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运动 | Main | 生活中总有一些事让人狂汗(8) »

June 12, 2005

又和爸爸吵架了

缘由是他大声指责我的房间乱。我摔门。对此没什么想法,只是MSN改了名字叫“c'est trop dur de vivre chez les parents!”。

后来,老头子敲门,说,懒得跟你说话,这张书面的东西你自己看看。书面的东西这样写道:

楚楚:

从明天起,(我们和你一起)尽速出外联系租房事宜。我们从工资收入内每月补贴给你1000-1500元,至你有了正式工作收入止

中国古训: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中国古训: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
我是中国人,且是相信古训的中国人,无法改变。为求相安无事,请你先出去住一段。我想这可能也正是你的想法。

爸爸即日晚。

依然没什么想法。住出去是心里一直想的,这样一来,倒有点像被扫地出门。老头子的这一做法很有我们胡家书香门第一家之主的威严,感觉上好像一下子退回到了二三十年代的上海,这种时空的错位,倒也让我这个有些新思想的女青年细细品味。

想念了很久要搬出去住,总也没有兑现。首先是经济上略有顾虑,实习所得本已寥寥,再要供房租怕是入不敷出。二来,心头念着,既然明年工作了很可能就要离开上海,一别几载,不如住在家里,陪伴母亲。现在看,终究不能了。在我和老头子每天极少的对话中,都有可能互相引发不满。我固然已经习惯,对旁人总是有影响的。

我不是热血青年,所以不会拒绝老头子提到的资助。工作后要还这些钱,总是绰绰有余的。

只是没有钢琴弹了。

请有房源的朋友联系我,最好在浦西二号线沿线,budget在两千上下:moi_tchootchoo#yahoo.fr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12, 2005 11:01 PM

Comments

啥也别说,赶紧把这片blog的comment关掉

Posted by: mvm at June 13, 2005 12:43 AM

你不要吓我。。。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13, 2005 12:54 AM

中国还有个古训:养不教,父之过。

Posted by: TetRis at June 13, 2005 12:54 AM

怎么这么悲壮的?

Posted by: TetRis at June 13, 2005 12:56 AM

何必要用去2K大洋?考虑合租吧——朋友?!

Posted by: Karen at June 13, 2005 09:43 AM

严重考虑合租的呀。。。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13, 2005 09:53 AM

还是继续在家住吧。方正你年底计划要出去,在家多陪陪爸妈。另外,你老爸蛮有意思,这个年代用这种方式,这样的措词,太可爱了

Posted by: Ying at June 13, 2005 09:59 AM

你老爸soooo coooool

Posted by: stonesee at June 13, 2005 10:06 AM

你老爸太酷了,应该虚心道歉,好好跟他老人家学些文采,将来可以作为写手赚钱了!

Posted by: me:) at June 13, 2005 01:08 PM

你老爸真不错,真羡慕,现在有中国的文化底蕴的人本来就不多了。。。

Posted by: hehe at June 13, 2005 01:34 PM

浦西2000可以租个不错的1房了。估计你会喜欢静安寺、江苏路、中山公园站这几站附近的房子。环境比较幽静点。
有空到中山公园站来,圣约翰对面有十几家中介店,很多房源。租在这里很方便。

另小高家有两间房滴。如果你受得了他家的邻居永远在搓麻将的话。

Posted by: Grace at June 13, 2005 05:38 PM

汗一下...怎么跟我和我爸关系差不多...
我跟我老爸的唯一共同语言就是吵架...
在家里3天不吵架很不正常额...
cft~

Posted by: Claire Song at June 13, 2005 10:42 PM

谢谢Grace JJ的建议。我会认真考虑的。
目前我主要的寻找方向还是flat share模式。有任何进展会及时报告,谢谢大家的关心。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13, 2005 11:27 PM

从Neo的联接上过来的,在回复里看到别的认识的人的名字,blog的圈子还是很小的,呵呵。
2K的预算,何止是合租,不仅能住个不错的房子,还能当个二房东赚钱了。
这样的老爸很有趣,罕见,通古文却不守旧,赞!

Posted by: scarlett at June 14, 2005 10:10 AM

估计等你租好房,你爸爸气早消了,通过你妈妈来挽留你了。

别瞎折腾,先在朋友那里住一个月再说。你爸妈会想你的。

Posted by: Grace at June 14, 2005 12:23 PM

与主题无关:首页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下显示缺标题下面一段,包括 Archives,RSS 等。如果有空,能否稍微修改一下,谢谢。

Posted by: ECL at June 15, 2005 12:51 AM

本来是来pf你爸爸的,后来发现mvm的留言也很酷,一起pf了。

Posted by: s.camel at June 15, 2005 07:33 AM

你老爸真牛!建议你还是留家里,沟通很重要!

Posted by: skylee at June 15, 2005 10:53 AM

现在的孩子都是这样的吗?无语!
去过法国?去过法国就可以这样了吗?很时尚吗?无语!
去外面寻欢作乐么?无语!
真的很无语了,和你的成长背景有关系的,
从小,或许家庭娇惯,然后生活优越,然后崇洋媚外,
或许我是老古董吧,但我真的很不喜欢这样的女人

Posted by: ki at June 18, 2005 09:38 AM

@ki:
你无语的话就少说两句好了。
请不要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前提下扣大帽子。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18, 2005 11:48 AM

to ki:
"但我真的很不喜欢这样的女人"
萨板子啊?

你把"无语"用到极致了?

我实在忍不住对你行礼,

凸>_<凸

you deserve it!

骚瑞

Posted by: marco at June 18, 2005 12:42 PM

楚楚别往心里去了啦,反正一句“现在的孩子”把我们这个年龄层所有的人都骂进去了。;-)

Posted by: s.camel at June 21, 2005 04:59 AM

其实和父母吵架这件事情每个处在叛逆期的孩子都会做的,但是等到过了这一个阶段,理解了父母,也就不会再吵了。每个人成长的时间有长有短,外人说什么都听不进的,只能靠自己的生活经验来领悟、理解生活。
至于晚归,我只知道即使像我这么样一个大男人,即使11点多还没到家,我妈妈也会发个消息问问我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你这样的女孩这么晚回家的时候妈妈会怎么想呢?

Posted by: Tomo at June 22, 2005 09:44 PM

@Tomo也@所有的人:
第一,这次吵架和晚归无关。
第二,我已经过了叛逆的年龄。我相信在生活历验上,我比很多同龄人更成熟。
第三,还是这句话,每家的情形不同,很多事外人不了解。我和父亲之间的矛盾,只是两个成人之间的矛盾,为了避免不愉快的冲突,我认为我搬开自己住是很合理的,避免不必要的矛盾的,最好的解决办法。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22, 2005 11:14 PM

Post a comment










Remember personal 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