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5, 2006
某人的第一篇中文习作。
我现在是学习汉语上海的:我要说汉语因为我的女朋友是中国人,而且我们计划几个年以后在中国工作。我去年在北京工作, 所以这是我第两次来中国.这个课 以后我跟我女朋友要去四川旅行,咱们要游览很有名的地方(城固,峨眉山,九寨沟,四姑娘山)。
我在上海很喜欢吃地道的菜:蔬菜,饺子和小笼包, 马剖豆腐。。。下课以后我天天做运动,跑还是壁球;周末的时候,我跟我女朋友一起去上海酒吧玩一些。
我对上海的印象特别好,因为生活不然丰富多彩而且很便宜。我很喜欢发现新的规矩,习惯中国传统,游览中国古迹和自然景色,是为了我和我女朋友很希望回中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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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作为中文C班(级别总共分A-F)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孩子能够写成这个水平,还是值得表扬的。
最好玩的是:“我喜欢吃地道的菜,冒号,蔬菜……”,还有“喜欢发现新的规矩”,口气活像个在江湖上混的,咳咳。
Posted by claire at July 25, 2006 06:11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