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艾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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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16T18:07:4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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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搬家了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97.htm
从去年高校BBS关闭事件到现在刚好有一年了。万分感谢建硕同学在我被赶出百合大院时,友好地为我提供了一个简单却很舒心的小窝。现在我要搬到自己的独立小屋去了,临走前再来说一声谢谢啊:D 欢迎来我的新家,门牌很好记:http://elfe.cn...
elfe
2006-03-16T18:07:43+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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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非买不能读也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94.htm
我承认,对于书,我是一个有着极强占有欲的人。 小学中学时囊中羞涩,图书馆跑得非常勤快。可因为总是迫不及待地囫囵吞枣完好去借下一本书,也因为借来的书鲜有日后重温的机会,现在再回想起来,那时候到底都看了些什么书,居然根本就没什么印象了。 高中时语文老师老蔡先生要求我们每周都要有一定量的课外阅读并且做摘抄,我总是特别积极地超额完成。除了摘抄精彩的片断外,偶尔也会加上自己的评论。很可惜,我的摘抄本最后没能回到我手中,我至今仍旧认为是被不知哪个同学给私藏了。上面有太多精彩内容呢。 寒假在家翻旧书本的时候发现了另一本只用了几页的摘抄本,惊讶得发现若不是它的提醒,我根本不会想起我曾经读过其中的一些书。于是,越发确信“书非买不能读”的真言。 我的书买回来后总会在扉页写上姓名、购买日期与城市。这是在高中时养成的习惯。那时候住校,几乎每个不回家的周末都会去书店找一两本书回来。有人来借书不好意思拒绝,但又怕书在一个个人手里流转就回不来了,于是做个标记。又心疼借书的人看书喜欢折角,就在印名片的店里印了两盒藏书签,每本书中夹一张。藏书签上用了别处看来的对子,挺有意思。“家藏千册劳翻晒,胸存万卷凭吞吐”。老爸见了后问我我属于哪一种,我说:“各一半吧。”老爸不以为然:“你说家里有五百本书还差不太多,你胸中能有五千卷?”我说:“哪呀,我是只用翻不用晒,只能吞不能吐。” 上学期期末发现南区步行街上的庆云书店全场三折,昨天又发现国定路武东路路口新开的大学书城有好大一个特价区,很多书都只要三五块钱。而这些书,又绝不是路边推车上常见的那种粗糙的盗版五元书。它们多数是很不错的出版社90年代出的老书,猜想是都从旧仓库中翻出来的。有些书就是我小学初中时所见的那种包装,真的好亲切。 过去这三四个月里我时常会跑庆云书店搬些书回来。那阵子刚好比较闲,于是在学校的那些夜晚,就绝对不开电脑,一整夜都躺着在温暖的橘色床头灯灯光下看书。 我发现自己每次走进庆云书店时心都特静,可以一本本的细心翻过来。而在卖新书的那些书店,我总是很匆忙的扫一眼就想走。琢磨一下,可能还是因为书的原因吧。现在的书架上有太多的功利、做作、和旨在夺人眼球的哗众取宠,要从中找出精华非常费神费力费好心情。那些仓库中翻出的旧书,虽然也有内容非常无聊的,但至少没有让人眼花的包装。而有些书,猜想以后更是不会有机会再出版了。 所以今天,在大学书城特价区,看到那么多只有两三块至多不过七八块钱的好书,就想把里面精彩的那些全部收藏起来。第一次花六十八元提了二十本走回寝室,累坏。后来想想舍不得那些看上了但还没买的,生怕被别人先抢走,于是背了个空空的半人高的背包又出发了。第二次一百二十元二十八本,心满意足地嘿哟嘿哟回家了。 回来整理了一下,发现我今天买的书超过了过去近三个月的。而我这三个月来买的书,估计超过了之前三整年的。藏书签几年前就用完了,考虑重新做一套。 附:还是很愿意让这篇blog成为炫耀帖。贴上今年我买的所有图书。 3.9 [美]房龙 致天堂守门人 朱子仪 译 北京出版社 赵毅衡 豌豆三笑 上海教育出版社 吴志翔 诗酒年华 青海人民出版社 张中行 负暄叙话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德]雷马克 流亡曲 朱雯 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意]卡尔维诺 未来千年文学备忘录 杨德友 译 辽宁教育出版社 [俄]伊林 书的故事 胡愈之 译...
elfe
2006-03-10T01:50:3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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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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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大图) 终于是春天了。我早已在乍暖还寒的时候就把电脑桌面设成了一片花田。炫紫与金黄交织着,在蓝天白云下吟唱春的乐歌。 上上周在一个小山中,满目还只是落叶树光秃秃的枝椏和常青树厚厚重重的绿。只有一小株梅花,深粉色,孤单又傲然地立着。 上周末回家时,看到院子里水池边,从太湖石中钻出的迎春也绽放了。摇曳着,招展着,伴着一旁串串深红色的天竺果实,轻快与稳重,相得益彰。 今天,在去实验室的途中,发现路边的樱花开了。很浅很浅的粉红,有些单薄的颜色,但因为是一整棵树,满树的花在一起,倒也繁华。 想起了南大浦口校区,那个被我们称作“桃花山”的小土坡,每到春天就数不清坡上到底有多少种颜色。 想起了大二那年玄武湖畔的郁金香节,争艳的色彩,规整的图案,欧陆风情的小屋,漂亮的白鸽,还有两个带着塑料皇冠扮可爱的花痴小女生。 想起了小时候和爸妈踏青,听说漂亮的紫云英花期过后就会被翻入土中,化为绿肥,心里竟有些不忍。踏青时还会到油菜花田里玩,蹑手蹑脚地用塑料瓶抓小蜜蜂,带回家两天就会死去。说来也奇怪,不忍看到紫云英被碾落成泥的孩童,怎么却会残忍地伤害勤劳小蜜蜂。 听说今年婺源的油菜花已经开了,不知是否会游客如织。如果也像花丛中的蜜蜂那么多,怕是会热闹到让人疲惫吧。 还是期待着去嘉定的晓良家看油菜花田和桃花林。...
elfe
2006-03-08T13:29:5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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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还是发现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91.htm
本科三年级,南大百年校庆,有幸聆听了很多大师的讲座。我们系请来了图灵奖得主姚其智先生,我除了听他的讲座外,还很厚脸皮地跟着宋公跑到浦口校区,去参加一场由他、他夫人还有一位法兰西科学院院士的座谈会。 提问阶段,我举了好长时间的手,终于主持人往我这边看了。一阵激动,却听得主持人说:“后面那位穿蓝衣服的男生,下面由你提问。”颇为失望地放下手,左顾右盼,却发现并没有蓝衣服男生站起来。主持人又说:“对,就是你……”。我无奈地起身,接过话筒,小心翼翼的问:“是不是我的头发太短了?”一片哄笑。OMG,这可是在图灵奖的主面前啊!我从此开始蓄长发。 清楚地记得那天我问了一个当时一直在考虑的问题:“计算机,从头到尾就是人类创造出来的,因此这门学科是否就与物理、生物、化学等自然学科不同,在这个领域只有发明而没有发现?” 考虑这个问题,是因为直觉告诉我发明或发现是两种不同的活动,因此想要有发明或做出发现,所需要的准备和采用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因此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一定要辨识清楚的。 已经记不清姚先生和法兰西院士的回答了,差不多是先都说了句“good question”,然后说了一大通话。都有提到同样的问题也在数学领域被争论过,“数学到底是发明还是发现”。我想如果不是姚先生的最后一句话,我可能会对他们的回答要印象深的多并且回家后还会继续思考。他的最后一句话是:“不管是发明还是发现,带给我的快乐都是一样的。” 我顿时觉得无比沮丧。我提了一个多么nonsense的问题啊!管它是发明还是发现呢,enjoy就行了,何必纠缠在文字游戏上呢。座谈会结束后宋公跟我说“你刚才提的问题非常好”,我已经没有力气去回应这个表扬了。我认定我的问题是nonsense的,再加上“那位穿蓝衣服的男生”的尴尬,我的心情糟糕到极点。 前些天,在查维特根斯坦的资料时,偶然发现了关于布劳维尔的一句话:“布劳维尔的基本思路接近于康德,强调理性的建构作用,数学不是纯粹的发现,更不是简单的重言式,而具有发明的意味。”哇哦,这是真的吗?原来这还真不简单呢。“数学活动的本质是发现还是发明?”是谁提出这个问题的?是直觉主义的布劳维尔,还是康德已经说过,还是要追溯到更早? 在网上找了很久,也看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介绍,比如这篇文章中关于直觉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发明的不同。但终究还是感到凌乱没有头绪。后悔当初没有好好记着姚先生他们的回答,没有事后再仔细琢磨甚至向宋公请教与讨论。错失了这个机会,现在谁能来给我写引导呢?无助,非常的无助。(恩,这是宋公在讲到罗素悖论或者歌德尔的不完备定理时必定会说的一句话。) 发明还是发现,这是一个问题。期待能有人来给我些指点。...
elfe
2006-03-01T15:47:4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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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在眉睫 VS. 霎那的松弛与沮丧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90.htm
下午三点三刻的火车,照例两点三刻从浦东住处打车走。车子又不出所料地堵住了,在离延安路隧道还有两三个路口的地方就开始像蜗牛一般爬爬停停。 司机很是担心地问我火车是否很急,我不加评论地说“三点三刻”。司机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咬咬牙说:“应该来得及。”虽然我对自己是否能赶上火车也是颇不确定的,虽然事实上我也应该感到着急(若错过这班就只能等晚上九十点钟的了,还不知是否能买到票),但着急也没用啊。更何况我不希望我的着急会影响出租车司机的情绪,抢道超车开得心急火燎,对坐车的人来讲也实在不是好享受。所以,干脆一脸的无所谓,闭上眼睛,睡觉! 当我迷迷糊糊醒来时车子已到达火车站地下停车场,三点三十二分,离开车还有十二分钟。Wunderbar! Super!Prima!内心欢呼三声,付了车费拽了箱子就往车站冲。出乎意料,车站的人不比春运时少多少,安全检查门前有长长的队伍。看表,倒计时数着秒经过安全门,上电动扶梯,躲闪着人群,快步走向八号候车室,计算着应该刚好在火车开动前两分钟上车把行李放好。真是太精彩了,这会成为我最有成就感的一次赶火车经历。时间上如此精确,我临危不惧地在出租车上睡了一觉更是让这件事的炫耀指数上升了好多。我抬头寻找检票口的标记,最最让我沮丧的消息出现了:火车晚点至16:10。。。 晚点二十五分钟,意味着我在车站忍耐人来人往的嘈杂与邋遢(而这是我每次赶火车都算准时间决不提前的最主要原因),还意味着,我的如此有成就感的事已变得不值一提。 排弹专家在定时炸弹的倒计时时钟即将跳到零时终于成功拆除引线,正要呼叫中心汇报成果,却先收到了中心的消息:“你不用忙乎了,回来吧。我们已调查清楚,那个定时炸弹是个空壳子。” 还有什么能比这种事情更让人抓狂呢!...
elfe
2006-02-25T11:50:37+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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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响喽——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89.htm
随着摇爆米花机老头悠长的一声喊,原本还聚集成圈的小孩们全远远地散开了。捂住耳朵,或者张大嘴,害怕又期待地等着那神奇的“嘭”的一下。然后重新又围着爆米花机聚起来,看着老头儿把黑色大袋子里的蓬松雪白的爆米花装进塑料袋。小心点儿呀,可别洒了太多哦。通常能装上好几袋,每个小孩手里提一袋,边走边吃,高高兴兴地回家。最幸福的感觉就是把手伸进满满当当的袋子中,充分感受爆米花的余热,随后抓出一大把,费劲地全部塞入小嘴,满口的米香,若有若无的甜。恩,下次得再要老头儿多放些糖精。如果含着不嚼,就能感觉到米粒在口中一点点地扁塌下去,渐渐化开,很是奇妙。 这是属于我童年时暖冬的回忆。是的,暖冬。不管事实上气温有多低,不管我穿成了怎样的一只皮球,在印象中,那时的冬天,还是暖暖的。就因为有那么一个黑乎乎的机器,在一团橙色跳动的火焰上不紧不慢地转着。夜色中我们的脸被火焰映得通红。我们围着机器取暖,顾不得飞出的火星,也不计较这制造出美味的老头儿手上的黑炭,更不清楚也不在乎爆米花含铅过多的报道。 那时爆米花的原料通常都是自家带去的,一小口袋的米,或者年糕片,似乎也曾有过黄豆或者玉米粒。有朋友在吃了这久违的美食后说:“现在觉得这些东西真的是不怎么样了,还是现在那种有很浓奶香味的好吃。”失望了么?不爱吃,定是因为已丢失了暖冬的记忆,或许,从未有过?而我,却记得那个调皮的小宝宝,坐在床上,一不小心把装爆米花的桶打翻了还欢快地扑腾着,满床跳动的白色,抓起了就往嘴里塞;也记得,每天早晨看着奶奶用麦乳精冲了一大杯爆米花,我小心接过,用调羹细心地搅着,看浮在表面的米粒一点点变色下沉,然后一勺勺舀起喝了;还记得,更高级些的食物,就是爆米花加糖浆做成的米糕(现在超市里卖的米老农就是其变种),很厚很硬的一大块,吃的时候需要把嘴张得很大,然后还总会在嘴角留下粘粘的几粒偷吃的证据。所有的这些啊,都是属于我的暖冬。 昨夜在学校旁的路口又见古老的爆米花机,缓缓摇着机器的老头,还有那一团火焰。“哎——响喽——”,这一声喊,跨过了近二十年的时间,又响在了我的脑海。...
elfe
2006-02-21T13:18: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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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傲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88.htm
三年前,关于童心的定义,我说,是“好奇,热爱自然;善良,关爱他人;骄傲,珍爱自己。” 也是那个时候,曾和Y深夜通短信。忘了当时在聊什么了,也忘了是他的什么话触动了我,只记得我回的那句话:“你和我一样,都是很骄傲的人。”这条短信立刻引来了惺惺相惜的回应。 骄傲,我确实是这么看自己的。 本科同寝室的小妹妹很是不明白,骄傲,用作名词比如“谁谁谁是我们祖国的骄傲”时是褒义词,用作形容词时可多半都带有贬义阿。怎么会有人如此大言不惭地说自己是骄傲的呢? 可是,我要怎么说,才能让你们理解呢? 我也不喜欢那种玫瑰般的骄傲,扬着头,将他人刺痛。我要的骄傲,是只关乎于己的,内敛的。这骄傲,建立在对自己的根深蒂固的确信之上。我曾经在别的小朋友都会唱歌跳舞或弹琴时自己却什么才艺都拿不出手,曾经在重要考试中失败入校时排名班级倒数,曾经室友们都有一堆人追我却倒追人还追得很辛苦。但所有这些都无法影响到我对自己的确信,内心的骄傲为我构建了一套属于自己的衡量标准,我相信自己的优秀。骄傲往往会带来一定程度的特立独行。我与流行总无法合拍,尽管我承认流行决不等同于庸俗;我不会去争夺很多东西,那些通常被认为重要的东西。这就是我的骄傲,我的偶尔的不合群,但它并不妨碍我对别的人、事、物的谦恭与敬畏。 我还是很骄傲。 p.s.希望这篇blog不要引起什么人的不快。骄傲在我看来真的是一件不坏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有理由骄傲。...
elfe
2006-02-20T00:37:5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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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故牍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83.htm
这辈子最后一个寒假的最后几天,过得实在是惬意。早晨醒来,睁眼就能看到太阳在窗帘背后透着丝质的光泽。毅然决然地跳出被窝,将水仙搬到窗台上。然后又奔到书房,抖抖瑟瑟地找出想读的书,再赶紧钻回被窝。也真是怪事,不管前一天晚上我拿了多少本书放床上,第二天一早想看的必定是又另一本。 对已经读过的书,特别是小说,重读时由于少了对后面情节的迫不及待的期盼,就多了一分非常舒缓的享受。中学时囫囵吞枣读了那么多小说,很多已毫无印象,即便是最爱的那几部,往往也只有一个飘忽的概念,只记得一两个主角的名字。但是,当重读时,随意地翻出一个片断,看上一小段,居然就能准确地回想起后面的某些个细节了。只是细节,对故事的主线还是理不清的,偏偏那些细节,却轻易的跃了出来,甚至连用到的一两个特别的字句,都能回想得一点不差。 当我写到这儿的时候,就想去找一些例子来,于是就翻起了今天正在读的《康素爱萝》。这一翻就是好久,停不下来。最要命的是,它让我失去了叙述的欲望。有这么好的小说看,我们为什么还要说话呢? 现在我正看到康素爱萝与疯颠颠的茨当柯的对话。平淡无奇的一小段对话,但我确确实实非常喜欢。这也正是看书的时候从我脑海中跃出的细节之一,真不明白我怎么会清楚地记得那句话:“哦!这是昨天那首;今儿个我已经不会唱了。” ------------------------- “我想让你唱关于阿尔贝伯爵的那首歌谣。” “关于我的兄弟阿尔贝有二十多万首歌谣呢。我不能都教给你;你也懂不了。我每天都创作出新的,同旧的都绝不相同。你还是要我唱别的吧。” “为什么你唱的歌我会不懂呢?我的名字就是安慰的意思。对你来说我叫康素爱萝,你懂什么意思吗?这儿只有阿尔贝伯爵了解我。” “你,叫康素爱萝?”茨当柯带着嘲讽意味地笑起来,“噢!你究竟说些什么呀。‘解脱被禁锢了……’” “我会这一首。‘安慰是残酷无情的。’而你呢,茨当柯,你什么也不知道。‘解脱’挣断了它的锁链,‘安慰’砸碎了它的镣铐。” “你撒谎,你撒谎!真是疯疯癫癫,前言不搭后语,”茨当柯压抑住自己的笑声,没让自己蹦起来。“你不会唱。” “不,我会唱的,”康素爱萝说,“好,你听着。” 她给他唱了关于三座大山那首歌头一小段的乐句,阿美莉曾帮助她记词和发音,她也牢记在心。 茨当柯听得出神了,他感叹地说: “我非常喜欢你,我的姐妹,非常,非常喜欢!你希望我教给你另一首吗?” “好呀,就叫关于阿尔贝伯爵那首,先用德语唱,然后你再叫我永波希米亚语唱。” “开头怎么唱呀?”茨当柯狡狯地看着她。 康素爱萝唱起了昨夜那首歌的曲调: “‘在那边、那边,有一个受苦和辛勤工作着的灵魂……’” “哦!这是昨天那首;今儿个我已经不会唱了,”茨当柯打断地说。 -------------------------- 就摘录到这儿吧。接下来,情节就开始紧张了。不写了,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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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09T22:34:0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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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瑟斯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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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美的少年纳西瑟斯常常临流独照,顾影自怜。他爱上了自己的影子。他对影子说话,看见影子也微启朱唇,却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他伸出双臂去拥抱影子,看到影子也向他张开怀抱,但轻轻的一个触碰,影子便碎去。他为了这无法触摸的美丽而痴狂,守在池边,茶饭不思,直至死去,终于化为美丽的水仙。 卧室的水仙在窗台上沐浴了一整天的阳光,散发出馥郁芬芳,让我久久注视移不开目光。我喜欢用扁扁圆圆没有图案的瓷花盆,放上几颗粗粗笨笨同样没有图案的鹅卵石,浅浅地浇一掬清水,用简单来陪衬水仙无需雕饰的美。“亸翠为据,天然装柬;将黄染额,不事铅华。”实在是怪不得纳西瑟斯啊,如此纯净的美丽,谁能不爱呢。 因为这个希腊俊美少年的传说,也因为家里的水仙总是一个屋子只放一盆,许多年来,我一直以为水仙是一种孤独的植物。白盏金蕊,只一小簇,再怎么怒放也不会让人觉得喧嚣。后来读了华兹华斯的诗,才知道西洋有种水仙是金黄色的,常常成片成片的长在土里。如同郁金香一般吗?猜想一定比郁金香更美,因为它们是如此轻盈,能随春风一起舞蹈。When all at once I saw a crowd, A host, of golden daffodils; Beside the lake, beneath the trees, Fluttering and dancing in the breeze. 真希望能有幸看到这美景,我想我会同华兹华斯一样,“I gazed--and gazed--but little thought”。 p.s. 发现google image可以用来看图识字。用narcissus一词找到的水仙花中有不少都是白色的,用daffodil找到的则绝大多数都是金黄色的了。关于narcissus和daffodil两词的区别,可以参考这里 的FAQ第一条。...
elfe
2006-02-07T22:30:5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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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佩婚前独家采访录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80.htm
冒着婚礼上被乎乎泼一身酒的危险,还是决定把前些天对佩佩的MSN采访记录放到blog上来。以此纪念佩佩的最后几天单身生活,并代替所有曾经暗恋/明恋过佩佩的男生们向乎乎送上最饱含醋意的祝愿:P 艾芙 亲爱的佩佩同学,你能用两个词形容面对即将踏上的红毯的心情么? 佩佩 烦啊 佩佩 乱啊 艾芙 除开这些琐事的影响呢?几分甜蜜几分期待几分紧张几分恐慌阿? 佩佩 说实话这些个东东早被一堆事给搅得无无影无踪了 艾芙 好吧,原来结婚这么不浪漫啊~~ 佩佩 可能是我时间太紧了吧 佩佩 回来一共才这么多天,还赶上过年 佩佩 真是忙得我 艾芙 呵呵。那,描述一下你的未婚夫吧。他使你决定和他走上红毯的最关键的几个原因 佩佩 嗯,这个嘛 佩佩 喜欢呗 佩佩 ;) 艾芙 这么简单啊 艾芙 那你还喜欢过XX,XXX呢……咋没和他们结婚哩 佩佩 时间不对 艾芙 你会想起你的第一位求婚者么?那个丹麦愣头青? 佩佩 现在想起来了 艾芙 哈哈 佩佩...
elfe
2006-01-29T02:47: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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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黑的一个下午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79.htm
两点钟,听到小主人下楼的声音,兴奋地冲到楼梯口蹦跳着。谁知小主人根本没有理会她,进了外婆的房间。这是臭黑的禁地,如果闯入的话大主人要拿尺子打屁屁的。失望,回窝里睡觉。 后来这样的情形又重复了几次,臭黑郁闷地跑到院子,从草堆里找出两块肉骨头玩。这两块猪腿骨已被臭黑啃得只剩头上圆圆的关节了,正好可以用来当球儿踢。 四点钟,小主人又一次下楼。唔耶!她在楼梯口换球鞋了!这下可真的有盼头了。臭黑抛开它的足球,蹦进屋欢呼雀跃。在第七次被小主人挡开它扑上前的爪子后,终于听到了那句期待已久的话:“走,臭黑,我们跑步去了。” 冲出院子大门,臭黑在冲刺了二十米以表示其快乐的心情后,收住脚步,扭着她的小蛮腰,甩着她的大尾巴,优雅地走着。看到前方有一条孤零零没有主人陪的黄狗,她更是得意,离主人又贴得更近了些。 出了小区穿过马路就来到了中学。臭黑对这个学校再熟悉不过了。一进校门,她就飞奔往左侧的一个树丛中,可惜,并没有找到那只小花猫。以前小花猫曾被臭黑追逐,吓得爬到三层楼高的树顶不敢下来。臭黑从此就爱上了这个游戏,每次到学校第一件事就是去欺负小花猫。 臭黑带着主人继续巡视校园,不时在花坛树丛中留下些记号标划领地。放寒假学生们都已经回家了,臭黑再怎么翻天覆地小主人也不会制止她。 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操场,小主人绕着红色的塑胶跑道开始跑步。臭黑不紧不慢地跟着,时不时撒腿冲出很远然后笃悠悠的坐下来等小主人,以此来表示对小主人速度 的鄙视。小主人耐心可真好,绕圈绕地都数不清了还不停。臭黑不耐烦了,时而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转一圈,时而在跳远的沙坑里折腾两下。终于,小主人跑结束 了,蹲下来,冲臭黑拍了拍手。那么,到了臭黑表演的时刻了。刚才的慢跑实在是太不过瘾了,臭黑喜欢的是风驰电掣的狂奔。绕着小主人画8字形的圆圈,在快要 冲到主人面前时突然拐弯,身体因为要制造向心力而严重倾斜。正是因为臭黑太爱这样的奔跑了,小主人就不大愿意带臭黑去另一条马路对面的公园。小主人害怕臭 黑在草地上飞奔的时候会不慎撞到树干成了守株待兔的狗狗版。还是平坦无障碍的操场要安全的多。 臭黑跑累了,就静静趴地上,等小主人压腿拉伸完毕后就一起愉快地回家了。 刚进小区就看到那条丑丑的黑狗,比臭黑个子要大很多。丑黑很可怜,他主人家有小宝宝后他就不能住在家里了,只能待院子里甚至是大院外,平时也没人陪他溜 达。看到臭黑的小主人,他很温顺很讨好的走过去,小主人刚蹲下身想要安抚一下他,小心眼的臭黑就吃醋了。脖子上的毛倒竖起来,很凶地冲着丑黑呼,然后再绕 到小主人脚边委屈地呜呜叫。丑黑并不想因此放弃它本能得到的爱抚,继续向小主人走去。然后,两条黑狗就撕咬在一起了。小主人无法平息这场战乱,只能加快脚 步回到家,招呼臭黑进屋,然后抱歉地看了丑黑一眼,关门。 臭黑进屋畅快地喝起水,忽然发现小主人在吃桔子,就巴巴的盯着主人,眼神中满是哀求。她并不知道小主人运气不好吃到了一只酸极了的桔子。小主人扔下一瓣,她很开心的嗅了一下,咬下去了。然后,打了一个好大的喷嚏。 小主人的桔子不好吃,还是去东家那里讨花生米吧。臭黑会用两只前爪捧住花生果,咬碎外壳,将里面的果仁找出来,甚至会通过在地上磨擦两下把果仁外的红依去 除,只吃果仁。自从东家发现臭黑的这一绝活后,就再也不帮臭黑剥花生了,臭黑吃起花生来也就费事不少。看来真不应该炫耀本领的,臭黑后悔死了。 吃够了花生后臭黑回到窝里睡觉等晚餐了。敏锐的鼻子告诉她今晚有红烧鹅和爆鱼,鹅肝是臭黑自小就最爱吃的美食。按惯例,晚上还会有一次夜宵,可惜最近总是吃芝麻馅的汤圆。虽然臭黑也很爱甜食,但沾了点甜味的汤圆皮总没有大肉馅要灵啊。 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小主人说马上到狗年了,是不是意味着这一年每天都是臭黑的节日呢?臭黑好期待。...
elfe
2006-01-24T18:07:3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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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芙的12个(奇幻)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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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对我的将来做一些奇妙的幻想。 小时候的我应该很爱做梦,但由于缺乏记载,那些梦境多数都已在音乐停止时和旋转木马一同谢幕了。我不但忘记了曾经的梦,更丢失了做梦的本领。前些天,livid说起到南极生活,和企鹅手牵手散步,让我的想象力一下子又被激发起来。那么,不妨,幻想一下将来。 只是,我的幻想中不会有鳄鱼守着的城堡和佩戴宝剑的王子了。即便是幻想,也要很务实地考虑到以下的方方面面。而故事,将在下面的若干种情况的排列组合中展开。 A.关于婚姻 A.1,始终和鼓鼓在一起 A.2,一个人,也许会和一些人相遇又离开,但始终保持独立的自我 不会再有别的假设。如果不能和鼓鼓携手到老,那我会相信婚姻并非必需品,不存在我和另一个人共度一生的理由 B.关于职业与工作地点 B.1,上海,IT行业按部就班的白领 B.2,吴江这样的安静小城,一份安静纯属兴趣的工作 B.3,奇妙的国度的奇妙的工作 将来的我到底在什么地方,做什么工作,是幻想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需要在这里写的抽象一点以便后面的扩充 C.关于孩子 C.1,一个,或一对双胞胎(众神保佑千万不要更多了) C.2,没有 D.关于父母 D.1,离他们很近很近,始终都让他们放心和开心 我实在不想做关于父母的其他任何假设。所以,凡是会造成与这一假设冲突的幻想,我宁愿像鸵鸟一样把头藏到沙堆里。所以,在下面的故事中,我将不涉及这一因素。 好了,下面将要开始说我的故事了。2*3*2,一共是12个故事。希望鼓鼓在看到涉及A.2的那六个故事时不要郁闷,而是能帮我一起幻想地更好玩些。毕竟,只是奇幻而已。 A.1+B.1+C.1 这个故事最完满了,一对模范夫妇,幸福的在上海生活着。两个高智商的人的孩子(我希望是女孩)自然也极其聪明伶俐,我要用最温柔最明理的方式让我的孩子快 乐的长大,不需要成才,快乐就行。如果说我还有什么奢望的话,那就是,但愿我的孩子能喜欢小提琴,从而我能名正言顺地带她/他去学琴,并且自己在一旁偷 艺。(实在是觉得,除了这个方法,我在退休读老年大学之前,是不可能再有机会好好学琴了。) A.2+B.1+C.1 怎么回事,我居然会成为一个单身母亲。不去管原因了,我相信我的孩子(仍旧希望是女儿)会成为一个绝对有个性的人。我希望她本质很好但未必是传统意义上的 好孩子,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本质很好但未必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人。母女俩会吵嘴吗?想必会。但我希望叛逆期时她不要像王琦瑶的女儿那么笨,不能发现她母亲 其实是多能让她在同学中挣足面子的个性女人啊。 A.1+B.2+C.1 一定是鼓鼓创业赚了比较可观的一笔钱,或者我们勤勤恳恳工作并比较节约攒下了一笔钱,然后我们见好就收,养老去了。我会开一家书店,总有老顾客光顾,会和 我聊天,聊我们正在看的书,或正在写或已经出版的书。鼓鼓常躲在自己的工作室里,研究计算机里最有趣的问题,写一两本技术书,申请一两个专利。孩子,受很 好的教育,在大城市或国外有着自己的生活,仅将小城中的这个家当作一个紧急状况下的避风港。 A.2+B.2+C.1 我是一个很安静的老姑娘,在小城的图书馆里当管理员。我的工作就是每天坐在阅览室门口的桌子后面,为人们将阅览证换成座位牌。阅览室很宽敞,有极好的阳 光,和若隐若现的音乐。我有非常多的书可看,因此我生活得很满足。那个孩子是我领养的孤儿,不一般的身世和那么多的书籍,还有我这个善良平和与世无争的养 母的熏陶,她/他智慧而早熟。 A.1+B.3+C.1 在美国从事IT行业是我和鼓鼓在国外生活的最大可能,只不过这样也太不够奇妙了。想来,我们是不可能有像蒂皮那样出生在非洲丛林的女儿的。但是,如果真的能有大象阿布、鸵鸟林达、小豹子杰比、小狮子穆法萨、狒狒姑娘星迪、变色龙莱昂这么一大群动物朋友该多好啊。 A.2+B.3+C.1 国外的单身母亲生活,真难想象,我还是早点累死算了。 A.1+B.1+C.2...
elfe
2006-01-23T01:05:2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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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清静视野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70.htm
地铁一号线,我刚好站在液晶屏前。屏幕上正在播放“暖宝宝”的广告,翻来覆去。当放到第七遍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播放程序出问题了。惊喜地发现液晶显示器右侧居然有一排六个按钮,马上点其中的menu键,期待能看到选择广告的界面。可是,原来这个menu只是为调整显示器参数而设的。此时的我已被重复出现的画面折腾得恶心想吐了,一点不夸张,就像晕车一样。无奈,转过身去,反转了手臂握抓杆,忍吧。 边上一个小朋友,刚还认真地看广告,现在也受不了了,开始对妈妈抱怨“为什么只播着一个广告啊”。我一想是啊,我被恶心了没关系,边上还有我们祖国的花朵呢。我得行动了。转回身,看着闪着绿光的power钮,就想对小朋友说“我们把这个电视关了好不好”。犹豫了一下还是算了,人家那么小,就教会他们叛逆可不太好,不拉垫背的了,我自己来吧。于是,在一群站着、坐着的大妈的奇怪目光中,我轻轻按一下power,没反应,重重一按,没反应,长时间按,还是没反应。终于知道这是关不了的了,死心,再次转身。 恶心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憋屈,如鲠在喉。忽然灵光一现,又开始行动。menu键,亮度调到最低,饱和度调到最低。这显示器并不像家里的电视那样,这两个调到最低就一片漆黑了。还是能看清影像,不过毕竟黑乎乎的,比原来明亮晃眼的要好多了。稍稍欣赏了一下我的杰作,就下车了。 其实,我并没有那么排斥这些液晶屏。甚至我曾为聚众、分众大大的叫好过。只是这地铁上几百年都不换个新广告难免让人厌烦,像今天这样一个广告反复播放对乘客而言更是几近酷刑了。幸好播放的不是菊花姐姐找工作的那个恶俗广告。 上海是一个非常浮躁的城市,我讨厌这个城市中无处不在的商业宣传。如果,我注定要接受信息的轰炸,那恳求,请把广告当成一门艺术来做。 奢求是么?那就期盼着,能有比我有勇气的行为艺术家,准备上一大堆只有“还我清静视野”字样的干干净净的纸张,把所有还不够被称为艺术品的广告通通帖起来。 document.write('');...
elfe
2006-01-19T16:06:5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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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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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爱看我朋友们的blog。我们都已习惯在msn挂着却不说话,只是从昵称和头像的变化中猜测彼此最近有什么故事、心情如何。那些更新勤快的blog,让我们免去了猜测,不用打一声招呼,就能了解很多,在默默不语中完成彼此的的关心。 我有着很多不同的朋友,也就可以读到好多不一样的blog。多数都中规中矩,安安分分地记叙着一件件大事小事。我爱读,因为事物巨细都关系着我的朋友们,因为这中规中矩真实地记录了我们的平凡生活。也有那么一些朋友,他们的blog是如此的个性鲜明,我爱读,因为,每每读着,我就似乎看到朋友正站在我面前,说出这样风格的话,一脸这样风格的表情。 鹂 聪明活泼的鹂,伶牙俐齿的鹂,总爱用很多很新奇的形容词,不管评论别人还是自己总都在戏谑中犀利得一针见血。能不打顿一口气说上一大串的好玩故事,每个故事只需要一两句话。 冻冻 美女冻冻有三个玩具娃娃,名字分别叫大大、笨笨、蛋蛋。美女冻冻有非常有个性的老妈,会以眼睛老花为由把十字绣复杂部分交给冻冻绣,会建议冻冻冒充着去见那些死活不相信自己有五十岁的网友小男生。美女冻冻和佩佩在一起时智商降为三岁,佩佩稍好些,降为五岁。美女冻冻的大学生活很是精彩,可她的回忆录第一章,还是很俗套的有关乎帅哥。 超然 我在认识超然师兄之前就知道他很有意思,后来一年半时间,发觉果然是个有意思的人,虽然不少有意思的事和有创造性的话都略带些低级趣味。但超然师兄绝对是一个有深度的人,比如,他可以在七夕解读牛郎织女的两个故事并得到两条道理。 mono 那个捏橡皮泥能捏得栩栩如生的小男娃娃,那个好不容易开始窜个儿了就开始得意拍着我肩膀说“我俯视你”的小男娃娃,现在却用了一个我颇感陌生的名字mono,总唱着些我听不明白的歌,写着些我读不懂的诗。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现在依旧是朋友,也不影响我偶尔去读他诗歌的尝试。当我读到这首诗时终于抑制不住地大笑,以前我们总爱说“你这个人幽默的”,原来并没有变,只是也许他的是,冷幽默? livid livid,我在2005年认识的经历最不寻常的一个朋友。我们平日的交流正常而愉快,但我相信blog上的他是更真实的他。在他的blog上你可看到他对技术的狂热,对完美的苛求,还有,对自己最黑暗或最崇高的描述。读他的文字,我会有绝望之感。livid,你曾说有机会要把你的故事说给我听,还记得么?二十岁小男生的故事,已经够说很长很长。 这就是我的朋友们,我的朋友们的blog。每一种不同风格的blog背后,是一种不同的生活状态。我们每个人都活得好好的,精彩无比。没有谁值得谁羡慕,也没有谁需要谁去拯救。 p.s.只是也许,我该羡慕他们,我需要拯救自己。因为,他们的blog都有风格,而我的没有。我的blog曾经也有自己的风格,在我还有灵气的时候,我曾是如此的欢快而奇妙。现在,我依旧叫自己艾芙,我的blog依旧叫“阳光艾芙”,可我却不好意思继续用那个签名档了:“艾芙,就是戴着橙色花环,在阳光下舞蹈的精灵。”好希望我能重新舞起来,我想要找回我的灵气,想要让我的blog恢复它的风格。 document.write('');...
elfe
2006-01-10T01:22: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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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沙寻堡记
http://wangjianshuo.com/elfe/000961.htm
很久以前就听说川沙有很多解放战争时留下的碉堡。在我的想象中,那应该是在一片荒草地中,蓝天黄沙白色芦花的背景下,孤零零的立着的。我将其想象地唯美无比,总盼望着背着大相机去那里走走。 接连好几天的好天气,冬天正午的太阳一直在诱惑我出去走走。12月14日晚,终于决定要去寻找我的碉堡了。网上做足了功课,路线怎么走,附近一带还有什么景点,在哪里能找到吃的,方方面面全都考虑到了并勤奋的记在了小本子上。晚上11点,复习好摄影基本知识,取出摄影包,发现SIGMA SD9的电池盒出了问题。无奈,只能放弃数码单反,用CASIO的傻瓜机了。实在是很亏,早知我不用背八斤重的摄影包,就该把我的公路车整一下骑车去川沙了。 不管如何,出行的好心情还是不会被破坏的。安安稳稳一觉后,第二天一早八点,跳上977公交车,我寻堡去啦! 到川沙,换了辆公交车坐四站路就到了太平桥。网上有人说站在太平桥上往南望,就能看到碉堡了。 可是,我只看到了这一大片房子。这和我想象中的荒草芦花地也太大相径庭了呀。 我来来回回走了两个圈,又不甘心的问了好几个当地人,终于确认:这个小水泥墩就是所谓的碉堡了。 碉堡的入口已经被掩埋了起来,我只能从洞口张望。里面堆满了黄沙和垃圾,实在想象不出它原来的样子。 好吧,我的川沙寻堡就此结束。不过,可不能这么早就打道回府,对不? 继续往前走,看到一户菜农的家。别小看这竹子、石棉瓦和塑料膜搭起的圆弧形草棚。夏天顶棚上爬满丝瓜等植物,挡住烈日遮出一片荫凉。冬天植物枯死,就成了厚厚的棉被为屋子保暖。我站到屋中,果然暖和得很呢。 屋子里有电,侧面小屋是厨房,有煤气瓶。屋前有一口我见过的最细的井,井壁居然是通常的水泥下水管,打水的铁桶就像大瓶可乐瓶一样细细长长。 这家住了菜农夫妇俩和一位老太太。老太太九十多,除了眼花,走路须拐杖,其他都很健康呢。平日里就总坐在家门口发呆,不时地对着小狗说两句话。 屋里拿一点亮光是一只十九吋彩电发出的,菜农大叔很爱看打仗的电影。 菜农大叔很热情地邀请我在他们家吃午饭。炒蛋和白菜烧肉,简单的两大盆菜,吃得很香呢。边吃边听和夫妇俩聊天,听他们讲初中毕业后就在服装厂、在伊利冷饮厂打工的三个孩子。都是一个月赚上一千来块钱,自己都不太够花,还得靠父母补贴。现在都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了,所以夫妇俩才来种菜指望多挣点钱呢。 这只小狗才三四个月大,菜农夫妇怕它被别人抓走,就总把它拴在家门口。原来菜农夫妇曾经养过一条大狗,每天晚上看菜地,有人来就叫,走近了就咬,菜农夫妇觉得很安心。可惜后来大狗失踪了。等这只小狗长大了就该接它前辈的班了。 他们家还养了一只很威风的猫,负责消灭老鼠。 菜农夫妇俩人打理五亩菜田。每天都会有开着摩托的人来收菜。像这样的菜,他们卖给收菜的人七毛一斤,经两次转手,菜市场上就至少卖一块五了。尽管如此,菜农夫妇靠着这五亩菜田每年还是能攒下两万块钱左右。他们很满足的说:种菜就是脏了点累了点,生活还是不错的。 正午大棚里特别暖和,就算到晚上,一般也至少要比户外高出五六度。 种西红柿是最麻烦的了。现在只是第二步:把种下两个月的秧挖出,换一个大棚,种的稀疏点。每一篮秧苗都将被塑料薄膜裹得严严实实,然后送到离这儿仅有二十步路的另一个大棚。菜农大叔这么解释:“这可不就像小孩儿一样,不能受一点儿风寒嘛”。 拿铲子柄比划一下距离,在塑料薄膜上挖出个洞来,再将西红柿秧小心种下盖好土。夫妇俩种菜时会不时地拌嘴,妻子说丈夫种的太密了,丈夫说妻子看都不看,把已经蔫了的秧都给种下了…… 这就是我的川沙寻堡之行了。虽然没能看到想象中的富有沧桑美感的碉堡,但却意外地了解到了菜农一家的生活,还看到了浦东运河上的货船 河畔的人家 还有种在河边的蚕豆 挂在屋后的咸肉 和晒在篱笆上的拖鞋 这真是一个愉快的下午。我的心情就像那些晒了太阳的蚕豆、咸肉和拖鞋一样,晴朗无比。 document.write('');...
elfe
2006-01-08T00:55:4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