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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uary 31, 2004

读“6千万火鸡人== 一个中国人眼里的法国”

Eric 给我看了这篇发表在hi-pda上署名翟华的文章:6千万火鸡人——一个中国人眼里的法国 。作者因为看了法国人Benoit Saint Girons在网上发表的《1,2 milliard de Martiens》(12亿火星人),觉得“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伯纳·圣-若弘写了“12亿火星人”,幽了国人一默。作为其译者,翟华责无旁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写它一篇“6千万火鸡人”,俗门俗路,依旧加个副标题==“一个中国人眼里的法国”。而且只谈鸡毛面包皮之类的琐事,决不谈国事。”

我饶有兴致地拜读了这篇大作,时而会心微笑,时而凝神静思。而无论如何,这篇文章显然是作者用心而就,汇聚了作者“在法国生活N年”来的点滴感受,堪称国人评论法兰西文化中的上乘佳作。

这篇文章共分十个部分,分别是
01.写在前面
02.火鸡类人
03.好色之徒
04.数字迷惑
05.餐桌缛节
06.面包渣滓
07.细中有粗
08.时空凝滞
09.法郎自大
10.结束物语

在法国学习生活工作了三载,对法国的一情一景都有了很深的感情。读Saint Girons先生嘲讽国人的种种,很不能容忍;看翟华长辈(不知性别不好称呼)这篇以牙还牙之作,倒也愿意不自量力就某些章节作些探讨。

(1)作者在第二章提到“厕所”(toilettes)在法语中是复数的问题。其中关于“因为在法国要连续找好几个厕所才可能找到一个干净的”的猜测让我忍俊不禁,实在妙哉!
关于到底为何“如厕”要说成“aux toilettes”,而非“a la toilette”,法国人是这样跟我解释的。中世纪的时候,法国宫廷里的女人穿的裙子叫做“la toilette”,依此寅生出“faire la toilette”就是“se laver”,“梳妆打扮”的意思;“l'eau de toilette”指香水,因为这是梳妆打扮时化妆间(Cabinet de toilette)里用的水,而不是初学者容易想象成的“厕所里的水”。

那个比利时人把“我要上厕所”说成“je vais a la toilette”,要是给法国人听到,恐怕又会多出一个关于比利时人的笑话,说比利时女人用的都是“l'eau de toilettes”。法国人最喜欢开两种人的玩笑,一是金发女郎(les blondes),一是比利时人。

(2)第三章作者提到法国人“对各式各样的颜色本身也有偏好”,枚举了不少法语里与颜色相关的习惯用语。窃以为我们中国人在这一点上跟他们很有得一拼。作者举例说“法国人挤兑人时最重的一句话就是指摘他人分辩不出颜色:"自己是色盲,还夸夸其谈!"(parler comme un aveugle des couleurs)”,那么我们挤兑人时,不正是用的“不分青红皂白”,“看朱成碧”么?类似用颜色来表达意思的例子就更多了,俗一点的如“面红耳赤”,“青面獠牙”,“白面丹心”,雅一些的如“妃青俪白”,“红衰翠减”,“绿肥红瘦”。

另外,作者还提到了法国人专门把国旗上的蓝叫成"国王蓝"(bleu roi)。我倒是真的辨别不出这种“国王蓝”和别的蓝色有什么细微差别,我只知道法国国旗上的三种颜色,白色代表国王(le roi),蓝色代表人民(le peuple),红色代表鲜血(le sang)。由于我想象力比较丰富,突然想起法国人关于贵族的一种说法:贵族都有蓝色的血(Des gens nobles ont le sang bleu)。。。呵呵,蓝血人也。。。仿佛有点跑题了。

(3)第四章“数字迷惑”写得惟妙惟肖,我看了拍案大笑,前俯后仰,深有同感。在此忍不住摘录一二,以飨本blog读者。

“要说法语数字还真简单。70说成60+10(Soixante-dix),71是60+11……以此类推79就是60+10+9。那么,80该怎么说?如果以为是60+20那可就太没有想象力了,我们法国人不光会加法,还会乘法,所以80就是4x20(Quatre-vingts)。到了说99,那就要用得上三则运算了:4x20+10+9(Quatre-vingts-dix-neuf)。我不知遇到了多少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就是在念到了99的时候决定放弃法语学习的。”

“也许是为了进一步迷惑外国人,法国人念电话号码不像我们习惯一个数一个数地念。比如61718098,法国人不是念成6-1-7-1-8-0-9-8,而是两位两位地念61-71-80-98。如果法国人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你可听好了:60+1,60+11,4x20,4x20+10+8。听法国人说电话号码,你刚记了一个4,后面突然冒出来个20,所以得赶紧把4涂了,改成80,精神始终处于准亢奋状态。”

作者还说到“你要问法国人两周是多少天,14天?错了,法国人认定两周就是15天。”为此,我专门询问了一个法国人,他说“quatorze(14)”念起来比“quinze(15)”长。用他的原话“c'est une absurditée comme il y en a dans toutes les langues...”。

我由此想到中国人关于数字一个很不精确的说法。我在法国的时候,跟朋友聊到“十月怀胎”。我坚持认为妊娠期是10个月,十月怀胎么,难道成语还能有错。可是法国人用科学告诉我,其实怀孕只怀9个月的。。。我依然不信,逼得朋友只好翻开大百科全书使我信服。后来想想,难道中国人算的是阴历?

作者“根据自己的亲身体验还得出了另一个结论。如果那个法国佬哪天对你说"A tres bientot,j'espere"(我希望不久以后就见),那意思实际上就是说:他再也不想见到你了。”,这个结论我就不敢苟同了。理由很简单,当年我通过面试后,面试官跟我说的就是这句“A tres bientot,j'espere”,之后我拿到了那个实习。还有就是,实习正式开始前,每次和tuteur(英语里的mentor)通email,他结尾都用“A tres bientot”,希望在很近的将来就能见面。

(4)作者在第六章开头如是说“假如桌上面包筐里放着一跟baguette(长棍面包),你想取其一段食而啖之,如何下手是好?诸位,注意了:你千万不要想当然拿出手中的刀子矜持地去切一小段。正确的方式是伸出左手(假如你是右撇子的话)捉住长棍,五指钳紧,然后右手跟进,卡住面包的尽头,再然后左手下旋,右手上旋,将面包拧将下来。”,恕我直言,就我接触到的法国人家,绝对没有这样的规矩。要说礼貌,最礼貌的做法是长棍面包上餐桌前就已经分段切毕。如否,主人在餐桌上替客人切面包也是很礼貌的做法。至于作者提到的出处“对此,1899年出版的一部《生活之术》(Regles du Savoir-Vivre)有这么一个解释:用刀子切面包,其碎屑可能会飞起弹进客人的眼睛,甚至落到夫人裸露的肩膀上,造成困扰和尴尬。”就更不具说服力了。这本书的出版要追溯至1899年,当时的法国人总体精神文明水准还不高,尚需要这样的书来礼教愚民,现在全法国已经不大有人再把这种书捧在手上研究了。很多繁文缛节,其实也都与时俱进,有了变化。

法国近来有一位著名的富有的老太太(une tres vielle, tres riche, tres royaliste dame),名叫 La Baronne De Rotchilde,还在那里不知疲倦地给人传授礼仪课程(cours d'etiquette),仿佛几年前还出了本类似的书,成了贻笑大方的人物(elle fait rigoler tout le monde)。

(5)作者在第七章记述了在家乐福买菜时的遭遇。的确,法国人对外国人的冷漠,傲慢,无理我也遇到过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的体会是:一,越是文化程度低的法国人越对外国人不友好;二,法国人普遍对外国女性表现得更友好些。特别是亚洲小姑娘,在法国很讨人喜欢的啦,吼吼。

(6)“时空凝滞”中作者说PPDA年老弥坚,这个现象在法国可谓典型。我初到法国时就发现,怎么出名的法国流行乐手都是中年人。。。那个Johnny Halliday都五六十岁了,唱到他儿子都成名了还频频出镜。不过不可否认不少老歌手至今仍屡有佳作问世,JJ Goldman可算其一。

关于法国人害怕穿堂风,我没听说过。作者更说“今年法国酷热,居然活活热死了上万人。我猜想与法国人特别是老人们惧怕"气流",不肯开窗,也不肯安装空调有关。”,这恐怕就有点不厚道了。气流之说闻所未闻,恐怕是我孤陋寡闻。而法国去年酷热致死无数,确是因为遭遇了几十年未遇的高温,而法国人家里一般只有暖气设备,不安装制冷的空调(据我观察,可能蒲扇也没有一把)。

(7)作者的第九章专门评述法国人的“自傲”。法国人的确自傲,他们渊远的历史,深厚的文化,不弱的国力也的确给了他们这种自傲的资本。正如我们都为自己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中国人而深深自豪一样。“他们喜欢喜欢法国的人”,我们喜欢喜欢中国的人。

谨摘此章中的一条,让我看了感觉有点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慨:他们是世界上唯一在“禁止吸烟”标志下吸烟的国民。。我在中国的市级大医院亲眼看到医生在病人跟前抽烟,上前质问,得答曰“医院只是不提倡抽烟,又没有禁烟”。。。而这,在我们的国度,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法国的火车,饭店大都设禁烟区,而公共场合公然在禁烟标志下抽烟的人,三年来我没有看到过。

(8)最后的“结束物语”,恕我没看懂那个“1984年夏天在法国贡比涅的一个欢迎外国新生的鸡尾酒会上”的片断。但作者“虽然刻意渲染,但是本文没有也不是要和法国人"算账"。只是想在冷嘲热讽之中找寻一点有趣味的文化差异,而已。”的目的应该是达到了。

作者说Saint Girons的文章“尖酸刻薄,用语直言不讳、阴险恶毒、夸大其词,对中国人竭尽极尽挖苦嘲讽之能事”,那么作者这篇礼尚往来的美文也不愧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典范了。

Posted by claire at 12:47 PM | Comments (1)

[转] 6千万火鸡人== 一个中国人眼里的法国(作者:翟华)

1.写在前面

大概在3年前,我在网上(http://www.passplanet.com)读到一个叫Benoit SAINT GIRONS(音译“伯纳·圣—若弘”)法国人在1999年从少林学拳回来后写的一篇又臭又长的文章,题目是“1,2 milliard de Martiens”(12亿火星人)。说它臭,是因为这篇文章尖酸刻薄,用语直言不讳、阴险恶毒、夸大其词,对中国人竭尽极尽挖苦嘲讽之能事(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就是“Ce livre est direct, cynique, sarcastique, ironique toujours, exagéré souvent, méchant parfois”)。说它长,那是因为这篇东西除了前言、结语和附录,竟有13章之多,如果全部翻译出来可能有7-8万汉字左右。然而,法国几家出版社都拒绝考虑出版这本书,理由是其内容不合时宜,大概是因为书中所描写的中国人和法国人心目中的中国人距离太远。无奈中,作者把文章贴在了自己的网站上。正是这一点引起了我的兴趣。法国主流社会不能认同的文字,让我们中国人来看看如何?若说我们能够忍受柏阳的《丑陋的中国人》,为什么不能看看法国人所写的《12亿火星人》呢?征得圣—若弘的同意后,我翻译整理了“12亿火星人”一文。加上“整理”二字,那是因为我并没有逐段逐字地翻译,还删去了作者对中国政治、经济的评论,只保留了生活和文化的场景。而且,为了哗众取宠,我还自作主张加上了一个副标题,文章题目变成——“《12亿火星人》一个法国人眼里的中国”,在网上贴了出来。

我在法国生活N年,和圣—若弘到中国的感受一样,每次到访法国和离开法国、见到法国人和离开法国人都同样高兴,我也十分敬重法国文化,但无可否认也遇到过令我“无奈、可笑、紧张、烦恼或不解的场景,从而在心中对法国人产生一种矛盾感情”。近年来也因此写了不少关于法国和法国人的文章,投给国内的媒体。说来也怪了,正面描绘法国人的文章大都被采用发表了,而对法国人略有不敬的文章往往石沉大海。大概是因为负面的法国形象与国内传统媒体对高卢人的原始崇拜格格不入吧。正如我在一篇文章中所说,法国人和中国人其实真的很像(请参阅“法国人是欧洲的中国人”)。

来而不往,非礼也。既然伯纳·圣—若弘写了“12亿火星人”,幽了国人一默。作为其译者,翟华责无旁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就写它一篇“6千万火鸡人”,俗门俗路,依旧加个副标题——“一个中国人眼里的法国”。而且只谈鸡毛面包皮之类的琐事,决不谈国事。有余力和闲心对法国政治感兴趣的读者,不妨参见《心、理战之终结》、《法国政治经典短句》。

2.火鸡类人

伯纳·圣—若弘把中国人比喻为“火星人”是为了用凸显其不可理喻的一面。那么我又为什么把6千万法国佬比喻成“火鸡人”呢?

法国的象征其实是雄鸡。赶上电视上有法国足球队比赛,我们时常会看见突然场地上突然出现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公鸡在场地上裸奔,为法国队摇翅呐喊。为什么法国人会选择雄鸡作国民的象征呢?据在法国流传甚广的一个段子,那是因为雄鸡是唯一可以脚踏粪便里还引吭高歌的动物(Pourquoi les Français ont-ils choisi le coq comme emblème ? C'est le seul animal capable de chanter les pieds dans la merde)。既如此,我不妨略加发挥,就把雄鸡变成“火鸡”,意思可能更加明了。因为“火鸡”(dindon)在法语里可以转意为“愚蠢”。

雄鸡和火鸡们可能踩得是自己的粪便,但更可能是狗屎。据法国《世界报》报道,“花都”巴黎全城狗口大约在20万左右,平均每天留在街头狗屎大约16吨,其中12吨由辛勤的阿拉伯环卫工人处理。平均每团狗屎的清洁费大约为一欧元多一点,比穷人每天的生活费还要多一点。至于剩下4吨嘛,您猜怎样?哈哈,在巴黎市民和外国游客—自然也包括越来越多的火星人—的脚下自然“消失”,带着懊恼的心境回旅馆洗鞋吧。Voila!就这么简单。

伯纳·圣—若弘在“12亿火星人”中说,“到了中国别担心找不到厕所,很容易。第一是要跟着味道走,第二建筑物门前有收银台,里面坐着个厕所先生。没错,就是造访这种地方也是要收钱的。”借用这个句式,我很想说:到了巴黎根本部用找厕所,很容易。第一是要跟着味道走,在地铁拐角方便了就是。第二,如果口袋里有钱,那么你就去找里面坐着个小便太太(Madam Pipi)的建筑物。Et, oui!就是在法国造访这种地方也是要收钱的。 如果不愿掏钱,又不想入乡随俗就地解决,那可麻烦了。法国人说“上厕所”的原文是“aux toilettes”。注意:“厕所”这个词用得是复数。为什么呢?记得我初学法语的时候向法国老师追根问底,老师想了想说:语言这东西是约定俗成,有时候是没有道理的,记住上厕所用复数便是。直到后来碰到一个比利时人,听他说“je vais à la toilette”才惊讶地发现原来天外有天,但厕所外面不一定还有厕所,也可以使用单数toilette。那比利时小人眯着眼神秘的问:“你知道为什么法国人一定要说toilettes吗?”

让我猜猜吧:对了,因为在法国要连续找好几个厕所才可能找到一个干净的。

3.好色之徒

一个美国男子听到一个美国女郎即将下嫁法国男人,激动地而不解地问:“这些法国佬有什么东西我们没有?”

美国佬还别不服气,法国人比你罗曼蒂克。说得更直接一点儿,法国人好色,而且色得毫不掩饰。有一个有名的电视广告,我在法国的时候没有见到,但听别人转述过。那是矿泉水Perrier的广告,画面上一个女子的纤纤细手,熟练着摩挲着Perrier水瓶,那小瓶子在爱抚之下逐渐涨大,最后喷薄而出。

这是广告。不过,据我实地观察体验,法国人热衷男女之情色自然不错,但他们对各式各样的颜色本身也有偏好。每逢有法国队参加的体育比赛,电视解说员总是不断地说“三色人”(tricolore)队表现如何如何。说法国人是“三色人”,倒不是因为现在法国已经成为有白、黑、黄三色人种的多民族国家,而是因为法国的国旗是红、白、蓝三色。

“三色人”对色的偏好,从法国人有许多关于颜色的谚语可见一斑。比如法国人在表达“各有所好”这个意思的时候,决不会想到“萝卜白菜”,而是用颜色来比喻:“别管别人喜欢什么颜色”(Des gouts et des couleurs il ne faut pas disputer)。当然这并不妨碍在有些场合法国人说“请说出你的颜色吧!”(Annoncez la couleur),意思是说“你有话就直说吧!”如果形容某一件棘手的事情有了转机,法国人会说“事情出了点颜色”(L""affaire prend couleur),要是形容文艺作品平淡,就说它简直“没有颜色”(style sans couleur)。其实说“没有颜色”还属客气话,法国人挤兑人时最重的一句话就是指摘他人分辩不出颜色:“自己是色盲,还夸夸其谈!”(parler comme un aveugle des couleurs)

自然,大多数法国人不但不是色盲,而且眼睛尖得很,可以分辩出颜色的细微差别。举例来说,法国人对蓝色(bleu)的标准定义是“夏天天气晴朗时天空的颜色”。在此基础上,可以派生出各种各样的蓝色:“钢蓝”(bleu acier)、“电蓝”(bleu electrique)、“熏衣草蓝”(bleu lavande)、“夜蓝”(bleu nuit)、“霜蓝”(bleu givre)、“海蓝”(bleu outremer)、“孔雀蓝”(blue paon)、“石油蓝”(bleu petrole)、“鸭蓝”(bleu canard)等等,不一而足。除了这些与“蓝”(bleu)字相关的“蓝”以外,还有些颜色,中文翻译出来也是蓝色,但是法语中根本就是另外的词,似乎它们根本就属于另一种颜色,比如“青蓝”(cyan)、“淡蓝”(ceruleum)、“蔚蓝”(Azur)、“靛蓝”(indigo)等。

从科学的角度而言,要想分辩出如此细微的颜色差别不仅需要一双锐眼,还要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有光线,也就是法国人所谓的“吕米埃尔”(lumiere)。在法国,“吕米埃尔”象征知识、智慧和学问,所以可以专门用来形容18世纪的启蒙时代(le siecle des lumieres)。大概正是在启蒙时代的特殊光线的照耀之下,法国人琢磨出一种颜色,叫“国王蓝”(bleu roi),供制做法国国旗时使用。建议读者下次见到法国国旗时可以细心体会一下,看看旗子上面的“国王蓝”是否如真的如法国佬所言,是一种“比天蓝要深一点,但又比海蓝浅一点的独特颜色”。

4.数字迷惑

我的法国老板英语十分流利,美国口音几乎可以以假乱真,但是只有算钱的时候突然就念念有词,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说起法语来。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法语数字简单。

要说法语数字还真简单。70说成60+10(Soixante-dix),71是60+11……以此类推79就是60+10+9。那么,80该怎么说?如果以为是60+20那可就太没有想象力了,我们法国人不光会加法,还会乘法,所以80就是4x20(Quatre-vingts)。到了说99,那就要用得上三则运算了:4x20+10+9(Quatre-vingts-dix-neuf)。我不知遇到了多少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就是在念到了99的时候决定放弃法语学习的。

也许是为了进一步迷惑外国人,法国人念电话号码不像我们习惯一个数一个数地念。比如61718098,法国人不是念成6-1-7-1-8-0-9-8,而是两位两位地念61-71-80-98。如果法国人告诉你他的电话号码,你可听好了:60+1,60+11,4x20,4x20+10+8。听法国人说电话号码,你刚记了一个4,后面突然冒出来个20,所以得赶紧把4涂了,改成80,精神始终处于准亢奋状态。

还好,一周7天法国人没有异议,周一到周日,7天,清清楚楚。但是,你要问法国人两周是多少天,14天?错了,法国人认定两周就是15天。

别问我问什么,我说不清楚的事情还多呢。比如,法国人在告别的时候爱说A bientot!这个bientot是说多长时间再见呢?

可能是“立马”就见。

可能是“一会儿”再见。

可能是“过几天”再见。

可能是“过一阵子”再见。

也可能是“随便以后什么时候”再见。

另外,我根据自己的亲身体验还得出了另一个结论。如果那个法国佬哪天对你说“A tres bientot,j’espere”(我希望不久以后就见),那意思实际上就是说:他再也不想见到你了。

5.餐桌缛节

伯纳·圣—若弘自己在形容法国餐桌礼仪时说,法国人吃饭太拘谨、太严格、太干净、太规矩、太长、太凉、太贵、太浅薄,一言以蔽之:没法吃!

在我看,没法吃是因为吃饭的人总是要想着怎么吃,而不能专心享受美食。记得一次吃饭,同桌的法国人看见邻座的某国人不用餐刀而用叉子切奶酪吃,如丧考妣地评论说:“C’est un crime!”(这简直是犯罪!)

法国人把到餐馆吃饭当做一次典礼。网上论述法国就餐典礼的文章林林总总,我自己也写过看法国人品酒,这里只补充两三个细节,权当举例说明,以飨读者。

中国进入WTO以后,如今进出法国餐馆的中国游客再拿小勺喝咖啡或者端起碗喝汤的人可能是已经没有了。可是,你知道喝汤的时候勺子应该从那个方向进入口中吗?假如拿起成满汤水的小勺,顺势以其水平侧面靠近嘴边……错!这是典型的盎格鲁萨克逊佬喝汤的方式,嘴得张多大才能把这勺汤汲入呢?高卢人喝汤时要先调整勺的方向使勺炳与嘴唇成垂直状,然后以勺的末端(勺尖)款款送入樱桃小口之中。

再者,头盘色拉盘内的大片大片的菜叶如何入口?用刀将其切成小片再用叉挑起的方式是仅次于用叉子切奶酪的犯罪行为。应该怎么办?您听好:先用餐刀之尖部将生菜叶子折叠数层,大小以嘴的横截面大投影的大小为宜。叠毕,以叉子穿透,轻轻提起,送入口中,咀嚼之。

还有,一杯酒喝尽了以后应该如何应对?那要看你是男是女。如果是先生,你自己拖过酒瓶自斟自饮便是。如果是女士,你应该不动声色,把空杯子留在桌上,等待左侧、右侧乃至对面之男子来为你斟酒。如果女士大大咧咧地自己倒酒喝,那是犯了餐桌大忌,极不礼貌,让周围未尽责的男子无地自容,何等的奇耻大辱!一位嫁给法国人的美国妇女就曾犯过这样的错误,她在回忆录(“French Toast”)中写道:“我年轻时无知,杯子一空便自己倒酒,如今想来不禁脸红……我真是笨透了!”

但是,法国人看来却不愿轻易原谅这些无知的美国人,以免他们对法国饮食文化造成大杀伤性破坏。巴黎的一些餐馆暗地里对美国顾客实行配额制。比如你打电话到餐馆定座位,如果你报上的姓名是Bob Smith或Bill Gates这类典型的美国名,那边可能会遗憾地通知你已经暴满,今后两三周内都没有座位。如果三分钟后再打一次电话,换上一个类似Jacques Dupont或者Pierre Martin这样的法名,哈哈,来吧,今晚有座。

6.面包渣滓

法国餐桌上的规矩多多,简言之就是一要做作,二要品位。按照这个原则,假如桌上面包筐里放着一跟baguette(长棍面包),你想取其一段食而啖之,如何下手是好?

诸位,注意了:你千万不要想当然拿出手中的刀子矜持地去切一小段。正确的方式是伸出左手(假如你是右撇子的话)捉住长棍,五指钳紧,然后右手跟进,卡住面包的尽头,再然后左手下旋,右手上旋,将面包拧将下来。

对此,1899年出版的一部《生活之术》(Regles du Savoir-Vivre)有这么一个解释:用刀子切面包,其碎屑可能会飞起弹进客人的眼睛,甚至落到夫人裸露的肩膀上,造成困扰和尴尬。

法语里“面包”这个词写出来是“pain”,听起来和中文的“伴”字发音相仿。可别小看法国面包这个“伴”,是法国人每日三餐必不可少的主食,其重要性大大超过葡萄酒,正如法国一句顺口溜所说“酒要适量,面包多多益善”(Pain tant qu""il dure, mais vin a mesure)。法语里还有许多面包相关的俗语,形成了颇为独特的法国面包文化。 法国面包品种达150多种,从颜色上说有白面包、黑面包,从形状上说有长棍、圆形、牛角面包,从口感上也有软硬之分,因而法国人爱说“什么牙啃什么面包”(a pain dur, dent aigue),形容做事要因地制宜。由于家家户户都少不了面包,当然面包店生意兴隆。如果你有机会到法国住上一段,你会注意到发现每天早上起来法国人第一件事就是去买面包。街上走动的法国人胳膊肘下都夹一根长棍面包,手里可能还提着羊角面包。所以在法国畅销货往往被形容为“像面包一般好卖”(objets qui se vendent comme des petits pains)。 面包是好东西,心地善良的人就被形容为“好的和面包一般”(bon comme le pain)。见多识广,游历国很多国家的人可以自吹 “吃过不止一种面包”(avoir mange plus d""un pain)。而且,面包在法国人眼里和中国人常说的“饭碗”差不多。所谓“挣面包”(gagner son pain)就是干活挣钱。同理,抢别人饭碗就是“从嘴里夺面包”(Oter le pain de la bouche)。如果你听到法国人说“面包还在案板上”(avoir du pain sur la planche),那就是表示他手上有许多活要干。法国人明白只有辛勤工作才能致富,正所谓“黑手换来白面包”(Les mains noires font manger le pain blanc)。如果谁不好好工作,就会被贬为“对不起吃的面包”(Il ne vaut pas le pain qu""il mange)。嗟来之食,吃下去肚子要疼,所以法国人说别人施舍的面包是苦的(le pain d""autrui est amer)。当然如果运气好,碰上天上掉下馅饼,这是另一回事,叫“老天恩赐的面包”(c""est du pain benit)。 面包如此重要,难怪法国人形容度日如年,长得令人难以忍受时会说“没有面包的日子”(long comme un jour sans pain)。悲伤的时候不像中国人那样以泪洗面,而说“泪浸面包”(tremper de son pain de larmes)。如果活得“连吃面包都没滋味了“(perdre le gout du pain),那问题可就严重了,因为这句俗语在法语里是濒临死亡的意思,成了面包渣滓了。 7.细中有粗

正如网友老巴巴在评论《12亿火星人》时所言:“法国人在细节上的敏锐和在大局观上的迟钝友同样的能力。”一位客居法国的丹麦人说:“我有生以来从没有看到有人像法国人一样,可以把最简单的东西弄得非常复杂。”

我说,法国人细中有粗。先说细。

女人心细自不必言,难得得是法国男人也同样如此。借用台湾作家龙应台描绘上海男人的一段话来描绘法国男人:“他可以买菜烧饭拖地而不觉得自己低下,他可以洗女人的衣服而不觉得自己卑贱,他可以细声细语地与女人说话而不觉得自己少了男子气概”。只不过,如果我们把这段话中的“洗女人的东西”改成“买女人的东西”,那就更贴切了。在中国,女性用品商店里一般你只能看见女顾客,而男朋友、老公一律站在店外等待。在法国,你会发现法国男人们在女性用品专店内认真地比较款式、颜色和尺寸,为伴侣挑选合意的贴身衣物(据说如果在英国有男人进女性用品店购物,那多半是为自己挑选——抱歉,有点走题了)。

法国人的心细还体现在他们的礼貌观。伯纳·圣—若弘在《12亿火星人》中探讨过究竟什么是中国人眼中的礼貌。据他说直接问一下中国人得到的回答是:“那就是会说‘你好,再见,请进,请坐’这类的话啦!”如果我们也问一下法国人什么才算礼貌,那么我们得到的回答可能是这样:

“礼貌就是避免使对方难堪,避免问可能令对方感到不适的问题,或者显示对方错了或者有可议之处。你必须事先设想他回答你时是否会感到为难”。 同理,赞美也容易使人感到困窘,因而应该慎用。因为,直截了当的吹捧会使谦虚的人感到丧失原则,使那些羞怯的人感到情何以堪,而那些多疑的人则会感到你在冷嘲热讽。

怎么样,够细腻的了吧!按照这个原则,你在法国决不能问人家结婚了没有、孩子多大了这样的问题,因为人家可能根本没有结婚,或者不想让别人知道是否结婚。同样,你也不要问人家在那个单位工作,因为人家的职业可能不够体面,或者根本正在失业。甚至你不能问法国朋友父母身体如何,因为如果人家父母可能已经仙逝,你的问题无异于挑开一个疮疤。

然而,很可惜,法国人的礼貌是对熟人而言的。对陌生人,法国人不但冷漠,甚至粗暴。为什么法国警察如此蛮横?为什么巴黎出租车司机那么无礼?为什么法国开车人那样粗野?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面对的是陌生人。

这一点,在法国居住的华人和留学生一定有所体会。在我求学期间,我的法国导师、同学与我相敬如宾,从来没有一批评或者赞美让我感到过一次难堪。可是,有一次我和另外一个中国同学在Carrefour(国内翻译“家乐福”)超市买东西。看到出口付款的人很多,我们正巧也有点急事想早一点回去,所以说好一个人去货架上取要买的东西,另一个人先排队。待我的同学抱着东西来和我汇合的时候,排在我后面的一个老太太冷冷地说:“先生,也许在你的国家你们可以这样做。在我们法国不可以这样做。”说罢,她老人家径直走到了我的前面!我无言以对,感到不适、难堪、为难,在短暂的一瞬间里连民族自尊心似乎都被击碎了。

好个厉害的老太婆,好粗鲁的法国人。

8.时空凝滞

我在80年代初到法国的时候,电视一台有一个著名新闻主播,人称PPDA(全名字母的缩写),每天晚上8点准时出现在观众面前,从黎巴嫩局势到美苏会谈,从容不迫地说新闻。那时PPDA只是30岁上下的小伙,但看上去却像5、60岁的老头。后来90年代中我再次返回法国晚上打开电视,我意外地发现,看上去依然是5、60岁的PPDA依然在那里侃侃而谈,从以巴和谈说到前南战争。到了新世纪,再在电视一台上看到已经真正上了点岁数的PPDA仍然在主播的位子上说新闻的时候,我已经不再奇怪了。

法国人有一句话时常挂在嘴边:“得胜的时候不换将”(On ne change pas une equipe qui gagne)从正面理解,这叫做再接再厉、乘胜前进。从另一方面看,这句话典型地反映了法国人的守旧和保守心态。PPDA老矣,尚能主持节目,为什么要改变? PPDA只是一个例子,是稳定的象征,因为法国人喜欢一如既往,不喜欢“意外”。我又一次和法国、美国同学出去玩,但交通堵塞,不得不临时决定改道去另一个地方爬山。青山绿水之间,微风徐徐吹来,老美兴奋莫名,大叫Exciting。而法国同学则不冷不热地评论说:C’est beau, mais ce qu’on a pas prevu(很美,但这不是我们原来所预想的)。

说到风,让我想起高卢人祖上传下来的一个老毛病,那就是他们对“气流”(Courant d’air)的恐惧,尤其是穿堂风,那简直就是SARS病毒。前面引述过那位美国妇女的回忆录里记载了她嫁入法国人家后发生的这样一件事:“我第一次打开窗户让风吹进来的时候,婆家人全都激动地冲上去把窗子关上,生怕我不小心让邪恶的妖精钻进家里来。”今年法国酷热,居然活活热死了上万人。我猜想与法国人特别是老人们惧怕“气流”,不肯开窗,也不肯安装空调有关。

在法国生活,你有时会觉得不知哪里存在一个“减速器”(deaccelerateur),使法国的时间气流近乎停滞,法国的大街小巷总是那么安详,法国的山山水水总是那么凝静,而法国人脸上的表情总是那样和蔼而又拒人于千里之外。

这也好,我离开法国已经多年,但是我所写的关于法国的文章似乎还没有一篇完全过时,时不时还能在论坛上导读,博得若干点击;或被传统媒体看中转载,换几个稿费(相比之下,伯纳·圣—若弘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写的关于中国的《12亿火星人》完成于1999年,看上去却像是描述多年前中国的场景,很多内容已经过时,让网民们笑骂)。

9.法郎自大

法郎已被欧元取代,我说的法“郎”当然是指法国佬。法郎自大,自大到什么程度?也许我们可以借用一个“换灯泡要几个人”这个老掉牙的笑话来说明:

“在法国,换灯泡要几个人?一个人抓住灯泡即可,因为他认为地球正围绕他转动。”

法国人如此,巴黎人更甚。《国际先驱论坛报》的一篇文章曾经这样描绘巴黎和巴黎人:“巴黎是国际圣殿。世界银行应该资助巴黎的经济。而巴黎人就当全职的巴黎人就好,不该做其他工作。”

法国人当然有无数理由为他们感到自豪。

他们反美、反霸。

他们鄙视金钱,见到开卡迪拉克的富豪就梦想有一天把他赶下车来。

他们只有6000万人口,却教会数亿人讲法语。

他们说的和唱的一样好听。

在他们那里,从来就没有救世主,顾客也不是上帝。

他们吃法国薯条,但却从不声称这是法国的发明。

他们吃奶酪、啃面包、喝葡萄酒,却不得心血管疾病。

他们热爱和平,100年来没有向外发动任何战争,50年来也没有赢得任何战争。

他们在餐桌上循规蹈矩,却对规章制度置若罔闻。

他们是世界上唯一在‘禁止吸烟’标志下吸烟的国民。

在每一个粗鲁的法国男人后面,都有一个高雅的法国女人。

他们的女人用事实告诉世界40岁的女人可以比20岁更加性感。

尽管法国大餐已经登峰造极,他们依然欣赏中国饮食。

他们有本事把伊夫.蒙当这样的意大利人和高行健这样的中国人变成法国男人。

他们再也不用写也写不出《悲惨世界》。

他们把纳税人称为“奉献人”(contribuables)。

他们面包里不放糖,放盐。

他们的汽车、火车、飞机非常准时,如果你赶上他们没有罢工的话。

他们喜欢喜欢法国的人。

10.结束物语

说点正经的,我非常同意伯纳·圣—若弘所说,今天一个法国知识分子在与中国知识分子交流时,必定会觉得比与本国农民之间的沟通更容易。

想来读者不会误解我的意图。虽然我刻意渲染,但是本文没有也不是要和法国人“算账”。我只是想在冷嘲热讽之中找寻一点有趣味的文化差异,而已。

如果仅仅是为了杀杀法国佬们的傲气的话,大可不必花上一天写这么个万言书,我在1984年夏天在法国贡比涅的一个欢迎外国新生的鸡尾酒会上就已经做到了。

那次,我操着不纯熟的法语真诚地对一位刚刚倾倒了一片的金发女郎说了这么一句:

Vous parlez bien Francais!

(你的法语讲得真好!)

女郎无言以对,高傲荡然无存。

因为,她就是个法国人,巴黎人,生于斯,长于斯。

Posted by claire at 12:44 PM

January 30, 2004

本命年的第一场病

昨天其实就已经鼻子呼呼,但没有引起重视,吞了一片百服宁日片就去上班了。

没有想到,工作到下午,呈病入膏肓状,头昏昏沉沉,人轻轻飘飘,遂去巴黎睡了一觉。(注:巴黎是公司一间供员工睡觉的房间,与之呼应还有一间伦敦)

回到家中,一量体温,原来还发烧了。吞了百服宁一片日片+一片夜片(据kenny说这样效果好),北京时间二十一点整上床呼呼。

今天sick leave,早晨十一点才醒,依然觉得浑身酸疼,老妈说这是典型的发烧症状。

希望本命年中,所有的毛病都小于等于感冒发烧,嘿嘿。

Posted by claire at 12:08 PM | Comments (0)

January 26, 2004

坤此一生,次度本命

12岁那年的本命年如何度过的已经毫无记忆可寻。24岁的除夕,我的一天是这样渡过的:

早晨决定迟到,故不急不忙起床,笃悠悠梳洗,神态优雅状端庄地步行来到公司。

一上午没做什么事情,莫名地领到微软发的红包200元,颇感意外。

中午由于小高和Eric意见不统一,终以19F难吃的盒饭告终。饭后和小高,DavonF步行到徐家汇公园看鹅,聊微软最近的一些人事变动。(其间Eric在别处买新自行车ing)

下午更新了一下MVP专栏,正在等下班时,敬爱的查理同志出现了。于是三点钟准时下班顿时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不过偶还是存了侥幸心理,暗中希望能够高效完成任务。

三点钟左右,任务进展中遇到了预计之外的问题,导致心情不爽。

三点半,在小高的棍棒和帮助下,偶留下了正在往ms.com耙的页面,和Eric,小高,Kenny李前往星巴克喝咖啡。偶们没有理会吵着闹着要去好乐迪唱歌的小高。
咖啡店里,偶要了中杯的Cappucino,不加奶油,不加糖。
Eric看报纸,装酷。KennyL玩Eric的PPC打珠宝奇侠。小高则无聊地翻看他的Design by Contract。偶无事,傻坐。

快五点,众人纷纷回家。偶来到汇金百货,花了羊年的最后一笔钱,得红裤裤一条,计40元人民币。

回到家,若干亲戚已然到场。作寒暄状。

心里惦记着在公司未尽的事业,连上网检查。发现主页MVP专栏的静态页面显示有误(低级错误),中文新闻组有一项更新未有显示(高级错误)。不爽。

年夜饭没啥好吃。
偶吃了凉拌黄瓜,十香菜(扬州特色菜,由货真价实十种原料做成),狮子头(扬州特色菜,俗称肉圆)里的青菜,烤夫里的香菇,白菜素鸡,小豌豆炒虾仁,黑木耳排骨藕汤(湖北特色菜,湖北捎来的藕,烧得很酥)里的黑木耳和汤。

年夜饭吃罢,看春节联欢晚会。very失望。
倪萍JJ那么老了还在那里煽情,大型歌舞还是那么无谓,相声小品依然无趣,连田震大姐的那首歌居然也唱得那么难听。
今年还邀请了一个阿根廷人表演蹩脚的戏法,一堆爱尔兰人titi-tata跳舞。请点有水准的外国艺术家会死啊。。。。哎。

决心已下,偶于22点30分左右离开家,去公司继续查理交给我的重任。中文新闻组貌似明天就要给米国人review的,偶有点不放心。

It's crazy。
三年来第一次在中国过除夕夜,还是本命年的除夕,我居然去公司加班。
也好,就让全世界最大的软件公司和我一起守岁,迎接本命的24岁。

来到公司,在楼下签名,电梯到23F。保安还在,从沙发上起来给我开门。入内,无人。偶有忘记关灯的cubicle里尚有光亮,偶闻窗缝里调皮的风敲打岁末的玻璃,发出仅有的声响。

23点55分,我放下手中的活儿,来到窗边。
站在上海的23层的高度,我看到一幅很美的风景。徐家汇如画般呈现在脚下,东方,港汇,华山路,我成长的地方。这一刻,夜上海斑斓的礼花此起彼伏,争相竞放。五彩缤纷的,都映入眼帘,刻画成永恒的瞬间。

美丽得虚幻的画面,幸福得真实的瞬间。

本命年,一响十分。
我完成了该完成的,心满意足地走出公司。

这时的上海,空气中弥漫着硫磺的味道。
这是春节的味道。
这是我熟悉的,过年的味道。

Posted by claire at 02:22 AM | Comments (0)

January 16, 2004

喝酒

今天是微软的年会,我没去。

今晚妈妈退休前跟单位同事们最后一次聚餐,我不去会让妈妈失望的,我去了。在宜山路凯旋路口一个叫“新开元”的饭店。这是一个巨大的饭店,我们的两桌在第60包间。。。走廊上一路寻去,满是碰杯喧哗的人们。中国人的确是热爱聚餐的。

两桌的人不停地以各种理由相互敬酒。然而他们干杯的时候没有法国人地道,在法国有一个说法,教养好的人跟别人碰杯的时候,要看着对方的眼睛。两个人深深地看一眼,才仰头喝酒。

我回中国后只要去上些档次的饭店吃饭,如果桌面上有好的红酒(当然好是肯定好不到哪里去的),我一定不会放过。今天又趁局面混乱,很是喝了几杯。喝酒是这样的,刚开始喝并不觉得,然一旦微微有了醉意,感觉立刻大好,于是一杯接着一杯,越发觉得脸部酥麻,仿佛敲几巴掌也不会痛。头微微一转,便满天地地转,很虚幻。

在里昂的时候,每周四总是先bouffe d'étage(楼层聚餐),等大家都微微醉了,便去疯soirée(晚会派对),直到三五点(周五上午的课,我一节也没上过)。亚洲人的酒量好像先天不足,据说是跟肠胃的先天功能有关。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因为说到底也就是要个醉的感觉,早点达到那个境界,反而省事。

给我印象比较深的喝醉酒的经历有二。

一,2001年10月,德国慕尼黑的Octoberfest(啤酒节)。我和sandra等人驱车过去,渡过了一个可谓“醉生梦死”的周末。那一晚,我一人饮尽三杯啤酒,一杯一升那种。说实话那晚的事情我记得不很真切了,只记得自己很流利地说了德语,还拒绝了一个意大利帅哥跟他回家的邀请。。。

那夜,整个慕尼黑都醉了。

二,在ECL的二年级告别派对,那是我在学校的最后一次soirée。那晚sandra来到我的住处,神秘地从包里变出一大瓶可乐瓶子的透明液体。我们把那瓶伏特加带到了派对上,喝苏打饮料般把那瓶烈性酒精和着可乐灌入体内,酒精使我们疯狂地跳舞,吵闹。我记得我们勾肩搭背大步流星地举着手中的杯子跟所有的人大声打招呼,我们还比赛谁能用一只脚站立最长的时间,然后使劲笑。

那夜,整个校园都醉了。


酗酒对身体不好,然后常有些醉意,让我感到麻痹和放纵的快乐。
有这样的想法,我知道我还年轻。这就很好。

Posted by claire at 11:58 PM | Comments (0)

January 14, 2004

解放了,站起来了,当家做主了

最后的问答题是论述自然科学和伦理道德的辩证关系。偶洋洋洒洒挥毫千言,然不知所云,因为偶已经掌握了这类考试做主观题的真谛:老师批卷子的时候手起笔落,根本不会过目内容的。key在于字数和卷面。

偶一边答题,一边欣赏自己的草体,不断发觉自己的字龙飞凤舞得就是好看,很得意。交卷时分,偶把最后一个字的最后一笔拉得很长很长,遂心满意足地交卷。

考完出来呼吸着自由的空气,觉得一身轻松。终于可以重新过人的生活了,值得庆祝呀!

Posted by claire at 03:52 PM | Comments (0)

读书

我的电脑硬盘上,有个目录叫E-Book,其中又细分为两个:IT方面,纯粹是读书

读专业方面的书,或是被动地要应付考试,或是主动想提高技能,培养sense(比如我近期开始每周买经济观察报,是为了给自己增加点business sense),充实自己的知识层面(比如我读西方建筑,是为了旅游的时候带着知识看景色)。凡此种种,无不或多或少带有功利性。我们显然需要读这样的书,但在我看来,这不能称作“读书”。

读书是个什么概念?

最早的读书,是从小时候读“少年文艺”开始的。妈妈拿回家一摞一摞的少年文艺,全都放在家里钢琴的琴凳里。我每次看完一本,就放回去,再找新的来看。少年文艺是小开本的,每个月都出一期。虽然印刷得远远没有现在的少儿读物那么考究精良,但是它作为我的启蒙读物,内容丰富,质量上乘,每每读得入迷,一直看到日光渐暮,才被妈妈喝令出去找小朋友玩。

读少年文艺的时候,经常遇到不认识的字,或是新的成语。我总是跳过生词读下去,大致猜测读音和意思。以后逐渐遇到多了,在新华字典confirm一下,自己也就慢慢会灵活运用了。当时没有人教过我读书应该这样读,后来长大才发现,学习外语的时候,这居然是提高阅读能力的好办法。


中学里是读书的黄金时期。

读徐志摩,读钱钟书,读金庸,读王晓波,也读琼瑶,也读席娟。
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吉檀迦利,读三个火枪手,汤姆大叔的小屋,读红与黑,读飘。
这些书大多是上历史课地理课,甚至语文课,偷偷放在桌肚里看的,记得有一次读儒勒凡尔纳到入了迷,结果被历史老师收了去,课后愤愤追讨,差点跟着老师误入男厕所。。。

杂志也是不可少的,好的杂志有萌芽和读者。我看读者的时候,读者还叫“读者文摘”,后来由于跟美国的同名杂志起了冲突,才更名为“读者”。萌芽则是属于新文学青年的,我从中体会到零星的丝缕,后来便成了当时交大求索杂志社“当代文学”版的的责编。这两本是我当时的固定读物,每期必买。

中学里还写过日记,写诗。刻意地写得很文学,时而模仿意识流,时而玩玩深沉。还兴致盎然地和闺中密友交换着看。现在回想当时对文学的种种热情,心里竟寻到些许感动。


从某一个时刻开始我便不常读书了。一开始以为这个时刻应该划分在高考,后来发现这个划分不够一针见血。真正的分界应该在我上网的那一年,那年我高二。

上网之初沉迷于当时的东网聊天四室。认识一群至今保持联系的网友。这些网友的来历很集中,大多毕业于上海为数不多的几所重点高中,后来成为与我同届的交大复旦学友。后来基于web的聊天不能满足我们,就转移到mirc的黄鹤楼,再后来,大家掀起一股做网页热,我的“楚楚有约”也便是那时候建成的,那是我的第一个个人网站,放在当时的 http://chuchu.163.net ,可惜现在那个空间早就没有了。

上网占去了我太多的时间。

== 开好电脑,ICQ, MSN, Yahoo Messenger, QQ 一个个开过来,好像如果我不登陆到即时聊天软件,我就被世界隔离了,我就消失了,不存在了。
== 这些软件都启动好了,都显示online了,邮箱一个个check:hotmail的,yahoo的(两个),sjtu的,ecl 的,现在还多了个微软的。
== Email都check好了,把IE打开:高中校友录,bbs,心北的留言板,法国朋友的留言板,同事们的blog,这些也要一个个看过来。。。

于是每天只是开一下电脑,就要by default用掉半个小时。。。如果本来就有事情要查,随便google一把,一不小心就又掉进信息的海洋,扑腾扑腾,再也找不到回头的岸。终于安静下来的时候,打开那个“纯粹是读书”的文件夹,哐啷嘡一个信息提示:某人向您发出即时消息。。。

今天考完网络,回到寝室,本来的打算是什么都不干立刻睡一觉,然后起来看看自辨。不料计划不如变化,我不小心碰到了键盘,待机的电脑自己连上了msn,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上bbs看了看。。。结果就是一直到现在我还没睡觉,我还没翻开自辨的书,而cClairE已经上了十大的第一名。。。

这些时间,无论是睡觉还是读书,都比在bbs上灌水有意义,虽然灌的时候,我很享受过程的乐趣。

Posted by claire at 03:06 AM | Comments (1)

January 01, 2004

写在2004年的元旦:03年的回顾

2003年开了个好头,或者说是2002年结了个好尾。因为2002年的最后一天,我收到GE发来的email,恭喜我拿到了在美国的实习。作为GEMS美国在我们学校招收的五个实习生中唯一的外国学生,唯一的非应届毕业生,甚至只是通过一个小时的电话面试就被录用,我明白自己得到的是怎样一份幸运。

一月初在法国SchlumbergerSema做了六个月的实习正式宣告结束。回首这段经历,除了学到的知识,得到的锻炼,还收获知心好友二三。最重要的,是这份实习也给我带来了一份热烈而宽广浓重的爱,一个眼睛比湖水更湛蓝的爱人。

一月到三月是两个实习的空挡期,在巴黎过着像猪一样的生活。申请美国签证的事情搞得我心烦意乱,由于是中国人,比另外几个法国同学平白多出不少苦恼。所幸身边有人陪伴,全心全意地支持,虽然我知道他最初因为我放弃法国GE而选择了远走大洋彼岸的决定,曾经很不开心。

启程赴美之前,也利用在法国的最后时光好好旅游了一下:
二月的罗马,短暂的四天。罗马这样的城市,去几天是不短暂?和巴黎一样,这是座要用一生去体验的城市。这次初访,算是为今后的重游抛砖引玉。
三月在阿尔卑斯与他和他的家人滑雪一周,看他在雪地风驰电掣,我只好对我自己说,其实我真得很努力过了。。。
四月去浪漫而贫穷的国度希腊周游了一圈,七天。我曾经对自己说过,去罗马我要和男朋友一起去,去希腊我要和相伴一生的人一起去。结果这两个地方都被他占了去,是否真的会相伴一生,这个问题暂时还显得太过沉重,这世界变化快,还是让时间来解答吧。

四月底到八月底,美国威斯康星洲,密尔沃基,通用电气。又一次要生活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又一次面临听不懂和说不出的“挖塞”,而刚到法国时的那一幕幕仿佛就近在眼前。直扑而来的是找房子,银行开户,买手机,装宽带,找人搭车上班(没有任何便捷的公共交通),以及忍受这座美国中部小镇的无趣。后来逐渐适应起来倒也就好了,开始认识新的朋友,工作上也渐入佳境,实习结束的Report Out受到好评,五小时的 Driving School就顺利拿到驾照(7月19日,记一笔),生活仿佛喜欢跟人开玩笑,总要先灰暗一阵子,才又忽地明亮起来。

我是热爱旅游的。美国实习期间以Milwaukee为中心,我的航线辐射到了好多地方:五月长周末去了东海岸的纽约,六月长周末去了南部的新奥尔良和休斯敦,独立日假期去了洛杉矶,实习结束后12天的时间租了辆红色Dodge,我用我brand new的驾照开到了辽阔的大峡谷,开过了沙漠中的孤城拉斯维加斯,开过了炎热的死亡峡谷,开过了洛杉矶,开过了拥有世界上最漂亮海滩的圣地亚哥,开过了西海岸沿途的种种风景,一直开到了要45度泊车的旧金山。除了在大峡谷附近撞到(没撞伤)一头野生梅花鹿,以及若干如今想来有些后怕的小细节,倒也没捅出什么大漏子。

2003年的八月五日是我会用一生去记住的日子。外婆是我最害怕失去的亲人,而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我却终于没能在她的榻边多陪她一会儿。7月31日决定回国,马上向GE的上司请假,很感动他当时跟我说的话“人的一生,有很多事情,很多瞬间是重要的,你尽管去吧”,当日惊险地买下8月1日清晨的飞机票,所有的行李只有随身携带的一个运动包,坐在飞机上二十年来的往事历历浮上心头,此间种种若是流于笔端,只怕竟及不上思缕的万千分之一。风尘仆仆的我终究还是迟到了,外婆已经陷于深度昏迷,怎么也唤不醒了。第一次在这样的情境中直面最爱的人,我如此悲恸,如此渺小。预计返程的那天凌晨两点,外婆的心跳拉出一条长长的直线。此时泪水是最无补于事的,甚至带不走一丝一毫的悲伤。我向年迈的外婆告别,向这座城市告别,再次坐上飞机的我,已经失去了生命中最亲最爱的人。

九月的第十九天,我结束了留学生涯,回到这座我离开了三年的城。我卸下行囊,望见满眼的纷杂,一切凌乱得如此熟悉,是的,我回来了。

回来的头两个月我过得不好,三年改变了很多东西。
我患上典型的海归综合症,血气方刚地走横道线,看到有人不为后面随行的人把住弹簧门就要皱眉,坐在出租车里看到上海的路况和驾车方式目瞪口呆。
我和爸爸妈妈磕磕碰碰就是想不到一块儿,发现和父母住在同一屋檐下的种种不便,天天在心里唱“我是被你囚禁的鸟”。
我觉得自己是这座城市里的一个陌生人,没有知心的朋友:高中同学们都没了踪影,不是都忙么。与大学里善良热情的同学们,又苦于找不到共鸣和话题。我唯有的朋友,成了一帮在上海的法国人,然而回到自己生活了二十年得城市却只能融入到异乡客的群体中去,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么。

为了打发时间,11月我报名参加了两家公司的面试,并在其中一家开始做每周三天的兼职实习生。这是我第一次在上海的跨国企业工作,第一次用中文和同事交流,感觉很新鲜。周围是一群很优秀的年轻人,他们热情而有活力,自信满满。很快就和周围的同事建立了以“腐败”和“相互谄媚”为基础的良好关系,虽然每次去公司免不了OT到深夜,虽然总感觉自己怎么那么菜什么都不懂,虽然有些特定的事件会让那时那刻的我感觉很不爽,但这些事只要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心平气和地说一句“It's quite normal”,也就过去了。

。。。

不知2004年会是怎样的一年,而我衷心祝福2004年对于每一个人,都能平安快乐地度过。

Posted by claire at 08:26 PM | Comments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