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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09, 2005

我承认我在害怕

生死相许的爱情,在二零零五年这样的时候,已经不存在了吧。一大把年纪了,还问这样的问题,真的白痴。

现代人都自恋。光阴一样地逝去,他们宁愿把幸福归纳为独自精彩,也决不同意秦观的论调,无端把自己套牢在“两情久长,不在朝暮”里。

记得那年第一次有男生对我说,我们那么年轻,总不见得要彼此承诺,说什么彼此等待;如今我们不能在一个国度,那我只有请求你自由而幸福地生活,如果有重逢的那一天,我们会重新认识;我们可能爱,可能不再。当他这样说的时候,我内心一种叫自由的火焰熊熊燃起。年轻时那些美丽而无畏的爱恋,霎时留在了过去,供且仅供我在几个很偶然的夜晚,酌酒缅怀。

我太爱自己,不允许自己轻易受到伤害。隐约瞧出不幸福的端倪,便毫不犹豫地大步逃回起点。如果最后还是会痛,那复原也应该不用太久。这是二零零五年的爱情。么?

敲打着这样的文字。我还是愿意承认,我在害怕。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9, 2005 12:05 AM

Comments

这是一个自私自利的年代,谁也不再敢飞蛾扑火的去爱,因为害怕体无完肤的伤害。所以,选择去爱一个不如爱自己来的安全。

Posted by: life at June 9, 2005 10:58 PM

笔调有点走极端哦,心情不好么?

既然打开了comment功能,那我随便说说啦。
说得优雅一点:对爱情是要心存希望;
说得俗气一点: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或者就是真的爱自己更多,也无话可说。
爱是2个人的事,如果2个人都受不得伤,都爱自己比爱对方多,不愿尝试付出,那就这样吧。

又说多了,多说无用。当事人心里早有主张,不是么?:P

Posted by: s.camel at June 10, 2005 06:47 AM

感情本不是舍得舍不得的事。
再者,如何取舍,是一辈子学不会的功课。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10, 2005 11:22 AM

我是个粗人,我只知道成一个家,要一个孩子,建一个家庭比什么都重要,只要夫妻感情和谐,吃饱穿暖,基本物质需求达到就可以了

Posted by: yangsy at June 10, 2005 11:59 AM

Posted by: claire at June 10, 2005 12:03 PM

感情有时候很矛盾的,也许真正的爱情仅仅是某个瞬间的记忆,纵然,那些记忆会伴你一生,每每回忆起,依旧波涛澎湃。而生活却是平凡却踏实的。当爱情转为亲情的时候,便会珍爱另一种生活-也许30岁后的生活会是如此的。

Posted by: me at June 12, 2005 08:57 AM

爱自己就可以了。别人没用。

Posted by: Daisy at June 12, 2005 02: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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