孩子们又很饿,所以带他们来这里。”吴太太看出了弗兰克的窘况,也不便向他推荐菜单,只等着他自个儿点。弗兰克要了两个大份的广东炒饭和两份酸辣汤,匀给四个孩子吃正好,他自己只在一旁喝茶。
这顿饭孩子们吃得很开心,临走时吴太太端出一盘刚炸好的春卷打成包,说是送给孩子们吃的,其实她是看弗兰克什么也没吃,回家恐怕还得饿肚子,又不好多问,谁家里没有点不宜启齿的烦心事呢?
当初弗兰克跟安娜结婚时,他们没有另外置房,依旧住在弗兰克的房子里。后来孩子们出生,正好隔壁人家搬走了,弗兰克便把那套房子租了下来。只是弗兰克婚后不能再享用东方语言学院给予他的免费住房,现在每个月的房租得五千法郎。安娜辞掉工作后,因为有四个孩子,属于多子女母亲,每月可从社会福利中心得到一笔福利费。按理说白天弗兰克去上班,孩子们都上了幼儿园,安娜是有足够的时间来料理家务的,至少不会像今天这样晚上连吃的东西也没有,但这样的事情几乎还常常发生。
安娜凌晨时分才回来,神情亢奋,看样子喝了不少酒。见弗兰克还没睡,正笨手笨脚地在为孩子们缝大衣扣子,安娜没有说什么,摇晃着身子向卧室走去,一头倒在床上。弗兰克跟过去替她脱下鞋袜,换上睡衣,他久久地望着睡去的妻子,好像从来不认识这个女人似的。
几天后安娜向弗兰克坦言,她遇到了婚前曾让她最为倾心的男朋友雅克,雅克离婚了,很是痛苦,所以最近她常和雅克出去约会。安娜对弗兰克说,她和他结婚是因为当时看不到嫁给雅克的希望,嫁给弗兰克并不是心甘情愿的。弗兰克已经忍了很久,他真想立刻站起身来,下一分钟就跟这个女人离婚。可这时大儿子史蒂凡跑了进来,他手里拿着汉字卡片,这个男孩很喜爱跟父亲学认方块字,他把汉字卡片当成了宝贝玩具。弗兰克冲上脑门的一腔火气被儿子压了下去,他真不敢想象这个家里少了父亲或母亲,会给四个孩子的心灵造成何等的伤害。他太爱孩子了,为了孩子,他的唯一选择只有忍耐。
弗兰克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认识了里昂中央大学的校长巴库先生,那所大学刚刚跟北京的清华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需要一位懂汉语的法国人来担任中国事务主管,同时也兼教汉语。巴库先生开出的条件很让弗兰克动心,虽说中国事务主管只是行政人员职位,但是教汉语是另外有一份兼课费的,而且中央大学可以为弗兰克一家免费提供一处住房。
里昂中央大学坐落在里昂郊外一个叫爱归里的小镇上,小镇四周丘陵环抱,有大片的森林,夜深人静的时候,听得见峡谷里潺潺的流水声。弗兰克家的小楼位于校园一处僻静的角落里,楼里的厨房和卫生间都很宽敞,条件不知比巴黎的老公寓好上多少倍。
来到里昂最初的日子,弗兰克一家的生活是宁静的。安娜跟弗兰克商议买一辆七人座的旅行车,这样周末外出郊游全家只需开一辆车,而且坐得很舒服。弗兰克把安娜的建议看作是她终于把心收回到家里来的表现,以至于在第二个周末就将安娜的建议变成了现实,虽然他要用两年的时间来还买车贷款。
这是个秋高气爽的周末,弗兰克驾车带全家人去位于里昂郊外三十公里处的古镇别乎须。弗兰克的心被幸福感涨得满满的,在巴黎那么多年,他几乎不记得有这样全家人快乐出游的日子,逢周末安娜总有她的活动安排,弗兰克大部分时间只是带着四个孩子在塞纳河边走一圈,买几个冰淇淋而已。想到这些,他感激地望了一眼安娜,伸出右臂搂住了她的肩。
弗兰克一家在镇上广场边的大树下铺开塑料布野餐,弗兰克一边为大家做三明治,一边道出个好消息:下个月他将随校长巴库先生去中国北京,访问清华大学。学汉语那么多年了,这是他第一次有机会踏上中国大陆的土地,亲眼去看一看万里长城,他承诺要为全家人都带份中国礼物回来。
十天的中国之行给弗兰克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此前他很难想象,只因为他会说汉语,在这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里便会得到人们如此的厚爱。登上返回法国的飞机之前,弗兰克在北京机场给安娜打了个电话,告知她到家的时间。
弗兰克踏进家门时,安娜已经出去了。晚上,三个小的孩子入睡了,弗兰克来到大儿子史蒂凡的房间说悄悄话,可是今晚儿子史蒂凡告诉他的小秘密,却不能不让弗兰克的血往头顶上涌。史蒂凡说雅克先生曾经住在家里,而且他看见妈妈早上从雅克先生住的客人房间里出来。弗兰克把脸埋在手掌中久久不说话。儿子睡着后,弗兰克回卧室等着妻子。然而,弗兰克在卧室里坐了一夜,到了第二天早晨,安娜依旧没有回家。
这个星期天和往常的周末一样,傍晚时弗兰克回到家发现信箱里有一封林慕凯夫妇的来信,他们告诉弗兰克,元慧在萨尔斯堡读书。这个时候想起元慧,弗兰克心里荡起一股暖意。晚上孩子们入睡后,弗兰克给元慧写了一封信,希望她能来里昂玩。弗兰克从来没有像这个晚上那般思念元慧,真想不久就能见到她———一个珍藏在他心里的那个中国小姑娘。
弗兰克和安娜还是来到了律师事务所,这曾经是弗兰克想象过的恐怖一幕,现在由安娜将它变成了现实。安娜正式向弗兰克提出离婚,她向弗兰克提出可以让四个孩子都随她去巴黎生活,每个周末让孩子们回里昂来看弗兰克,或是弗兰克去巴黎看孩子。
当弗兰克从痛苦的旋涡中挣扎出来,冷静思考后,他决定采纳安娜的建议。他无法保全一个完整的家庭,不能让孩子再来经受兄妹分离的痛苦。
安娜开着那辆才刚刚还完贷款的旅行车,带着孩子们走了。厨房里空荡荡的。“没有了孩子们的吵闹声,这栋房子静得如同空屋。”弗兰克这样想着。他不知将如何继续以后的生活,离开孩子就像失去了光明,他会永远生活在黑暗中吗?
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打破了屋子里的寂静,有个男人用公事公办的语调说:“弗兰克·阿斯诺先生吗?这里是斯特拉斯堡警察局,请您在最短的时间内来斯特拉斯堡一趟,有紧急公务需要您的配合。”斯特拉斯堡是弗兰克从未去过的法国东北部城市,弗兰克不知道会有什么人在等待他的帮助。他的心头掠过一丝不安,但却没有过多的担心,生活里的坎坷,已经将这个中年男人磨砺得可以坦然地去面对一切不幸。
萨尔斯堡通往慕尼黑的公路两旁,是浓密得望不到边的森林,进入德国境内,树林的色彩都变成了墨绿色,紧紧地裹着这条公路。元慧叹了口气:“都说德国人刻板,连德国树林的颜色也这般单调。”于挺转动方向盘让过一辆超上来的小货车,他的右手滑下来,搭在元慧的肩头说:“这会儿太阳都快落山了,树林里哪还会有好看颜色呀,还是看看窗外的夕阳吧。”于挺说着吹起了口哨,竟是那段熟悉的旋律《夕阳诺曼底》。
西下的夕阳像挂在车窗外的一只红灯笼,于挺不失时机地腾出手来换了一盘录音带,轻柔的钢琴曲在车里响了起来,也是《夕阳诺曼底》。于挺说:“离开萨尔斯堡前一夜,我担心这次旅行中你会乏味,所以弹支曲子录下。”元慧的眼泪涌了上来:“于挺,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于挺沉默了片刻,眼睛盯着前方:“我爱你,元慧,我说过愿意为你做一切事情的。”
这一天的行程很紧张,到达德法边境时,已是夕阳西下时分,元慧坐了一天车,昏昏欲睡,蒙中听到于挺在交验护照证件,她才打起精神来揉揉眼睛。车子已经行驶在法兰西的土地上,斯特拉斯堡这座古城正张开双臂拥抱他们。于挺说等见到了弗兰克,最好让他陪着去一趟诺曼底看夕阳,听了那么多回歌,总该见识一下真正的诺曼底夕阳。在元慧的记忆中,这是于挺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时一辆小车从左侧超上来,于挺打算从右侧避让,车头却朝着路旁的水泥护栏撞上去,元慧只记得看了一眼隐落在圣母院教堂后面那团火红的夕阳,便什么也不知道了。元慧感觉是坠落在黑沉沉的海底,她拼命挣扎,不知多少时间过去了,她开始觉得又冷又饿,浑身刀扎般的疼痛,终于她用足全身力量睁开眼睛,朝着那一丝光亮望过去。光亮是从一个男人身后透过来的,那男人就成了一幅剪影。她知道这个男人一定是于挺,他从不会扔下她不管,他说过要好好爱她一辈子,天天为她弹奏《夕阳诺曼底》。
窗前那个男人的剪影移动了,慢慢地移到了她的床头,男人跪了下来,将头伏在床边,元慧听到了他的抽泣声。他是于挺吗?他为什么要哭?他生她的气了吗?元慧觉得很对不起于挺,她想说很多让于挺高兴起来的话,可是她的嘴唇还在流血,又粘在了一起。
男人停止了抽泣,他凑到元慧的耳边轻声说:“元慧,亲爱的你看看我,我是弗兰克啊,我们有十多年没见面了。”元慧听得真真切切,真是弗兰克的声音,跟他在台北时说话的声调一样。
弗兰克接到警察局的电话,开车从里昂赶到了斯特拉斯堡。一个中年警官完全是公事公办的口吻:“弗兰克·阿斯诺先生,本市昨晚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死一伤,我们从那幸存女人的包中发现了您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中年警官说着将一份材料推到弗兰克面前,上面清楚地标明:死者,于挺;伤者,林元慧。弗兰克眼前一片漆黑,要不是他写了那封信去萨尔斯堡邀请元慧于挺来法国,他们怎么会有这次旅行计划,怎么会遭遇如此惨祸。痛苦,后悔,自责,弗兰克双手捧住脑袋,久久抬不起头来。弗兰克在电话局给台北的林慕凯夫妇打了个国际长途电话,只说元慧和于挺出车祸受了伤,请他们夫妇及于挺的父母能尽快来法国一趟。
自从接到元慧要来法国的信后,弗兰克曾想象过无数与元慧再次相逢的场面,而生活中真正的重逢,却是他永远不可能想象出来的残酷。元慧从头到脚都被裹在白色纱布里,像具呆板的石膏模型,氧气面罩盖住了她的脸,弗兰克看不到她那双睫毛长长的生动的眼睛。弗兰克不知自己还能为元慧做些什么,他只能一遍遍地为元慧祈祷,终于看到元慧睁开了眼睛……
(待续)
Posted by claire at 10:47 AM | Comments (3)
November 22, 2004
我的梦中情人们
周日晚的延安路高架,我正坐在一部强生的VW Santana 3000,往车窗外看风景。就在这时,我的左前方,居然(!!!)开过一辆Renault Laguna II ——
中规中矩的车头

完美的车尾

在这个size的法国车里,Laguna II是我的最爱,比Peugeot的307更喜欢。
size再小一点的法国车里,我还是喜欢Renault的Megane II Coupe,比Peugeot的206CC更喜欢(这跟我在Renault实习过没有关系)。可惜离开法国时Coupe还没出来,刚才去网上找了几张照片。
Megane II Coupe - Cabriolet 1.6 Privilege Version


Megane II Coupe - Cabriolet 2.0 Dynmaique Version

Megane II Coupe - Cabriolet: Demonstration

当然,我酱紫的穷人,到头来买的估计还是虎头虎脑,非常廉价的小Twingo,就要这个颜色的,车顶开窗的。

Posted by claire at 10:50 AM | Comments (5)
距离 by 林俊杰
词:林怡凤,曲:林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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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距离三公里的位置 我在这里
想像心中的你的呼吸
同样的熄着灯的窗子 你在哪里
听不到我呼吸着分离
我走向前 你看不见 真的遥远
就连叹息 影子听见 也是无言
你走向前 我看不见 你的思念
你和我之间 刻着一条界线 不曾有改变
保留着三公分的距离 我的眼里
填满着整个我爱的你
坐在同一张四方桌子边 你的眼里
读不到眷着我的讯息
当爱离开之前
能多苦 能多深 能多甜
距离是你走过我身边
Posted by claire at 09:33 AM | Comments (2)
November 21, 2004
满月
自打昨晚贪食太多法国美食,胃有些扛不住,蜂拥而至的奶酪和巧克力酱未能得到很好的消化,略感不适。于是今天理直气壮绝食,谓之“清肠”。感冒仍是加重了,嗓音哑得不行,难听极了。可是惦记着囤积在体内的卡路里,早晨一醒过来就扯着破锣嗓子对老妈说要去jogging,被骂,被灌下温开水数杯,冰糖生梨若干。
中午清肠,不食。
窗外阳光灿烂,很久未见的冬日艳阳。做人要对得起天,对得起地,既然给我阳光,怎能不好好灿烂?换上暖和的运动装,jogging45分钟,快走15分钟,拉韧带,流很多汗,喜欢运动后累的感觉。
回家,继续清肠,继续喝水。
步行去漂亮宝贝,居然爆满,悻悻而归,把头发护理记入下周日上午。
七点见到远,开车去打网球。一个小时下来我已经双腿发软,觉得自己打得比以前有所进步,并非无可救药,喜。又闻肚里叽里咕噜作响,料想清肠行动已然奏效,又喜。双喜临门,来到避风塘,皮蛋瘦肉粥伺候,心满意足。
执意要打一部桑塔纳3000返乡,终于等到。长路漫漫。极喜欢从taxi的车窗望向这座城市的五光十色,玄眼的霓虹,玉立的楼群,开过的奥迪跑车里长发的女孩…… 上海斑斓的夜在我呆滞的视线里流离失所。
终达。热水澡。出浴。咳嗽,不止,郁闷。
Posted by claire at 11:29 PM | Comments (4)
物质女孩
去Mancy家吃晚饭,pate和cournichon当Entree,tagliatelle au carbonara avec les champignons comme plat principal,甜点是crepe au Nutela,呼呼!
顺便参观了她的鞋厨,衣橱,首饰盒,以及所有的包,所有的太阳眼镜。然后我发现我从内心深处对这些高贵的物品有着如此的向往,我相信我当时的目光里一定充满了不可遏制的热爱之情。
顶天立地的大橱里,从最上一格到最下一格,铺天盖地,Dior的鞋,一双,一双,优雅错落,从容站立着。橱门外,发直的目光,都是我的尺码。
衣橱的一角,包,Dior的包,堆在一起,积成小山,大的,小的。画外,我唯一的手提包Guess,无论去pub还是高档宴会,无论逛街还是party,一成不变地伴随着我。而这里的女主人,摇摇头,轻声叹息道,哎,我的包,太多了,都不知道怎么办。
化妆台上,首饰盒。戒指,项链,手镯,还是Dior。拿起一弯厚厚宽宽的红色塑料,上面镶嵌着闪闪的logo,主人说,这个好便宜的,一折的时候只要两百块。
内心有一种物质的欲火开始燃烧,剧烈燃烧。
我承认我是个物质女孩。
令我不解的是,旅游的时候,每当我想起这些奢侈的高贵,总觉得由衷的不屑。其实后来想想,这种不屑,和在优雅的apartment看Dior时候的物质,并不矛盾,都是虚幻的。
Posted by claire at 10:05 AM | Comments (6)
November 18, 2004
金星落在处女座
因为处女座和属于金星擢升位置的双鱼座相对,因此处女座是金星下降,影响最弱的位置。金星在这个位置的人们容易流于过度分析情感,会过于批评你所爱的人,使别人觉得你太过自我意识,而且不自觉地会有压抑及切断感情的冲动,这种过于挑剔分析的倾向会阻碍对美感的直接感受。举例说来,你会透过一瓣接一瓣地来了解玫瑰花的美丽,而无法了解玫瑰的美便在于整体。
金星处于处女座的人会寻找可与其分享工作及智识兴趣的伴侣,但这个金星的位置比其它金星位置更易出现未婚的现象。因为你对于伴侣的要求标准非常地高,所以你的婚姻,通常是透过工作的关系而发生的。除非金星的相位不佳,否则通常会与工作伙伴拥有一种趣味相投的关系。你工作的场所则由于个人对工作环境的重视,而显得非常有艺术气息。
这类人对于礼貌、个人外表、卫生相当挑三拣四,非常厌恶任何形式的粗鲁行径,对于秩序及清净之美具有本能的喜好,故而会烹煮美好的食物。你在服装设计及制衣上也颇有才能,服装设计师通常便是这类人。在艺术方面,你具有良好的技巧,但却缺乏丰富灵感。
由于处女座属于地象星座,金星处于这个位置会带来对舒适的物质环境及高品质美丽事物的偏好,你认为这样能带来地位。通常你会努力工作,以获取这些事物,有时会以财富及地位来替代私人的情感。
金星处于处女座的人对于病患很有同情心,而且愿意去帮助他人,在分析营养学上的才能可以使你成为好的医生及护士,你也擅于处理因社会失调而引起的心理疾病。这些金星处于由水星统御的处女座的人,有能力将理性与情感调和起来,并以有条不紊及分析的方式来面对这些事物。
Posted by claire at 12:49 PM | Comments (7)
November 17, 2004
时间飞啊
MSN上跟久未招呼的Liwu聊了几句。
突然他说,“我周末还去荷兰,结婚纪念,呵呵,都两年了”。
眼前晃着这句句子,一下子竟有些痴呆。怎么,已经两年了?
“你是两年前来的丹麦”。
……
2002年11月22日在哥本哈根的Hotel d'Angleterre。
那晚,装点圣诞的华灯初上。
街心开放的滑冰场里,白的冰,黄的灯,戴手套的人们把手插在口袋里舞着圈。
满条街都是卖圣诞饰物的小房子,如同童话里的宫殿。
有热乎乎的食品,Gauffre aux chocolats,我贪婪地让这些卡路里融入身体。
一切太美。
眨了一下眼,时间忽悠飞了两年。下周一Liwu就是个结婚两年的人了。
而对我,记忆中的Liwu,还是那个在里昂,学校的公用大厨房里,跟我一起做饭吃,咬根生黄瓜就说今天吃蔬菜的指标完成了,来我房间蹭网上,一开开十几个IE窗口,给我看他拍的相片,滔滔不绝,的Liwu。
这个人,下礼拜一,是个结婚两年的人了。:|
Posted by claire at 08:40 PM | Comments (2)
一个月
一个月,真的是跨不过的坎吗?
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了,心里一直小心回避的想法,在快要到一个月的时候,果真又出现了。。。
你如果感觉到了什么,不要问。问了,我怕就真的会结束了。
但是只要看远方。。。
。。。就能再坚定信仰
我需要时间好好想。
Posted by claire at 09:25 AM | Comments (3)
November 14, 2004
回过头
为了找在法国实习的资料,在抽屉里翻出了前几年的几本agenda,甚至还有一本高三时记录每天作业的小本子。回过头,看以前的生活,看以前生活里的自己,遥远的温暖,零星的陌生。
1997年,高三
某一页,新的国庆计划:
9/30,数学作业(习题册),语文练习册
10/1,早上7:00大师家(100弄门口),带钱,带伞,带牌,买修正液
10/1,晚上,卷子(语,数)
10/2,早晨,卷子(语,物),背诵Text(Unit 4)
10/2,下午,英语三本书,卷子(数,物),做数学笔记
10/2,晚上,语文作文(书评),黄本本,导引,同步训练
10/3,早上8:00 汇南街
10/3,下午,背元曲,复习语文、英语;紫书
10/3,晚上,爱邦大厦
(1)大师家,说的是wudi吗?还是xiaoyou?是和yin4她们约好了和四兄弟一起打牌吗?
(2)汇南街是什么地方,我去那里做什么,不记得了,记忆里完全没有线索。
(3)3号晚上的爱邦大厦,貌似是妈妈给我请了老师补习英语口语。
这一切已经这样模糊,七年就可以洗褪我曾经多彩的青春岁月,那么现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会否在另一个七年后也模糊如斯?
另一页:12/12 转眼间又到了周末
语:白卷子二张,卷子二张,背诵&练习册
数:习题册,对练习卷,做练习卷
英:虚拟练习(语法手册),报上会考题
物:《辅导与练习》,卷子
另:英语短信两封,物理导读,数学导引,誊写作文交给方力
那时的生活如此单调,每日重复的努力,只为了1998年7月7日那场考试。然而那时的自己却可以快乐得如此简单,即使每天在灯下苦读到深夜,即使偶尔会觉得压力大到自己已经无法独自负荷了。呵,我的学生时代。
1999年
这一年的agenda,一页一页翻过的时候,幕幕过往,历历重演。隔一段时间,某个日期左边会画着一个银色的小信封,这个小信封在十一月间终于消失殆尽,我的初恋。^_^
2/13,和表弟去看了郭富城“一变倾城”演唱会。
2/28,大一下半学期开学,去闵行报到。
3/12,林志炫校园歌友会,和小king去看了。
5/4,Fish回国。
5/28-5/30,和Fish,LL,CM一起去杭州。
6/4,Fish回新加坡。
6/28,Fish的Orientation Day
7/17,暑假
7/19,Fish正式在NUS开学。
8/7,搬家。正式搬到银桥花园。
8/20,开始军训。
9/6,大学二年级开学。
9/17,Fish送的拼图大功告成,Remeo&Juliet
10/3-5,和CJ,Toby,XJ一起去千岛湖
10/8,与carol逛街,给Fish买了皮夹作生日礼物
10/20,日期左边画着银色的小信封,我在这一天写下了“What does true love really mean”这样的句子,再边上,写着“美酒”。
我生日的前一天,收到他的信,他说了什么,我为什么喝酒?唯一可以记起来的并确信的,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为了买醉而喝酒,一个马上满19岁的女孩,为了正在远离的初恋。而她身边陪着她喝酒的女孩,现在已经是孩子的母亲。这一切。。。
10/22,张宇歌友见面会。记得当时听那首新歌“雨一直下”,听到泪流满面。
11/10,这本agenda上最后一个银色小信封。我的初恋在这一天画上句号。同一天晚上,大学物理期中考试。后来这门考试以极低的分数没有及格。
12/16,“动感之夜”校园十大歌手决赛。
12/24,“方方方”众人在一起过圣诞夜。应该是从那次以后,我的大学生活开始全面“转型”的吧。。。
在agenda后面几页里,看到大学二年级的课表,倒吸一口冷气。

过去的种种,在心里滚起雪球。
回忆就这样,在夜晚,在记事本的页页之间,泛滥。
记事本
[composer:周传雄]
[lyricist:周传雄 陈信荣]
翻开随身携带的记事本
写着许多事都是关於你
你讨厌被冷落 习惯被守候 寂寞才找我
我看见自己写下的心情
把自己放在卑微的後头
等你等太久 想你泪会流
而幸福快乐是什么
爱的痛了 痛的哭了 哭的累了
日记本里页页执着
记载着你的好
像上瘾的毒药
它反覆骗着我
爱的痛了 痛的哭了 哭的累了
矛盾心里总是强求
劝自己要放手
闭上眼睛让你走
Posted by claire at 11:48 PM | Comments (9)
秋日有雨
总有些莫名其妙的心情不知道怎样形容,在这样阴冷的秋日的淅沥的雨夜。
也许到最后,终点是蓝天。Pero, cielo azul mio, donde eres?
蓝天 - 黄义达
词:艾利丝,曲:黄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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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ck its video clip
想起那天原来是无云无风
但你抬头看着天说你想飞
晴朗天气突然刮龙卷风
一刹那全世界都在改变
回忆起我们俩快乐的从前 像一场梦
我的爱 你是片云 不要害怕~
去寻找全新的自己
海阔天空无拘无束新世界
也许你就要遇到雷雨闪电的暴风圈
也许就要遇到乌云密布灰色阴天
冻得像冰霜 北国下雪天
停下脚步想想我
也许你就要遇到泪流不止的风沙天
也许以后天气预报不会再有晴天
也许到最后 终点是蓝天
也许幻影一刹那成为泡沫
勇敢追求想爱的不能算错 我亲爱的
如果你是云 爱情就是风
风给你自由 也会给你痛
蓝天疼惜你 也给你包容
忘了那些痛 就让一切归零
就让一切归零 就让那一切归零
Posted by claire at 12:59 AM | Comments (5)
November 11, 2004
转:与德勤诸君书(作者:pwifs)
这是我这一辈子看到过的最妖怪的辞职信。也藉pwifs同学生日之际,怀着敬仰的心情转贴此文,送上我的一份祝福。
与德勤诸君书——my farewell letter
壬午年秋,余辞太学以游。其时,五雄逐鹿,海内未平。或曰:“德勤者,东海之主,其力强焉,其势壮焉,不若往而投之,大业可图。”余善其言,乃以孤穷身入德勤事之,历今凡二载有余。其间大小数十战,或盛或衰,或荣或哀,皆犹在目,不足与外人道矣。今欲辞归,乃作文以记之。
初,拜为助理审计员一,往来州府间。春秋劳作,不舍昼夜,未敢有怠慢心。乃得识同辈手足数十人,兴味相投,遂引为知己。日则相望于客户之间,夜则侃谈于网络之上,忙则互传片言于手机短信而亲谊不减,闲则振聋发聩于钱柜之厢而疲累未觉,出入差头,往来金光,朝迎火车,暮送飞航,温言笑语,宠辱两忘。凡此琐琐,虽为陈迹,然如影历历,纵无罗缕纪存,亦不能忘矣。嗟夫!今余振衣奋起,环首而视,昔年于黄浦共起事者,所存不过十之四五,谓之“拔剑四顾而心茫然焉”,不为过矣。则虽年光倒流,旧时可再,而亦无与为印证者矣。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越明年,左迁助理审计员二,再迁准高级审计员,从杨公海蛟执底稿叩问,出入随侍。杨公德隆望尊,更兼博学广识,每发议论,左右咸服其言。或诉辛劳疾苦,公谓余曰:“吾岂不知矣?汝以吾之劳顿减汝分毫乎?况今日所行,非为一时得失,乃将以有为也。”余服其言,乃以师事之,所获甚,故常怀戴德之心。临行,又以良言嘱余。今虽远徙江湖,未敢忘也。
若司徒大卫、曾浩、茅志鸿、盛白、虞扬者,庙堂之重臣,德勤固所倚也,不以余鄙漏,寄余以大小诸事。余恐托付不效,惟穷思竭虑,谨言慎行以对,幸自度尚不辱使命。每遇不明,则援疑置理,俯身倾耳以请,遂得解。今当奉盏以谢之。
林弘、沈简文、彭织英、王滨、许捷、罗晓玲、倪敏、赵怿、金毅、杨浩,此皆德勤之先达,虽才高于世,而无骄尚之情,不以余鲁钝,每请之,必循循而诱。故余虽愚,经年之中,卒获有所闻。今既拜别,思之唏嘘。
朱亚锋、陈子煜、陈开来、马文静、胡海云、蒋晶、翟立、彭莲莲、孔蕾、吕炜,皆世之良实,智虑忠纯,余尝与其共谋诸底稿事,故知其能。假以时日,必为股肱之材。余既远游,于君等功名成就时,亦当抚掌相庆之。
陈泳华、徐雅萍、孟令聆,久居所中,众皆称其曰能,余常以日程事咨之,然后施行,故得其助也甚。犹记当日,来福楼中围鼎而烹,歌城之上倚弦纵声,皆快事也。惜乎,旧事填膺,逼取便逝,惟借影象存照,聊作旧忆耳。
明晓经意,熟稔章规,此固余所得也;齿危发秃,气吁目迷,此亦余所失也。余向日与众人论及于此,无不叹息于韶华之易逝也。呜呼!今始,余之名当不复闻于诸人口耳,余之影亦不复见于晨昏星月,譬如昙花,生而至谢,只在须臾。经年以后,今日得观余言而尚在者复有几人,后继者更胡以知余今日之所言?窃以为,不如归去。“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此诚余所愿也。一别之后,他日或幸遇山水之间,余当执壶备觞,与君等共浮一大白!
今当远离,执笔涕零,不知所言,顿首再拜而别。
甲申年 十月初七
Posted by claire at 04:21 PM | Comments (9)
November 10, 2004
被kk同学考了一把
大家可以发现我的不自信了吧,明明知道的,就是不敢理直气壮地说。
[email protected] - Nike 10k Challenge 说:
在一個盛滿水的杯子裡有一塊冰浮在水面上,此時水平面剛好和杯口一樣,如果冰融化後水會不會溢出杯子?
Claire- 说:
不会吧...(省略号掩饰内心的不安)
[email protected] - Nike 10k Challenge 说:
那麼冰山融化為什麼海平面會升高?
Claire- 说:
冰山是淡水把...(省略号再次掩饰内心的不安)
Claire- 说:
是不是?(发现kk没反应,开始心虚)
[email protected] - Nike 10k Challenge 说:
so?
Claire- 说:
海水是咸的
Claire- 说:
个么大概密度不一样
Claire- 说:
我瞎说的(还是给自己留足面子比较好)
Claire- 说:
哈哈哈哈(傻笑掩饰内心的不安)
[email protected] - Nike 10k Challenge 说:
hehe, 不錯, 還有點頭腦
Claire- 说:
呼呼!
Claire- 说:
舒了一口气
[email protected] - Nike 10k Challenge 说:
:)
Posted by claire at 03:04 PM | Comments (7)
November 09, 2004
也说平淡今生
朋友给我看网上的一篇文字,叫做平淡今生,节选了一些如下。
我的生活很平淡,上班下班做家务,读书听音乐;看儿子慢慢长大,陪先生蹉跎岁月。了解了爱有多痛,就慢慢的明白了生活,不再渴望爱情传说,只想静静陪着先生尽享这围城里的光阴。
我的人生很平淡。所有的决定都在一念之间。再将一念之间的决定变成习惯。习惯了生活的平淡,习惯了在喧嚣中享受寂寞。习惯了习惯成自然。
我的文字很平淡。所有刻骨铭心的人事物都慢慢走远,随风而逝,岁月中鲜红温热的创口都在慢慢复元。文字不是用来痛苦淋漓的宣泄快乐和悲伤,只为了将碎掉的光阴串成串。
“所有的决定都在一念之间,再将一念之间的决定变成习惯”。
结婚这样的事,说内心没有期许那是假的。去看LL和NN满月的儿子,抱着惹人怜爱的小婴儿,心会变得那么柔软,都快化了。看到WendyJJ和Jianshuo充满幸福气息的新家,心里也会盼望着,有一天要和亲爱的人一起布置世上最漂亮的家。看到Swing的blog上那对新人别致婚礼的照片,也会自然地联想到,我想要怎样的婚礼,穿怎样的婚纱。。。
可是这样想着,就又想起很多人很多事,很多不幸福,很多无奈,很多看似圆满,很多唏嘘。这样想着的时候,那份淡然便不在了,想到一生的幸福要交予一人之手,只是不自觉地害怕。是我已经失去了不顾一切的力量吗?
“真的想,寂寞的时候有个伴
日子再忙,也有人一起吃早餐
虽然这种想法,明明就是太简单
只想有人在一起,不管明天在哪里”
“爱从不容许人三心两意
遇见浑然天成的交集,错过多可惜
如果我是真的,决定付出我的心
能不能有人告诉他,别让我伤心”
每一次当爱在靠近, 每一次听这首歌。
Posted by claire at 04:27 PM | Comments (7)
November 08, 2004
上线及其他
今天是系统上线第一天,整整一天都会有琐碎的小事要处理。项目临近尾声,大家也都人心惶惶,不知道roll-off后下一个项目会被安排到哪里,location好不好,manager好不好。然而这一切都已与我无关,于我,这个公司是否会就此在我生命里销声匿迹,都未可知。说不清自己是否在心底存着眷恋,亦不能预知在将来的岁月里会否怀念,只知道当下内心极渴望的,是一切结束,一切沉淀的那一天。那么长的项目,在很深的思想层面,累了。
晚上和远去侨泰挥了几杆高尔夫。那边的人都是超人,击出去的球个个像出了膛的炮弹,统统150码开外,太牛了。我如果模仿高手的挥杆,注意动作要领,必然击不到球或者击出的球质量很差,反而随心所欲挥出的杆却能得到更好的效果。也许该花钱请个老师吧,否则坏习惯根深蒂固的时候就太晚了。
Posted by claire at 11:40 PM | Comments (0)
My Logo Life

Posted by claire at 05:39 PM | Comments (11)
November 04, 2004
指缝间的过往
5月12日从南疆回来的第二天开始上这个项目,一直到今夜加班为了11月8日的Go-Live,六个月的时间,六个月的冷暖,六个月的笑泪。
时至今日,一切将结。11月15日之后,一些同事就要开始陆续离开项目了,我的contract也将在12月15日正式结束。随着return to civilization的时刻渐渐临近,当我禁不住回眸指缝间的过往,我看到什么?
很多句子在这里写下又擦去,又写下,又擦去。
我走进一段回忆,离开,走进另一段,又离开。
仿佛那些故事,皆是别人的剧本,我跟随剧中人一路走来,情何以堪。
曾经如斯的快乐,曾经至情的忧伤,现在都已淡去,一如当时的月亮,一夜之间化作今天的阳光。
Posted by claire at 07:44 PM | Comments (9)
远方 by S.H.E
曲:andrew fromm calum maccoll howie dorough
词:施人诚 编:洪敬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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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厚肩膀 手指干净而修长
笑声像大海 眼神里有阳光
我想象你 一定就是这样
还没出现 就已对你爱恋
还没遇见 就先有了思念
要给我的爱 如果你还在灌溉
要我等待 我就等待
北方南方某个远方
一定有座爱情天堂
我们用爱幸福对方
共有一对翅膀飞翔
请找到我 到了对的时候
相遇的路口 请认出我
属于我的爱 先种在你心中
请感动我 等它成熟
北方南方某个远方
一定有座爱情天堂
我们用爱幸福对方
共有一对翅膀飞翔
虽然偶尔会孤单
虽然等候太漫长
万一青春太短 woo~
但是只要看远方
就能再坚定信仰
只有最好的你能
给最好的爱
我很确定不远远方
会有我们爱的天堂
心会温暖
笑会灿烂
风沙星辰
永远相伴
Posted by claire at 08:02 AM | Comments (1)
November 02, 2004
多击颤音,我成功了!
经过不懈的努力。。。现在已经可以让舌头听指挥打卷儿了!
是今天读课文,读到第五课课文中 Dentro el armario hay mucha ropa(在衣橱里有很多衣服)这句句子里面,ropa这个词的时候发现的!后来马上很兴奋地试了其他几个单词,都可以了,咔咔!
la mujer rubia y de blusa roja es mi madre.
Posted by claire at 08:20 PM | Comments (4)
November 01, 2004
窗外阳光多么好
周六上了整整一天的西班牙语课,由于没有复习也没有预习,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有点云里雾里。班里的同学们都很有passion的,而且已经把这种passion转换成了刻苦和努力,Flora每天早上上班前都要温习课文的,还有律师同学Felix,我和远就不能和他们比,其实工作再忙也不能成为借口,真的要挤出时间,总是可以的。Attitude is everything,我一定不能输给同学们!我的另一个问题是,我总是会把西语单词发成法语发音,特别是R这个音,太习惯了,条件反射就用小舌发了。于老师说攻克了这道关,以后就好了。
西语班的教室是朝北的,而且到了下午会有很多上课外辅导班的小朋友在走廊上唧唧喳喳,很不容易集中注意力。但是无论是于老师还是我们,都很尽力。。。路途是很远,冬天是很冷,八节课是很久,我仍是好庆幸自己当时的选择,真的。
下课后在附近的吴越人家吃了黄鱼冬笋煨面,好吃!饱餐过后,就是S.H.E的演唱会了。满街拥挤着充满热情的少男少女们,我想起来我的高中时代,觉得自己也年轻了不少。我们买了水和爆米花,坐到看台上的时候,只见眼前满体育场星星点点的荧光棒,仿佛都为我们而挥舞,好幸福。S.H.E这三个小女生其实还是很不错的,原本对她们没什么概念的我,也开始喜欢上她们了。开场时,她们以很慢的语速讲上海话的样子,真是好可爱呢。好几首歌都很好听,恋人未满,远方,花都开好了,他还是不懂,Only Lonely,热带雨林,Yes I Love You。。。
波斯猫开场,Super Star收尾,都在预计之中。我们很明智地在Super Star接近尾声的时候提前离场,总算没有遇到traffic jam。直接驱车去了Novel Garden一个法国朋友家,很久没有和他们聚聚了,一群朋友BBQ完了,正好赶上fromage(奶酪)和dessert。一直和法国人混在一起,想不胖都难啊,听说过哪个上海女孩在午夜时分开始吃奶酪和甜点的吗?这在法国可是很正常的事情。
幸好周日有运动。下午去浦东打了会儿网球,还拍了几下篮球,没想到多时不打,还是那么喜欢。唯一的遗憾是网球场后来不available了,以后要再来,我非常希望能够好好提高一下我的网球水平,虽然说遗传了爸爸的零运动细胞,但是我愿意付出比别人更多的时间,这又不是唱卡拉OK,属于无药可救。
后来发现,我心里想做太多事情了,怎么可能都realize呢,等到都realize的那一天,我会有多快乐呢?我想学开手排车,想学钢琴,想学摄影,想练瑜伽,想好好学打网球,想说很溜的西语,想讲广东话。。。
这个周末还决定了取消尼泊尔的旅行计划。主要是感觉气候稍稍有点偏冷,据说不适宜漂流了,觉得好不容易去一次挺可惜的。另外,大过年的还是和家人一起度过吧,这是第一个没有了老人的春节,想到这里心头掠过一丝哀伤。。。但是,虽然不能去盼望已久的旅行,我的300D购买计划还是没有改变,我对二月的向往也还是一如既往。^^
幸福的一点一滴,唔,以上。
Posted by claire at 05:32 PM | Comments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