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出门转了一圈,离开eBay所在的Hamilton Ave, 经过17号公路,沿着US101公路,北上,一会儿到了Sunnyvale。顺便看了一眼Yahoo!的总部,好大的一幢楼。这个10多年的小公司看起来像个大公司的样子了。昨天打开电视就看到Yahoo!的广告,一声很怪异的Yahoooooo!让人印象深刻。
前几天在和朋友聊天,他说得很有道理:Yahoo!的领导风格是好莱坞的,这和他们的CEO华纳兄弟的经历有关,看重内容和广告。Google是技术风格的,这和他们的两个创始人(为什么技术公司的创始人都是两个两个的呢?)斯坦福大学计算机博士背景有关,eBay是战略和财务风格的,这跟公司里面近百人的哈佛和斯坦福MBA有关吧。10 年过去了,过去的疯狂的硅谷的创始公司,现在都长成青年,有着5层以上的大楼了,比如旁边的EMC和SUN。这些楼在一片平房的硅谷,着实是少见。
沿US101接着向北一个路口,就是Google。Google也迅速的长大了。1600 Amphitheatre Ave的对面是个山包,看起来和中国西部稻城亚丁一代的黄黄的草覆盖的土坡很像。Google比我想象的大的多。居然是个庞然大物的样子,延绵的楼连成一片。不知道是不是很快,坐在那些山上的土坡上面,也可以用Google在Mount View部署的无线设备上网了。。。可以预见的是,这个土坡将来一定会被用来造楼,就像10年前的雷德蒙特一样。那个时候,微软为这个区域带来了名气,带来了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交通阻塞也带来了推土机和更多的楼宇。
中午在Mount View街上吃了午餐,叫做百家宴的中国餐馆很好,地址:360 Castro Street,晓良说一定要写入《客齐集赴美生存手册》中去。这几天终于可以吃到中餐,不用吃东南亚菜,美国菜,意大利菜,还有各种各样冰凉冰凉的东西,真是掉到蜜罐子里去。
然后通过一条其貌不扬的Sand Hill大路去斯坦福。路的两边都是些没有牌子的小楼,都躲在大树的后面,下面,或者大树的丛中。。。这条路上全是风险投资公司,不过显然不像我在97年的时候读到的那种“有新主意,在这条街上喊一嗓子,就会有VC跑出来”。这里太静,太偏远,让我怀疑这里有人住吗?我终于想明白我为什么一直错误的觉得硅谷有一条主干道了。
就在离开这条路的时候,在3000号,看到了Sequoia Capital(红衫)。这是我个人认为最成功的VC。就是它投资并造就了Apple,Yahoo!,Google和CISCO等一系列公司。
接下来穿过斯坦福大学,在里面瞎兜了一圈,那个入门的Palm Dr,两边有广阔的看不到边的大树丛林。在中国的大学中间,有这种景致的,估计只有上次去过的南京农学院。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站在Windy Hill - 硅谷旁边的山脉的制高点,整个硅谷就在脚下。北面旧金山的高楼远的几乎看不见,背后太阳正从太平洋的水平线落下去,旧金山海湾以及对面的山脉从远处蔓延,斯坦福大学的塔楼是最醒目的建筑,US101, I-280上面的车流一刻不停的奔驰,而一片一片的绿色的大树下面,有多少的公司,多少的人,多少的资金,还有多少的梦想,就藏在那里。
硅谷就是这么个神奇的地方,到处都是不起眼的小楼,里面装着一个一个小公司。还记得前几天,下了飞机,从旧金山机场开车到San Jose,不小心错过了一个路口,赶紧在下一个路口出去,转回原来的路上。就在短短的几分钟,看到了两幢小楼。一个挂着Veritas的牌子,另外一个挂着VeriSign。后来知道,VeriSign的那幢楼,曾经还住着另外一家公司:Netscape。
昨天在复旦,谈起Web 2.0。问我怎么看。我讲了个故事。
课
明天早上有节大课,
原本是8点钟开课。
同学甲
听说了有课,
3点钟就去教室占座位,
并坚持认为5点钟就会开课。
同学乙
虽然清醒的知道8点钟才开课,
但看到3点钟已经有人占座位了,
估计6点钟再去没位置了,
不得已3点钟也去占座位。
同学丙和同学丁
4点钟的时候,坚持认为5点钟开课的同学丙可能把占到的座位卖给认为6点钟会开课的同学丁。
同学戊
5点钟的时候,同学戊叫着说,别等了,今天的课不上了,大家撤吧。
祝各位同学好运
同学甲需要坚持,我们不要打击他,
因为他们推动了科技进步,
但做好准备,开课的时间比预料的晚了3个小时;
同学乙也需要坚持,
不过看来是带着干粮来的,
有坚持的准备;
同学丙是聪明的人,
知道自己坚持不了多久,却不想浪费知道有课这个消息;
同学丁在合适的时间进入,也不错。
不要只听同学甲的,因为热情和干粮不见得耗得到8点钟;
也不要只听同学戊,课还是要上的,只不过不时5点钟而已。
所以祝每位同学好运。
后注:有人睡不着,开始数羊。。哈哈。
对于Google,大家总有话说。有Google的铁杆粉丝,也有面对最近Google的扩张而有些迷茫的粉丝,更多的人是今年才听说有Google这个名字,关注起来,并义无反顾的成为新的粉丝。。。
大家喜欢把Google和微软进行比较,比来比去,得出结论Google是家比微软好的公司。我看这个结论下得有些早。
似曾相识的辉煌
Google的上市,似乎回应了Netscape在1995年掀起的互联网热潮。Google推出的产品,出一个,大家爱一个,好似到了一个盛世。
想想微软的过去,更加辉煌。那古老的日子里,计算机业界的老大IBM压得大家喘不过气来的时候, “微小”和“创新”的微软给了一代程序员希望。曾记得1995年Windows 95发布的1995年8月24日,整个多伦多CN电视塔被Windows 95的旗帜包裹起来,帝国大厦也被通体刷出了Windows的三种颜色。这这code名为Chicago的操作系统,是多少人追捧的目标。
当OLE技术出来的时候,它让用户可以把对象从一个应用程序拷贝到可以拷贝另外一个应用程序;COM让一个应用程序可以控制另外一个,就不说 Windows 3.1的彩色启动画面以及Windows 95的Start按钮给人带来的冲击了。这一切出来的时候,在当时所受的追捧程度,一点不亚于现在的Google发布的任何一项产品。只不过这些名词,有些生疏了,记不起来了。
创新和达尔文主义
Google是创新的,无论是搜索引擎还是最近接连推出的新产品,让大家眼睛一亮,再亮,直到眼花缭乱。著名的20%的时间自由支配就是支持这种创新的机制。
微软也是创新的。关于创新,它一直在微软的血液里面。微软内部的达尔文主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从Windows 95时代到现在,从来都没有改变过。迈克尔-德拉蒙德所写的《微软帝国叛逆》就讲述了OpenGL组里三个工程是坚持认为世界上有比OpenGL更适合Windows系统的图形引擎,于是掀起了微软内部的战争,秘密开发DirectX引擎。战争最终以更多的内部的部门采用更快更简单得DirectX而不是OpenGL,并使OpenGL组最终转变成为DirectX组而告终。这内部的种种创新的故事,已经有很多本书的记述了。
微软的产品在内部的残酷的竞争,多少团队的产品不及准备发布,就已经被内部淘汰。太多大家没有听到过的产品,就经过内部达尔文主义竞争下岗了。同一种技术,多个部门同时研发,谁找到了更多的内部或者外部的产品基于你的技术开发,谁就能活下来。而选择什么样的技术的慎重程度,也绝不亚于对外部公司的要求,因为如果自己选择的技术没有前途,也就意味着自己的产品前途暗淡。上千人的NetDoc队伍,就是要击败微软自己的Office,结果历经三年,Office如期发布了Office XP,而NetDoc还没来得及发布就被解散。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其他的各项应用,也随之解散或合并。这些殉葬者就是在内部评估的时候,把堵压在了一项技术上。微软内部,所有的团队都要在内部兜售自己的产品,没有合作者,没有使用者,就没有未来。
时代的变迁
一个时代,孕育出一个公司。一个新的时代产生了,它孕育的公司就会有更大的号召力。苹果的乔布斯一句“你希望一辈子卖糖水,还是希望有机会改变整个世界?”让斯卡利毫不犹豫从百事可乐的CEO的位置跨入了个人电脑行业。一个行业取代传统行业的主流地位,说快不快,变化总是那么不知不觉,没个上市或者产品发布这样的大时间做标志,就让人摸不清脉络;说慢也不慢,微软的辉煌看似电脑业最不可能改变的神话,却也在短短的十年间改变了,只不过真正的危险,不是曾经预测的美国司法部。
而微软的成功更在于Internet大潮到来的时候,延续了上一个时代的辉煌,并没有随之死掉。Netscape上市的1995年,微软先是毫无动作。在明显落后的时候,比尔-盖茨在12月7号写的那封长信:The Tide of Internet(互联网的大潮),让微软这艘航空母舰像鱼雷一样的180度大转弯,向新的互联网方向扑去。这个日子倒是选得意味深长。这一天,是日本偷袭珍珠港的纪念日。这天之后Internet Explorer的团队迅速扩大,并一周7天,每天十几个小时的苦干了两年,到98年的时候,已经没有太多Netscape的市场了。回顾历史,微软作为一个公司,做得已经很不容易了。
Google的威胁
最近越来越多地人觉得开始提Google的威胁了。其实Google没有做错什么一样,就像微软也没有做错什么一样,只是它越来越强大,进入了越来越多的领域,让越来越多地人开始觉得害怕了。今天感到害怕的可能还不是你,但明天呢?而更可怕的是,Google的成绩单太好,做得太优秀,让所有的人都固执的认为,如果Google做什么,肯定能成功。就像微软只有操作系统的时候,除了IBM担心以外,大家都开心。慢慢的,微软做办公软件了,做数据库了,做邮件系统了,做家庭娱乐了,每一样都给业界带来震撼,朋友一个一个地变成了敌人,敌人一个个受市场所迫成了朋友。去年微软开始传出要做杀病毒软件了,对于微软巨人这么小的一个举措,让所有的现有杀毒软件厂商都觉得自己头皮发麻,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它以前做得太成功了,给人了压力。
不说产品,单就从招人来说,IT公司的经理们有多少有自信自己的员工可以抵得住Google的诱惑?如果自己的开发人员足够优秀,并有幸被Google看中的话,自己担不担心呢?这种优秀人才从四面八方往Google聚集的场面,让人恍然觉得在仅仅10年前曾经上演过,不过那时候让业界担心的是微软罢了。Google不进中国,光环自然在那里,一旦进入这个游戏场,就不是原来那个可爱的Google了。用户选择Google倒是轻松,业界里的厂商们,是做敌人还是朋友,这是个问题。因为一个不断壮大的公司,总有一天回到了你的一亩三分地里来。Google作为公司没有做错什么,错就错在它是家过于成功的公司。当一些人紧张没有关系,如果整个IT届都为了一家公司紧张了,这家公司就是人民公敌。这,就是被称为“邪恶”的微软的历史告诉我们的。Google能够逃脱这个宿命吗?
自然的轮回
一个公司,就像一个人,也像自然中的任何东西,是有生命周期的。当他生机蓬勃的时候,就像幼儿学步一样可爱,虽然谁都知道人必有老去的时候,但没有到那一天真正到来,总觉得还很遥远。今天的花,明年就不在;现在看到的木头,过了100年未必还是完整木头。现在的公司,总是有成年的那一天,也有衰老的一天。只不过这周期,越来越快了。老字号们动辄百年老店,千年老店,只因为“张小泉”剪刀从明朝开始到现在还是那个剪刀,全聚德百年来的鸭子还是那个鸭子,多少的生意的盛衰都慢慢的轮回,都以我们不察觉的速度完成。百年老店经过百年,虽没死掉,在生活中的位置确不能同日而语。而IT这个行业,一两年就可以出一个新产品;到了互联网,更是一两个月就会有大变化。产品研发的加速让公司的兴衰随之加速,才让我们这些寿命不过百年的人们有幸快速的经历一个一个公司从幼年到青年到老年的轮回。
IBM代表着大型计算机和硬件业界的一个成就,没想到,被一个只做软件的微软超越;微软代表着平台和软件系统的一个成就,这个成就,正当大家翘首以待,是不是有更强的软件企业超越的时候(Linux就是一个这样因为思想的惯性而被看好的),没想到从互联网行业会杀出一匹名叫Google的黑马。Google被谁超越,现在还不好说。思想的惯性总是这样让我们感到措手不及。
Google是家好公司,就像微软一直是家好公司,更像如繁星一样的计算机历史上的还存在或者已经不复存在的著名的公司一样,都是好公司。不过,宿命还是宿命。看多了人间的生死,就知道人会死。人的死,从来没有坏死或者笨死的,而是宿命如此;好公司的死,虽有种种的不同的病因,但更是自然的轮回使然。
注一:声明自己在微软工作过,难免有屁股决定脑袋的嫌疑,作出不公正的结论。特此坦白。
注二:本文仅仅是希望我们再看公司的差异的时候,考虑进时间的维度,看一看一家公司的过去,再看看另外一家的公司的未来,才能体谅到每家公司的不易。
注三:手头放着两本书:一本是刘力明先生在1995年写的《电脑业世纪商战:IBM、苹果、微软创业争霸纪实》,看到几家公司的创业,感触很多。另外一本名叫《硅谷商战》是九九年买的,读了很多遍,硅谷的故事熟烂于胸。不过最近才注意到,作者名叫李彦宏,而这本书的序言落款是:“组稿编辑 张朝阳 于清华园 1998年12月”。那个时候,李彦宏还没有回国创办百度,张朝阳的搜狐也刚刚开张。这才几年,两个上市公司就这样走过来了。
做市场是件有趣的事情。一个月前,我们在大学准备一个讲座。当时的天气还不像现在这样热得让人发狂,学生也没有开始期末考试。活动全程是客齐集优秀的实习生自己策划和安排的。活动之后,他们告诉我一个非常有趣的经历。
照片做传单,效果大不同
刚开始,他们用普通的纸印刷了传单,在食堂门口派发。不幸的是,效果并不好。学生拿到的传单太多了,而且每个人都养成了随手丢传单的习惯,甚至习惯性的拿到传单,看也不看,就丢到了垃圾箱里。。。这是一个不能有任何抱怨的现实:如果用户不接受,只说明使自己的问题,而不是用户的问题。易用性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于是,聪明的实习生拿出了解决方法:他们布置了真实的场景,把时间,地点,电话号码,网址什么的一股脑都刷在墙上,然后用数码相机拍一张照片,在网上数码冲印成真实的照片。在印量大并且绞尽脑汁的寻找最便宜的价格以后,成本大约两毛多,只是原来打印成本多一倍左右,比花哨的小册子要便宜得多得多。但是效果出奇的好。观察结果,学生们拿到新的“传单”,丢弃率0%,保存率100%,认真阅读的显然增加不止一倍,大家会把它加在自己的教科书里,甚至听说有人装进了像框。
原因很简单:仅仅是因为大家养成了人传单的习惯,但还没有养成扔照片的习惯。
从小到大,我没有扔过照片,那种背后带着柯达水印的东东,永远是回忆的代名词,不好看也不舍得扔。电视剧里只有见过有人气急败坏,咬牙切齿的撕碎旧情人的照片,却很少有人不撕就扔照片的。这是人的习惯。一本精美的楼书,印刷成本可能顶10到20张照片,但扔起来还是没有人心疼,因为,扔还是不扔,跟东西的成本关系不大,只跟习惯有关。设想,如果很多人跟风都发照片了,这一招小小的创新也就不管用了,一旦大家扔照片是没有心痛的感觉了,说不定还会殃及自己的相册。一个小小的改变,带来的不仅仅是更好的效果,更给了我把更多的工作交给实习生来做的决心。我永远相信大学生只要提供一个平台,他们就可以飞翔。这件事情坚定了我在客齐集坚持提供这种平台的决心。
扔钱的习惯
说到习惯,我之后自己作了一次试验,来亲自体验打破习惯的难度。实验是这样的,我拿出5元钱纸币,把它放到了人行道上,下定决心,我不要它了,然后大步流星的往前走。从离开这张纸币到走出一百米,这短短的半分钟的感觉,我想大家都能想象得出,至少我走得很不自然。我不止一次想中止这无聊的游戏,掉头把属于我的钱捡回来,而打消这个念头往前走,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不信,你试试?试验结果,10分钟以后,我还耿耿于怀,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太傻了。这就是我第一次扔钱的经历。
结论:我们没有人有过扔钱的经历,所以,做这一步就很难。无论是5毛钱,是一块钱,或者五块钱,无论主人公多有钱或者多没钱,我们就是没有扔过,更不要说养成习惯。而反省自己的生活,请朋友吃饭的时候,多十块还是少十块钱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买衣服一不小心就花去几百块,一是偷懒,打个的士,十几块钱也就这样不留意的花去了。更多的无意中的浪费,举不胜举。唯一的不同是,扔纸币的方式,没有人有这习惯,所以迈出一这步不容易;而浪费更多的钱的时候,因为习惯成自然。这跟金额有关系,但关系不大。(注:本活动伤财,请勿模仿)。
用户的习惯
这个道理从生活拓展到生意上也一样。我们可以在技术上创新,在业务模式上改变,但千万不要和用户的习惯开战。用户的习惯问题,不是可以讲道理的东西,也不是用理性的思辨可以想清楚并讲清楚的东西。
网站收到钱的三部曲
大家问我客齐集是不是会做中国的Craigslist。我认为,客齐集是做给中国人用的,我要走中国的模式。这个模式和Craigslist的模式无关。在5年后的中国,我看好Craigslist的模式,但不是现在。因为,网站收钱,时机未到。为了避免误解,赶紧声明:5年前中国的网站已经可以收到钱,现在很多网站的业务模式非常好,盈利模式清晰,但这是只是春天的开端,是春天真正到来前的一些嫩芽。盖茨一句话我很同意:我们总是过高的估计5年后互联网的发展,却远远过低的估计十年后的发展,讲的就是小成功和真正的大成功的时间先后关系。
网站要收费,要完成从证明价值,到用户愿意付费,到用户可以付费这三步,三步缺一不可。
首先要证明网站的价值。这一点本身对于IT圈以外的用户就不容易,尤其当一个人周围的朋友都不上网的时候。第二步,就算是证明了价值,用户也不见得立刻愿意付款。互联网宠坏了用户,以为什么都应该免费的。喝可乐不要钱?听也没听说过。用网站还要付钱?也一样听都没听说过。电子邮件作为互联网最基础的服务,价值毋庸置疑,但看一看每个月收VIP用户几块钱的难度,过了几年了,才到了现在的情形,就知道证明价值和客户愿意付钱,不是直接的推导关系,还要加上时间因素。用自动控制理论的说法,是要加上延时函数的。根本上讲,这不是一个只讲价值的生意。第三步,就算用户开始准备付款了,付款却还并不容易,或者说在线支付还没有形成习惯。习惯不习惯在线支付,这需要时间。这点相对容易解决,就不说了。
我自认为愿意尝试很多新的事务,5年前给万网付钱,最近向Flickr付钱,给Skype付钱,各种域名,服务器的费用也占了日常生活开销的一部分,但是检讨自己付钱的过程,远没有在餐馆里付的任何一次帐那样爽快。理性的讲,一个是半个小时的消费,一个是一年的超值的服务,而且后者还比前者便宜,但感性的讲,前者容易,后者难。
教育市场还是适应市场
教育市场是一个产业的活,一家独揽会太累。我是非常欢迎一下子冒出来非常多的分类站点的(虽然有很多称为分类的程序会更好)。这是件好事。同时,更现实的方式是通过适应市场,顺势而为,和市场一起发展。
其几天和一个门户网站的朋友聊天。她说4年前,我们还不是个有影响力的媒体,现在,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的影响力已经被认可了。我笑道:“其实,是因为互联网用户4年增加了才导致门户的影响力水涨船高的”。电视的第一媒体地位,只因中国电视机的拥有量实在太多了,所以电视才超过了报纸。同样的节目,同样的电视台,只有1%的人有电视,看看情形是不是一样?当然,如果不是因为电视台的努力,也不会有这么多的人要买电视。这企业培育市场,市场造就企业的故事在互联网时代又在重演了。
客齐集关注的不仅仅是现在的互联网用户,同样关注未来的互联网用户。现在的用户不习惯上网。所以一方面负担起教育用户的责任,帮助用户上网,另一方面,更要放低姿态,走到用户中去,不上网也能享受到信息带来的便捷。用户不习惯在线支付,除了帮助用户习惯在线支付以外,更要提供更多的支付手段,让大家可以在家门口就能付钱。这是现在的大势。而未来的大势,就是互联网走进家庭,在线支付的蓬勃发展。这些现在的和将来的潮流,都是明明白白的摆在我们面前,只不过我们一不小心就会看不到它,以为以自己一人之力,就可以改变普天下用户的习惯,这无异于希望战胜风车的唐吉歌德了。
注:最近客齐集在网站上面变化不大,信息的表现形式还不够好,用户体验还不够好。大家不要着急,我们心目中的客齐集会比现在好得多。我们的问题是,心里想的永远比排上日程的计划超前,而计划永远比实际做出来的超前,实际做着的东西比大家网站上看到的东西超前,这多个时差,导致大家看到的东西和我们想象的东西的差距就可想而知。:-) 问题总会出现,出现一个,解决一个。我们做的很多的东西,就是在布棋子,向勾画中的那个目标前进。我愿意把这些想法和作分类的同行共享,希望大家一起做些真正好的东西出来,所谓“网络改变生活”,直到有一天,这个新的领域真的能改变很多人的生活,就成功了。理想和现状之间的距离,需要思考来引导,更时间来实施
注二:我们的产品和内容经理晓良下周一开始上班,我盼星星盼月亮等他过来,估计以他的能量,很快大家就能看到更多的变化了。
AJAX是我最近看到的最让人兴奋的思想。不过因为新名词的速度远远超过人的接受程度,估计大家对新名词的那种热度早已经烟消云散,时间长了,就麻木了,只有当一件东西被三个以上自己认同的人提及才会引起一些重视,AJAX看似要沦为这个命运了。
AJAX是坛老酒,98年的技术,在7年以后,准确的是在2005年的2月18日这一天,被一名为Jesse James Garrett的男人提及,随口说:“啊,这美妙的东西,我赐名AJAX给你。世人从此将以AJAX称呼你。。。。”(这当然是我杜撰的说法)
从这一天开始,这个带有魔力的单词迅速席卷全球,我好似躲也躲不掉,想不看,随便收几封信,就有一封是关于这个的。刚刚一个客齐集产品组的人,还发了封信,为tag举个例子,那个例子,用的就是AJAX这个单词。刚刚Google搜索了一把,接近3百万个网页和一千多条热乎乎的新闻。当然其中也有些许结果是关于某种品牌的洗涤剂,或许是个地名;我翻看到第30页以后,看起来还是指Asynchronous JavaScript and XML的居多。
标榜自己比别人知道新东西早是一种向陌生人炫耀自己的好办法。所以大家先别忙着指责那些“不懂技术”就会跟风的人,忙着解释其实这个东东“我早在99年的时候就见过”云云。这98年就有的东西在今天的流行和4个月前的这一篇文章新造的一个单词的关系,才是我真正关心的东西。这种奇妙的关系,在最近的三年内上映了不止一次了。不信,我给你举例子。
这东东不是个人主页,也不是BBS。。。
曾几何时,有一种和个人主页很像,但是可以每天更新,没有太多技术门槛,还可以留言的个人主页;或者一种和BBS很像,但以人为主以事为辅,还可以trackback。不过还是没有人可以说得出来它跟BBS或者个人主页有什么不同。这个东东就在这种状态下慢慢的悄悄的存在着。很多人觉得这是个不同的东西,但就等着一个人来命名。
有一天,有人说,这个东东叫Weblog。
两年后,又有人说,这个东东是个新的词,名曰blog。
这迟到的名字就神奇的把这个大家感觉得到的东西变活了,期间因为各种各样机缘巧合的事件推波助澜,直到把它推到《商业周刊》的封面,推到尽人皆知的地步。
名字的力量
有了名字,喜爱者奉它的名聚会,奉着它的名字写文章,奉着它的名字吸引了眼球,拉到了风险投资。有了名字,不喜欢它的人有一个靶子可以打了,有一个词可以泄愤了。当正反的双方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全世界都知道了。
芙蓉,小资和BOBO
那天和郑子颖在人民公园附近聊起芙蓉姐姐,两人都大笑不已。郑子颖问:“建硕,你能说明白大家关注芙蓉姐姐的时候是什么一种心态?”
这还真不好说。超级自恋?无比自信?互联网的传播性?审美的多样性?看别人出丑的快感,还是对坚持敬佩?为芙蓉汗颜,还是为自己不是芙蓉而庆幸;或许只是看到太多完美的人的一种逆反心理。。。100个人心中会有100种心态,但总有一些共性的东西吧。这共性是种什么状态?什么心态?我的词汇贫瘠,找不出来一个现有的词来描绘它。
子颖说他就等着一个艺术家把这种就像火山爆发前的状态用一个词,一个小说形象,或者一种什么方式表现出来。那一天,就是引爆点,这个赋予的名字,就是更大规模传播开始。现在还不足以有人总结出来那种捉摸不定的东西,所以以“芙蓉教”来描绘了,但这还没有到实质,我们就在等那个名字,或许,我们没有办法等到那个名字。
这是另外一个命名的故事。在上海,淡淡的灯光,雅致的咖啡屋,桌上一瓶红酒。。。这种状态叫什么?多少年没有人说得清楚。有一天,有人说:这叫小资,并写了本书,从此,这种状态就流行了。同理,现在的BOBO族(那种非小资可以概括的状态),就是拜大卫•布鲁克斯2000年所赐。
命名常常就是Tipping Point
类似的,这种一触即发,却没有爆发的状态,到底是什么呢?2002年一月份,Malcolm Gladwell 写了一本书,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Tipping Point,讲的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和大众不同的时候,如何可以通过口口相传,像传染病一样在某个点爆发的故事,这个点叫做“Tipping Point”。第一次听说这个名词是在2003年从毛向辉口中。他说:这个点就是火柴头划过火柴盒的侧面,一直很安静,直到一个引爆点。Tipping Point这本书的流行,也奇迹的遵循这种模式,在出版后的两年,非同一般的火了。他这么一说,我们就明白了。“噢,原来是Tipping Point”。
就等那一个名字
当有了AJAX之前,我们总觉得Google Map和Flickr代表着一种新的东西,那种拖一下就过去了,点一下就编辑了的用户体验。这种东西让人眼界大开,让人为之激动,但这个东西是什么呢?临界点上,就等一个名字。AJAX这四个字母来的恰在其时。
那我要问一个问题了:难道是因为有了名字,某种状态才存在吗?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说是,是因为这种状态不管有没有人来命名他都在那里;但说不是的原因是,把所有人看得到,听得到,感觉得到,却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了出来,这本身,就是一种创造。王尔德说:"伦敦是没有雾的,因为惠斯勒把这雾画了出来,伦敦才有了雾。" 我同意。如果让我举个类似例子,我猜在凡高拜访普罗旺斯之前,估计那里也没有风中摇曳的柏树。鲁迅的祥林嫂出版之前,乡村里也不多见唠唠叨叨的老女人。
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赐名,就像画家的写真,也是一种艺术。
我问自己这个问题很久了。朋友告诉我,我们“与世界同步”,或者顶多有半年的时差。而我却隐隐约约的感到,在中国,好似正上演着美国互联网的1995 – 1998年的历史,我所看到越来越多的现象指向这个结论。其实,这种对应一类话题提出的本身就很不严密的,如此复杂的一个问题,如此不均衡的分布,如此多不同的声音和状态,做出统一的结论不可能,所以没有必要和大家讨论出一个结论。但是一些细节还是可以注意到的。
概念同步,应用紧跟,商业模式迅速复制,但是用户呢?
大家讲互联网是一个中国和美国保持同步的一次的机会。因为信息的快速传播,我们有了一种同步的假象:美国大会,小会,blog,媒体上的概念,当天就可以在中国被关注;硅谷新兴的应用,要不了一个月,我们就有了复制的本土版本;成功的商业模式,也出不了半年,就被迅速复制到中国。。。最近的blog, SNS, audioblog, podcast等等的火热,就是又一次的翻版。
看似一切具备,只欠东风。
而这最最重要的东风呢?恰恰是中美互联网的差距,又恰恰是等也等不来的,着急也着急不来的。这东风就是用户。
互联网用户数量
2005年的CNNIC报告,中国一周平均每周使用互联网至少1小时的网民有9400万,占总人口的10%以下。美国的互联网用户,经过了15年的发展,总算稳定在了70%左右。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导致的上网用户的绝对的数量还算不错。这数量对门户以及流量驱动的网站的贡献或许和美国一致,门户网站和美国的同步崛起是个例子,但是更多新兴的网络应用,互联网相对总人口比例就更重要了。比如,社会性软件,如果周围的朋友都不上网,一个人加了朋友,又有什么用处呢?IT圈子里这个比例高很多,所以看一看blog的兴起,大家谈论的话题最热的,还是blog本身。刘勇所说的例子说,在blog和SNS里面的用户,关注的都是Yahoo推出这样360的IT消息,而利物浦捧得冠军杯这样的体育新闻却寻不到踪迹,我们的应用使用人群的狭小,关注范围的单一就可见一斑了。
新增用户
我的朋友开发了网站,问我意见。我说现在的用户基数太小,不足以形成规模。他们告诉我,“我们等。等到中国用户达到3个亿的时候,我的网站也就成功了。”我却说:千万不要等,在过去的6个月里,中国互联网民新增了700万。这迅速增长,新用户超越老用户的时段,恰恰是中国互联网稍纵即逝的黄金时代,是一旦错过,就再也找不回来的确立自己霸主地位最重要的时期,这一点,很像美国95年到98年的互联网历史。
举例:1996年,网景占据浏览器市场份额90%以上,微软的IE策略就是,我根本不去抢占Netscape已经占据的稳固的地盘,从不去想如何让老的网景用户转为IE,而去主攻美国每年新增的互联网用户。新增的用户怎么上网?先注册AOL的接入服务。IE出来不久,就成功地作为AOL的默认浏览器就入千家万户;无论Netscape在已有用户的口碑如何好,不到3年,IE已经远远在市场占有率上把网景抛到了后面。
在中国,这样的神话也在上演。PCHOME.NET的李钟伟知道这个诀窍。从2000年开始(未确认)他和电信合作,在上海安装ADSL,安装人员都要当着新用户的面访问一下PCHOME,以表明网络连接通畅。出不了两年,PCHOME已经成为上海第一大IT网站。这抓住新用户的策略,在美国用过了,而在中国,依然适用。在中国,这一招或许还能再用3年。你说,中国现在像不像美国的1995到1998年?
忘了本的IT圈内人士,比如我
我上网将近十年了。看到很多人看着互联网无助的样子,我已经没有最初几年的热情去解释的冲动了,因为上网就像走路一样,成为本能的一部分,就很难和不会走路的小孩子分享如何平衡的感觉了。我更热衷于更新,更酷,更代表互联网潮流的东西。
忽然发现,我是不是“忘。。。了。。。本。。。了。。。”
第一次上网的记忆,你还有吗?
还记不记得第一次上网的样子?还记不记得你到知道后退按钮需要多长时间?右键打开新窗口这高深的技巧是你上网几个月后经高人指点才学会的?Google是什么时候听说的?最终搞清楚服务器是什么概念,服务器如何把本地的文件系统转化为URL的地址,又花了几年?做过个人主页吗?是在第一年就会的吗?这些,就是我们的本,也是每年新增的上千万互联网用户的现实。
现在每年上千万的新网民,你觉得他们眼睛中的互联网还是我们眼睛中的那一个互联网吗?
是笑话,更是现实
新用户的涌入导致互联网的设计要考虑到新的用户,才能有真正大的发展空间。有些事情讲起来像是笑话,更是现实。
MSN Messenger的易用性研究报告中的十大问题的第一名,从我进微软到离开,六年了,一直没有改观:就是用户找不到如何安装MSN Messenger。用户好不容易看到了下载的大按钮,按了以后,弹出一个对话框:打开还是保存?缺省是保存。保存了以后,超过1/3的用户就再也找不到MSN Messenger了。他们惊讶的问:下载了呀,为什么不能用呢?别笑。还有更搞笑的。
1995年Jakob Neilson做的互联网用户调查,美国的用户在1994年的时候,只有10%的用户会拖动浏览器右边的滚动条,而绝大多数,90%的用户,打开一个网站,只看浏览第一屏看到的内容,就以为看到了全部,而不会向下滚动。这1994年美国的互联网的现实,从宏观上来说,和当今中国的互联网现实很接近,在中国,在我们现在所处的2005年,这个比例不见得比1995年的美国高太多(没有数据支持,我隐约觉得)。
“第三个放到哪里去呢?”
中国计算机报的任续烨小姐给我讲了两个真实的故事:一个企业老总认真地向网站设计人员讲述,他希望看到的网页正面是什么样子的,反面是什么样子的;另外一个老总听说要给他们公司分配三个邮箱很是疑惑:我只有两个办公室,一间放一个邮箱,第三个放到哪里去呢?
“第三个放到哪里去呢?”这是笑话,但绝对代表了中国的互联网现实。对于上网超过两年的网民,这是笑话;对于每年新增的上千万网民,这是他们学到的第一堂课;但对于90%的非网民,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觉得那两个问题很可笑,他们只会追问答案:“那你说放到哪里去?”。对于这个现状,hao123这样的网站懂得,反而是老网民想不通:为什么一个简单的网址站会如此流行?为什么高科技,新创意的网站流量老是少得可怜,而最简单,没有技术含量的网站来个每天百万访问稀松平常?就是因为用户的需求在低端而不是美国现在流行的概念。其实,这就是中国互联网的现实。
我要问,中国的互联网,我们的倒地是为美国人设计的互联网,做给美国投资者看的互联网,还是在中国,做给中国人用的互联网?
输入?你是让我敲键盘吗?
有人告诉我,中国会输短消息的人远远大于会用键盘的人。我没有核实数据,但觉得很有可能。3.6亿的手机用户远大于与9400万的互联网用户,基数就大得多。手机上面ABC在一个按键上,而电脑键盘上A为什么和B隔那么远?光在键盘上找到一个字母已经不易,就不要说敲出一个单词;更不要说,中国年纪稍微大些会用拼音的也不是全部。中国的互联网是鼠标用户远远大于键盘用户。Hao123和百度点一个链接弹出一个新窗口就是方便了中国的网民,门户网站定义的密密麻麻的中文链接加上长达10屏的滚动,就是中国门户网站的标准。这才是中国的标准,拿到美国行不通的标准。
我习惯了盲打,写字反而不习惯了,我认为我很正常,而真正的互联网的用户会觉得我很不正常。这正应了一句话:做IT的,已经不是正常的人了。更要命的是,我们周围的人都不是正常的人,我们以为世界就是我们所在的世界。脑子里的想法,设计出来的东西,都是给不正常的人用的。。。这是很危险的。很多非IT出身,甚至对电脑一窍不通的商人,反而能把软件做得很成功。这不是技术的力量,而是对用户和市场了解的力量。
这个世界很奇妙
我已经决定,在今后的几周,挪到网吧里面办公了。只有网吧,才是互联网真正的终端。我是要做互联网的人,我要亲眼看到中国的互联网长的是什么样子。
假keso在真王翌的blog上贴满了署名keso的留言,这事件把大家的注意力转到原本就不堪一击的匿名留言的问题上了。Blogger的成功,根基就是大胆的平衡了安全和成本:原本Trackback, 不注册的留言,乃至任何人都可以完整的拷贝整个站点内容的全文RSS,就是新一轮blog软件独特之处,实验证明,虽然spam问题日渐突出,整体上看,应用效果不错。关于Spam,我认为:
1. 提高spam的成本和降低spam的效果才是釜底抽薪。
垃圾电子邮件数量最多,乃是成本低(一个软件,一小时发个十几万不成问题),而效果好(其中链接直接促进网站流量)。手机效果数量其次,乃成本较低(一台机器,不到1毛一条),效果较好(尤其对于声讯电话,包月服务等)。骚扰电话数量再次,乃成本较高(要以专人扯着嗓子一个一个大过去),效果较差(除了被骂以外其它效果甚微)。
一日,一朋友,大叫:“我收到垃圾邮件了”。众人都笑他大惊小怪和没有见识。他补充说,“从英国寄过来的,好大一个包裹呢”。所有人都惊呼稀奇。电子垃圾邮件和平信的垃圾邮件数量悬殊的原因,可见一斑。
我曾放心的把手机号码放在我的网站上两年之久,从未收到过一次骚扰电话,倒是非常多有趣的采访和重要的朋友由此产生。在客齐集上,大家在问,如果把电话号码公开会不会有危险?真的想打电话骚扰的人,何需像邮件爬虫那样辛苦的爬,从任意号码开始,按连号一个一个试,不就有了所有的号吗了吗?何需到这里来找号码。真正对骚扰者重要的,不是号码本身,而是这个号码的主人的年龄段,关注点等信息和手机号码的匹配。做这件事情的成本就大得多了。
垃圾留言分两种。搜索引擎优化目的的居多,谓之“损人利己”。比起用复杂的给留言人制造麻烦的验证码(CAPTCHA技术),注册等,以打击垃圾留言制造者为目的,达到了更多人不愿意留言的效果,可谓扬汤止沸。
Google提倡的nofollow标签,才是釜底抽薪的办法。让其不利己,损人的就少些。对于另外一种,就是恶意冒充,所谓“损人不利己,白开心”,就算是用了验证码等技术,也不能避免。见了,删了;再见了,再删而已。好在白开心的人多没有持久地毅力和你开心下去。
2.互联网安全的守护神是人而不是程序。
整正的安全不是让坏人不能作某些事情,而是让坏人留下痕迹。举个例子,抢银行太简单,一把斧子也就干了;大街上的玻璃橱窗砸一个,随手一块石头就行。如果我们不建立警察的监督机制,而制造出火箭都打出穿的橱窗玻璃,乃是舍本逐末。现实世界的安全机制就是这样:做恶容易逃脱难。
关于客齐集的信息安全,大家都在为我捏一把汗。我的想法是,客齐集的梦想就是真实的互联网。Kijiji原本的意思就是“村庄”,村子里,在小村子里,大家互相认识,互通有无。虚假的东西,在虚拟的互联网里随处可见,而在一个泸沽湖边上40几户人家的叫落水的小乡村里就不那么明目张胆了。虚假的信息,我们首先会通过技术的手段甄别,但更重要的是,通过线下的方式,把坏人抓出来。
如果有人投诉客齐集上某消息不属实,甚至是诈骗,我会第一个拨110,第一个卷起袖子,协助用真实世界方式来处理,并将此事公布于众,让大家知道,在客齐集上发假消息容易,但是不被抓到难。如果没有这种震慑,这种教育,还是以前的那种,线下诈骗“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天下无贼中黎叔言)让人瞧不起,而线上发布虚假信息就因为“虚拟的”而好似不是诈骗一样,甚至还以为是“高人”,那我再强的技术,除了给绝大多数的好用户不断的增加麻烦以外,也只是成为“高人”练习诈骗技巧的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